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合適的選才制度(2/2)
古代做官,相貌也是一個重要的評定標準。
慶忌從來都不會以貌取人。
只不過,這是底層的鄉官,暫且不提。
「另外,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朝中公卿、大夫,地方郡守、縣令,皆有為國舉賢之義務。」
「由寡人與士子『對策』。對策的內容有四:寡人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宜,民之不寧!」
慶忌的這一套察舉制,可謂是效仿了漢代的察舉制,只是沒有全部效仿。
察舉科目多,涵蓋了吳國所需的各種人才,選拔的範圍也較廣,為有才幹的士人提供了較多晉身仕途的機會。
相對而言,察舉制度執行嚴格,對舉主和被舉者均有賞罰,特別是舉主,不得不謹慎行事,因而減少了濫竽充數的情況發生。
最重要的是選拔與考試相結合,為被舉者提供了公平競爭的舞台,使真正優秀的人才有脫穎而出的機會。
如果按照四科標準分類,以「德」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
以「文法」為主的有明法科。
以「才能」為主的有尤異、治劇、勇猛知兵法、明陰陽災異、有道等科。
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為先,在學問上則是包羅萬象,道家、法家、儒家、兵家、農家等等,諸子百家皆可一用。
這就是慶忌推出的察舉制,與漢代察舉制的最大不同。
察舉制推崇孔子之術,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而慶忌所推出的察舉制,則是呈現出了「百家爭鳴」的一種盛況。
在吳國的察舉制當中,首當其衝的是「察廉」。
「察廉」就是察舉廉吏的意思,不是指「孝廉」。
被舉為「廉吏」者,多為低級官員,被舉後,按原職升補。
而舉為「孝廉」者,一般皆入朝為郎官,這是主要區別。
一般來說,廉吏為地方長官報請上級遷補屬吏優異者之科目,而孝廉則是郡國向朝中「貢士」之科目。
廉吏限於斗食至六百石之吏員,而孝廉則開放予所有吏民。
廉吏一般根據本秩(職位)直接遷補,而孝廉一般要入三署為「郎中」。
廉吏之舉主範圍廣泛,包括郡守、公卿大夫,而孝廉之舉主僅限於郡守……
歷史上,選賢用能的制度,不外乎三種。
一種是世卿世祿制,一種是察舉制,一種是科舉制。
世卿世祿制已經落後,不適用於吳國。
科舉制則是過於「先進」,不符合吳國當前的國情。
步子邁得大,容易扯到蛋。
慶忌深諳這一道理,所以選擇了察舉制。
這個時代的貴族,還是頗有操守的。
在為國舉薦賢才方面,他們都能做到公平公正。
再者說,一旦自己舉薦的人才犯罪,出了差池,作為「舉主」的朝臣官吏,也都跑不掉,要被依法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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