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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兵役制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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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慶忌所主張的義務兵役制度,即徵兵制。

徵兵制在古代廣泛存在,幾乎各朝都有,比較明顯的三代、春秋、戰國、秦、漢、三國。

西周建立後,正式組織了六軍和八師,但六軍和八師是平時生產,戰時打仗的半常備軍, 而且六軍基本由關中的周人,八師基本由被周遷到洛陽附近的殷人組成,還帶有部落兵的痕跡。

早在西周,諸侯就擁有了一旅(約500人)到三軍(約37500人)的武裝,到了春秋又有擴大,但基本和西周差不多, 只是部落兵痕跡慢慢消退。

到了戰國,戰爭規模擴大,達到雙方十幾萬到幾十萬人參戰,戰爭時間延長,次數頻繁且間隔短。

加上從奴隸制度向封建制度過渡逐漸完成,原來基本不能作為兵源的奴隸成為農民,成為了兵源,所以大規模的徵兵制形成。

如秦趙長平之戰,秦軍將趙軍包圍在長平,為了取得這一決定性戰役的勝利,秦昭襄王親自趕到河內郡,徵發所有成年男子支援前線。

秦建立以後,秦始皇又徵發大量的人力守長城、征河套、嶺南等地,過重的兵役是秦王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這一時期的徵兵在很大程度上還帶有臨時性,制度化的普遍兵役制度還沒有建立!

到了漢代,朝廷基本建立了普及義務兵役制度,但復員制度還不健全,所以有了漢樂府中所說的「十五從軍征, 八十始得歸」的現象。

三國時期由於戰爭頻繁,徵兵的數量更大,如曹操曾一次「收青州黃巾百萬, 擇其精壯三十萬號為青州兵」,吳國還迫使山越出山為兵,見於史書的就有十幾萬。

三國以後的各個朝代有的實行軍戶制,有的實行募兵,但徵兵制一直存在,特別是在發生大規模戰爭時,為滿足戰爭需要,朝廷都為大量徵兵。

如隋煬帝為征高麗「在山東增置軍府,掃地為兵」。

杜甫詩中寫到「夜宿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再把中男行」,都說明唐王朝為平安史之亂,連老人和十四五歲的少年都不放過。

慶忌自然不可能做得如此過分。

其餘軍戶制、團結兵制、民兵制、募兵制、衛所制、八旗綠營制等,慶忌則不會考慮再吳國實行,應該根本不合時宜。

「大王,若改革如此兵役制度,豈非日後我吳國的常備軍,都成了宿衛、虎賁一般,不事生產, 專司兵事之師?如此一來, 定當加大國家的財政負擔矣!」

太宰季札心中有著這樣的憂慮, 故而跟慶忌沉聲道。

慶忌則是早就考慮到了這一點,便道:「太宰,寡人之意,此義務兵役制度,非是軍人不事生產。」

「而是自此之後,我吳國的軍人,將成為職業軍人,好比士農工商一般。」

「此等職業軍人,依照寡人之意,每三年招募一次,年齡在十六到三十不等。如一萬五千之師,優勝劣汰,一次輪換五千人。」

熟知歷史,有著先知先覺的慶忌,可是十分清楚職業軍人的重要性的。

職業軍人,就是精銳!

古代的華夏,沒有類似羅馬那樣的職業軍團。

雖然很早就有了常備軍(秦新軍,魏武卒),但是並非羅馬軍團那樣作為終身職業,並在退役後得到國家補償的土地,而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服幾年兵役後回家種地,也不會有額外的國家補償。

即便到了明代,正規軍也是屯墾制的衛所兵,雖然按戶籍世代為兵,但是實際上種田比打仗多!

而羅馬的軍團制度到了帝國後期,難以為繼,就是因為缺乏新征服的土地繼續分配給士兵,軍團成了鐵飯碗,沒有了動力,軍隊也就喪失了戰鬥力。

所以說,每一種兵役制度,都有著自身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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