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公職人員,也跑不了!(1/2)
而另一邊。
春北區秀靈路派出所。
「冰老師,沒有想到今晚你居然還親自過來撈我,真是謝謝了。」
自己剛進來沒多久冰雨棠就找到了這裡,並且直接將他給撈了出來。
如果不是對方的話他估計得折騰到十二點往後,甚至有可能更久也不一定。
畢竟某些基層的派出所辦案比較僵硬。
「剛好在附近吃飯就順便過來了一趟,明天他們所里的領導會對媒體就此事做出誠懇道歉,而參與逮捕你的四名警官因為違反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八條,我也會追究他們的責任,至於補償我想你應該知道怎麼申請吧?」
冰雨棠隨著蘇凡走出警局,只見她輕描淡寫的在敘述,緊接著看向他。
在這件事裡醫生報警沒有錯,畢竟謹慎行事保護小姑娘,值得表揚。
而錯就錯在了辦案人員辦案不規範上。
公民確實有配合警方調查的義務,但警方來到醫院最先應該的就是調查清楚狀況,而不是直接將人拷進派出所,在所里調查。
這是嚴重違規行為。
而且根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相關規定。
手銬只能適用於遇到違法犯罪分子可能逃脫、行兇、自殺、自殘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抓獲犯罪分子或重大嫌疑人,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強制傳喚的情形。
而這裡邊參與任務的四名警官明顯是違反了此項規定。
因為蘇凡不適用上邊任何一條。
甚至對方還很配合。
而猶豫他們的違規行為造成了重大後果,引發了輿論風暴,不但讓她的學生蘇凡蒙受了名譽上的損失,甚至連她們學校政法大學都被網絡暴民攻擊,更是流言蜚語滿地。
所以追究他們的責任是應該且必須的!
這也有利於警務人員後續執法的規範。
「當然知道了!」
蘇凡非常肯定的開口道!
此刻他心中直呼這滅絕師太太特麼頂了!!
來到警局,支出警方違規行為。
並強行要求警方在半個小時之內將整個出警過程,調查結果寫出來,公開發到網絡上為抓錯人這件事進行道歉。
恢復他學生的名譽損失。
不知道為什麼,第一次感受到被護犢子的感覺。
很爽怎麼辦?
他終於知道為什麼有人會不想努力了。
因為躺著真的很舒服。
關鍵這這還沒完。
明天官媒會過來採訪,對方領導也要進行公開的道歉和檢討。
甚至參與抓捕的四位警官也會被追究責任!
雖然說他也能做,但絕對沒有滅絕師太這麼幹脆,果斷,迅速。
這女人真颯!
不過對方真的是剛好在附近吃飯?
他怎麼記得對方十點之後就絕對不吃東西了?
記得上次他在滅絕師太的辦公室搬磚,因為太晚了有點餓就點了兩份夜宵,結果他一個人吃的。
為什麼記憶如此深刻?
原因就在於當初差點沒被撐死!
而對方的理由就是,十點以後除了喝水不吃任何食物。
不過不管怎麼樣,他還是要在心中大喊一聲,滅絕師太牛逼!!
至於四名警官下場會如何,這個他倒是不擔心。
畢竟他們確實違規在前。
而且他剛剛還看到,有人將他的視頻給拍到了網上。
對他各種謾罵甚至造謠。
其實他可以配合警方調查,這也是他的義務。
這一點是毋容置疑的。
當時在醫院將他傳喚走,甚至讓他原地接受調查這都是可行的。
但他們不應該直接將他圍住,然後在公開場合用手銬將他拷上。
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不是因為你是警察,就能濫用權力為所欲為。
此種就是違規行為。
只有被追究之後,他們以後才知道規範!
「雖然錢少了點,但該申請就得申請,這是你的權利。」
只見到此刻的冰雨棠對著蘇凡說道。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計算標準國家賠償法第26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也就幾百塊錢。
但這是蘇凡應該得到的。
必須拿。
這就是原則。
「嗯!我會的!」
蘇凡點了點頭。
他打算今晚就辦!
「對了,你進去之後網絡上產生的一些言論你看了沒有?」
冰雨棠美眸微微一挑對著蘇凡問道。
「剛看了一些,真是各種流言蜚語。」
蘇凡有些無奈的聳了聳肩。
不得不說,糞坑炸了,真是臭。
「那你想不想追究?」
冰雨棠看著蘇凡。
「我當然是想了!只不過心有餘而力不足很多都刪了帖子,怕是不太好追究啊。」
蘇凡微微嘆息了一聲。
上次是找專業的數據公司做的這事,所以基本上一告一個準,現在警方的通告發出來很多之前罵人的都刪帖跑路。
甚至還有些直接註銷了帳號。
這想追究起來確實太難了。
也就只能找一點反應遲鈍的個例。
比如說現在在他微博下邊的這位我想吃玉米,對方惡意造謠,扭曲事實,肯定是他儆猴要殺的那隻雞。
說來倒是有一些圍脖粉絲給他的截圖,但也就有一兩張截圖而已。
搜了一下要麼帳號修改要麼帳號註銷,直接就找不到人了。
「你上次是找了數據公司?」
對於蘇凡上次猛告一百人誹謗罪,不少大V、知名人士進監獄的事她自然也知曉。
「嗯嗯,花點錢省事。」
蘇凡點了點頭,這種事也沒什麼好隱瞞的。
業內潛規則啦,很多律師做不了的事情也會交給某些專業的人士去做。
幫忙收集證據。
「那花了多少錢?」
冰雨棠美眸看著蘇凡對著詢問道。
「當時整個流程下來是花了二十八萬出頭。」
那時候系統獎勵了二十萬。
自己正好有八萬塊。
就一起花了。
最後得到了系統一百萬的獎勵。
賺了七十二萬。
實際上應該算賺了一百零二萬。
因為他的卡里只有八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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