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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六章 我們忘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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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起身幫忙倒了杯熱茶:

「李叔,喝茶。找我公公是....?」

李公安接過茶杯,喝了口熱茶:

「我剛從萬家莊村委那邊過來,聽善堂說,你們倆家談崩了。你們家要15萬的賠償款,幸福,這要價...?」

「李叔,萬書記沒和你說,我們家為什麼要那麼高的賠償?」

李公安愣了下,這事他還真沒來得及問。今天是萬家集團保健品廠的簽約儀式,萬善堂作為董事長,忙得不可開交,也就和他稍微提了兩句。

「這是有了新情況?」

幸福道:

「李叔,等我公公來了,你一瞧就知道原因了。」

李公安有點納悶,這孩子,就不能把話說全了,竟然和他打起了啞謎。

「喲..里...公安...」

沒一會兒,王友德和林桂枝就從後面進了客廳。

李公安看到王友德的那張臉,就明白了,老王家這麼厚道的人家,為啥要那麼高賠償。

只見王友德說話時,半邊的臉都僵硬著,這是面癱了。

「友德,你的臉...」

王友德苦著半張臉,道:

「從醫院回來...年初...」

一旁的林桂枝插嘴道:

「還是我和李公安說吧,你就歇著吧。」

然後轉頭對著李公安道:

「慶來爸出院時,還好好的,可到了大年初四,一早醒來,臉就成這樣了。

我們回縣醫院查過了,說是上次摔跤的後遺症。」

李公安起身走到王友德前,仔細看了看,發現嘴巴也有點歪斜,不過不算嚴重。

「這算是輕度的,應該還能治。」

林桂枝擔憂道:

「醫生也這麼說,可已經治療幾天了,一點沒見好轉。」

李公安忙安慰道:

「嫂子,這病沒那麼快能治好。起碼的一個月以上,才會見效。」

幸福開口道:

「李叔,我們問過律師了,我公公這情況,已經屬於輕傷。

刑法規定,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要賠償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15萬的賠償,我們可不是空口白牙,隨便報的數,而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賠付標準,算出來的。

我公公的醫藥費,都已經超過八千塊了,可萬傳家只肯賠我們家800塊。

上次見面,就說我爸是故意摔的,是想訛他家的錢。

這也太欺負人了。」

李公安驚訝道:

「請律師?你們這是要打官司?」

幸福點頭道:

「其實我們也不想,可這不是鬧僵了嘛。

萬傳家現在都不承認,我公公是他動手摔傷的,所以我們只能請律師幫忙了。」

李公安摘下大蓋帽,撓了下頭髮,心想最近是什麼情況,怎麼他的轄區,事情是一件接著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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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你們就沒找萬書記說說?

友德和他可是幾十年的好兄弟,又是個刀子嘴豆腐心,看到友德現在這副模樣,你們再說上幾句軟話,訴訴苦賣幾句慘,說不定事情就解決了呢。到時候就沒必要打官司了,畢竟打官司也要花錢的。」

幸福不高興道:

「李叔,我們又沒做錯事,憑什麼還得低三下四的去求人?

就因為他們姓萬,我們小門小戶的,就該忍氣吞聲,打了左臉,再把右臉送上去挨抽?

李叔,現在可是新社會,可不是建國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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