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3章 阿諛諂媚之臣(2/2)
用現代的話講,就是廣開言路,傾聽民意,鼓勵民眾積極進言、諫言,自覺接受民眾的監督。
所謂敢諫之鼓,意指堯帝在朝上專門設置了一面鼓,若有人擊鼓進諫,他便會出來接待納諫。
但其中的「敢」字卻也道出了其中的深意:
一是進諫之士需有敢當面直言的勇氣。
二是納諫之人需有納諫的仁德與胸懷。
若二者缺一,「諫鼓」就將淪為虛有其表的擺設……
堯帝之後,舜帝繼位,他令人在朝廷前設立「誹謗之木」。
這裡所謂的「誹謗」,並非造謠污衊、惡意中傷之意。
放言曰謗,微言曰誹。
公開表達不滿叫做謗,私下表達不滿叫做誹。
因而「誹謗」一詞,仍有進諫之意。
舜設立「謗木」,即是為讓天下黎庶在其上發表對他的批評意見和改進的建議。
與「諫鼓」相比,「謗木」的興起,說明黎庶敢擊鼓當面直言的勇氣已經消退,變得只敢在「謗木」上間接發表諫言。
甚至是只敢以匿名的形式隱晦進諫……
「不妥!」
這一次站出來反駁的,不是鄧析,而是御史中丞伯噽。
在見到慶忌遲遲沒有表態之後,伯噽就知道自己的國君,此時需要一個人站出來「拱火」,故而毫不遲疑的挺身而出。
只見伯噽義正言辭的喝道:「國君身系一國之興亡榮辱,王即國家也,身份何其之尊貴!」
「怎能讓人非議?」
「若利弊得失也,自有公論,我王自有決斷,何須他人指正?」
一聽這話,曾點不禁哼了一聲,不屑的說道:「御史中丞此言差矣!」
「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大王雖為國君,卻也是凡人,何不能有敢言直諫之諍臣,從旁進言,以匡正過失?」
「呵呵!」
伯噽冷笑道:「治粟內史,你若非要讓大王設立『諍臣』,我伯噽毫無異議。」
「只是這諍臣,請讓伯噽出任!」
「……」
好一個狗腿子!
朝堂之上的一眾公卿大夫,臉上的表情都可謂是十分的精彩。
伯噽是何許人也?
一個阿諛諂媚之臣,讓他出任諍臣言官,等於這一職位形同虛設……
「敢諫之鼓、誹謗之木也好,或是這諍臣,暫時不設也罷!」
慶忌大手一揮道:「寡人若有過失,朝臣官吏,自當有敢言直諫之責!」
「諾!」
見到慶忌主意已定,群臣都不便於再次進諫言。
慶忌這樣,是在剛愎自用嗎?
是,也不是。
言官制度,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糾正國君的過失,讓國君明辨是非,加以改正。
但是,倘若言官制度發展到如明朝一般「畸形」,日後的吳王何以自處?
再者說,慶忌現在日理萬機,作為一個大國的君主,有著一定的自律能力,實在沒有必要,增設這樣的言官群體,讓自己心煩意亂,找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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