第117章 祖宗遺澤(1/2)
吳都,城門口。
在公告處那裡,一張新的布告張貼出來,立刻就吸引了路人的注意力。
不多時,公告處附近,已經是人聲鼎沸,熙熙攘攘的景象。
站在一側的小吏負責將告示的內容一一宣讀出來——正是慶忌所頒布的十條變法改革的政令!
「真的假的?吳國居然跟齊國一般降低關稅, 以此吸引天下列國的貨物與商賈入吳?」
「吳王竟然還效仿昔日齊國的管仲變法,建立國儲糧制度與鹽鐵專營?」
「看起來,大王的確是想富國強民,若非如此,絕不能這般讓利於民矣!」
「二三子,這是何道理?大王居然嚴令我等國人弱冠之年必須娶妻?真是聞所未聞!」
圍觀的人,對於國府出台的這十條政令, 都議論紛紛起來。
不止是吳都, 在吳國大大小小的各個城邑、都鄉,莫不針對慶忌的這一系列的變法改革,褒貶不一,眾說紛紜。
這第一條政令,四民分業,士農工商。
黎庶們都沒有太大的意見,畢竟人與類聚,物以群分!
其實不必慶忌嚴格劃分士農工商這四個階級的居住地,不少的百姓已經是各住各的,畢竟大家都有共同語言。
第二、第三和第四條政令,黎庶們基本上都是贊成的,且拍手叫好!
唯一感到無所適從的,就是自身利益遭到損害的公卿大夫們。
至於第五條政令,編戶齊民,這讓吳國的百姓頗為不滿。
畢竟,吳人千百年來,依舊殘留著父子、兄弟同室而居的風俗習慣, 現在國家明令, 每家每戶有兩個成nian兒子以上的,都必須分居,實在駭人聽聞!
但,這並非是不能接受的。
黎庶們也不敢違抗!
而國家出台的第六條政令:建立國儲糧制度,實行平糴法。
實際上對於普通百姓十分有利,故而得到吳人一片盛讚。
唯一感到不滿的,就是部分貴族與商賈。
因為他們時常能趁著災荒之年,早早的囤積糧食,然後大發國難財!
現在,有了這一條政令,商賈們顯然是再也辦不到大發這種橫財的事情。
第七條政令,推行縣制,則是損害了吳國公卿大夫們的權利,卻極大的加強君主集權,跟普通黎庶的關係不大。
第八、第九條政令,鹽鐵專營與鼓勵消費,占到便宜的群體則是商賈,尤其是他國的商賈!
因為鹽鐵專營, 就改變了過去公卿大夫們壟斷鹽鐵,待價而沽的局面。
由國家承包給私人製鹽, 制定價格,再對外銷售,受益的無疑是沒有多少背景關係的商賈。
吳國鼓勵消費,更是能流通市場,為商賈們提供更大的市場,更多的利潤!
至於第十條政令,鼓勵生育。
其實是有賞有罰,其中以贊成者居多!
以至於在晚上閒來無事的時候,百姓們都無不關上房門,做著某種不可描述的事情。
谷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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