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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囂張狂妄?刑事立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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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妥妥的尋釁滋事。

當然,沒達到犯罪的層度。

但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肯定是可以做到的。

「警官我打完電話了,但從我家過來打車都得半個多小時。」

只見到此時的紋身男進到調解室。

「半個小時就半個小時吧,剛剛我跟這位先生也談過了,他的要求很簡單,一個道歉再加上適當的賠償就行了。」

只見到此時的陳海警官開口道。

「賠償?道歉?憑什麼!我不干!!」

聽到這話,紋身男非常激動,因為在他的字典里就沒有道歉這兩個字。

「你這是尋釁滋事!如果你依舊是這一副態度的話,我們將對你進行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還有罰款。」

「拘留就拘留!反正我是一個子也不會給他!」

紋身男十分硬氣的開口道。

就燙破了一個洞。

對方能拘留多久?

他之前在老家幹的事比這個過分多了,警方也就是批評教育罷了。

雖然他沒讀過多少書,但有句話怎麼說來著,久病成醫,他在老家那邊犯了大大小小挺多事,基本對法律也了解一點,現在警方大概率就是嚇唬他,要真拘留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也就一天罷了。

雖然討厭這些條子,但用一天時間讓對方吃癟他無所謂!

就對方那囂張的模樣。

他早就看不爽了。

「這……」

陳警官看向蘇凡。

想知道對方是什麼意見。

「那就不用調解了,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吧,到時候我去詢問一下修復費用。」

蘇凡對著說道。

對方願意這樣硬剛的話,他無所謂。

因為處罰並不能抵消賠償。

「呵。」

紋身男冷哼了一聲。

「雖然這個事情是比較輕微的違法行為,但仍有可能會面臨一到三天的行政拘留處罰,我建議最好還是調解結束。」

他們派出所沒有行政拘留的決定權,需要對違法人進行行政拘留處罰的,只能上報請區級公安局,讓相關負責人批准。

所以具體會下來多久也不清楚。

不過一般也就是一到三天這樣。

「調解個屁!拘留就拘留!還想讓我賠償和道歉!說句不好聽的他在騷擾我女兒影響她掙錢知道嗎!!」

聽到會被拘留一到三天。

紋身男榮山情緒有些激動。

而且整個人也是一副非常不服氣的姿態。

分明是對方影響他女兒掙錢,他叫對方走,這合情合理。

結果反倒拘留他來了!

「???」

蘇凡聽到這話,眼中滿是問號。

這是人說的話?

「掙錢?你知不知道利用孩子乞討是犯法的?」

陳警官眸子微微一凝。

不道歉就算了,居然還這麼理直氣壯地說蘇凡在騷擾他女兒影響他掙錢。

在警察眼中這狂妄程度基本上就跟,我就殺個人憑什麼讓我伏法一樣,簡直狂妄囂張到了極致。

「警官,這是我親生女兒,我讓她做點事補貼家用這沒問題吧,那我們這種社會底層人總的生存下去不是。」

紋身男開口狡辯道,女兒的事已經二進宮了。

但上次他也是這一套說辭,然後警方也就是批評一頓罷了。

「就算你家裡窮,你也不能讓孩子在義務教育階段不讀書到街頭乞討啊?這裡你也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有我國的義務教育法,等一下你叫你老婆給你多留一點錢吧,你這個情況我們要另外處理的。」

只見到此刻的陳海警官開口道。

剛剛只是一碼歸一碼。

本來他想等對方的身份證件過來了再處理這個事。

結果對方現在主動說起這個。

那他也直接跟對方說明了,這是違法犯罪行為!

行政拘留期間,一但罪名成立,無縫銜接立案並刑事拘留。

「警官!這是我的親生女兒,我讓她出來掙點錢合情合理,之前的春北區那邊的派出所都沒有說要處理我!!」

聽到這一句話,頓時紋身男一副很激動的模樣。

都是一個市,憑什麼!

「哦,也就是說之前你們已經被處理過一次了?批評教育了對吧?」

陳警官聽到這一句話意味深長的看著對方。

蘇凡見到這一幕也不禁在心中冷笑一聲。

倒是自己說出來了。

對於強迫未成年人乞討這件事。

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抓住第一次大多數情況下是批評教育,惡劣一點就是行政拘留個幾天。

而第二次可就不一樣了。

第二次是坐實的犯罪行為。

不過早說晚說其實都一樣。

因為身份證拿來實際上系統里也有記錄的。

反正進了這個門,以一個實習律師的判斷,對方想出去估計得等挺長時間了。

因為根據刑法修正案六中的第17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根據實際的案例中,情節嚴重這一塊,組織兒童乞討超過一個月可視為情節嚴重。

剛剛小了,已經乞討了四個月了。

那這一塊其實可以算是一個情節嚴重。

不過作為親爹,也不知道是會從輕發落還是從重處罰。

反正不管咋樣,坐實了乞討了四個月,三年應該是有的。

「嗯!之前在春北區那邊被帶到派出所了一次,反正那邊也就是批評教育而已,根本沒有像你們這邊還要處理我。」

紋身男榮山理直氣壯像是有了什麼依據一樣對著說道。

「那一會兒叫你老婆多留點錢吧,估計一時半會出不來了,因為我們將對你以強迫乞討罪進行立案處理。」

對於強迫乞討罪批評過一次再犯第二次這就是絕對的犯罪行為。

應當進行立案處理。

這是國家刑法上的規定。

「為什麼啊!這是我女兒,你們憑什麼要對我進行立案處理!」

急了!紋身男榮山徹底急了!

還是那句話。

雖然文化不高,但接觸得多,他也知道立案處理就是刑事案件。

是會被判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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