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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我方認為不妥,但我方無證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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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了解過,庭審是可以有一審二審的。

反正她不能坐牢。

更不能坐那麼長時間的牢!

「做無罪辯護?無證據?」

在場的眾人有些懵。

「??」

蘇凡也滿頭是問號。

這律師路子挺野。

是奔著重判去的吧。

辯方律師丁莊強聽到這話,只能默默的看著。

法官要是信你還真有鬼了。

說真的,要是對方積極點,至少這麼多項罪名他還是有機會幫對方減輕刑罰的。

結果非要這樣弄出一個笑話,他能咋辦。

法律不是兒戲。

不過雖然荒謬。

但這一場庭審還是持續了四個多小時,中間還伴隨著一次休庭。

下午三點。

「經過原告被告雙方檢舉提證以及辯護陳訴,我和陪審團經過充分的討論之後根據事實情況給本案做出如下判決。」

所有人此時全體起立。

「被告人費湘紅,女,48歲。

1、敲詐勒索300萬事實清晰證據充分,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數額巨大且為犯罪集團主犯不知悔改並造成惡劣影響,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為獲得賠款,以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犯誹謗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3年。

3、拿著醫院的傷情鑑定過來報故意傷害假案企圖讓他人受到刑懲,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犯誣告陷害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1年。

4、毆打他人至耳膜穿孔、輕微腦震盪犯造成輕傷,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賠償11萬元。

5、拒捕,妨礙公檢人員執法,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犯妨礙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五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2年,責令限期退賠被害人蘇凡經濟損失120000元,欠條作廢,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法官對此宣布道。

「22年,我還得賠錢!我不服!!」

費湘紅聽到這話!

頓時怒了!

直接對著喊道!

22年,她都七十歲了!

她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請安靜,被告人費湘紅,你是不是還要增加一條藐視法庭罪?」

看著費湘紅一臉激動的模樣。

此刻的法官開口道。

「委託人費女士,有什麼事情請等宣判完在抗議。」

丁莊強摸了摸腦門。

也頗為無奈的開口道。

費湘紅這才不滿的閉上了嘴!

「被告人洪立天,男,22歲。

1、敲詐勒索300萬事實清晰證據充分,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以暴力、威脅手段違背婦女意願,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犯強制猥褻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賠償受害者10萬元。

3、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毆打、侮辱等嚴重情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4、公然製作、售賣淫穢物品,並獲利一萬元整,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

5、毆打受害者至耳膜穿孔、腦震盪、腹壁軟組織腫脹挫傷、陰部流血、全身多處淤傷,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6、為獲得賠款,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綜上綜合裁定,六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3年,並賠償經濟損失11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宣布完了這一對母子。

檢方還以偽證罪、敲詐勒索罪脅從犯起訴了高雙雙。

法院最終做出判決,判處高雙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但因為對方人已身亡,故而不執行。

判決出來。

皆大歡喜。

兩個全都是二十年往上。

而高雙雙的母親段蓮此時心口那一口氣終於緩了出來。

在醫院的洪立天接到判決通知書。

人直接懵了。

他居然被判了23年!

他老媽不是說沒事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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