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禽獸夫婦,侵犯者,審!(1/2)
「有點,不過也不影響,我以後的目標就是好好讀書不負自己和所有關心過我的人。」
小小承認自己確實有點想媽媽,特別是父親進去之後。
但也只是想而已,畢竟她已經過了這麼多年沒有媽媽的日子也都習慣了。
而且姐姐和大哥哥們說的沒錯,讀書才是她改變命運的最好選擇。
所以她今後一定要發奮讀書。
改變自己的命運!
「小小能這樣想當然是最好的,這是我的電話,未來你有什麼需要的也可以直接電話聯繫我。至於你媽媽那邊據我所知警方也在積極幫忙尋找,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有好消息傳來。」
不得不說小姑娘很懂事。
只見此刻蘇凡十分欣慰的開口道。
並且將自己的電話號碼留給了她。
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可以給他打個電話。
如果不過分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他會給予幫忙。
至於她媽媽。
因為案件現在是由春北分局牽頭。
正好是周靜薇擔任專案組組長。
所以對這個案件的動態他也比較清楚。
警方正積極尋找。
只不過小小她們那個地方八九年前消息比較閉塞。
當年對方母親離家出走之後既沒有回娘家也沒有留下任何聯繫方式。
所以調查起來阻礙比較大。
而且還得考慮一個問題。
如果對方成家了,會不會接納小小。
「電話?」
小小雙手接過蘇凡的電話,那雙美眸閃過一道驚喜。
只見她緊緊的踹在手心裡,似乎這電話成了此刻她最重要的東西。
確實,在她心裡是這樣的。
可以說如果這一次沒有被這位律師大哥哥碰到,自己繼續乞討。
到時候父母沒有被抓緊去。
一定會再度將她送到按摩店,或者送到某個別墅之中。
而如果後續她被查出懷孕,對方或許會害怕帶她去醫院流產而是直接選擇藥物流產也不一定。
命不好流沒幹淨,危及生命。
命大流乾淨了,調理結束之後估計還是要繼續成為他們掙錢的工具。
想讀書根本是不可能的。
現在她有了重新讀書的機會。
可以說,很大程度歸功於這位律師大哥哥。
而且也正是因為他執拗將自己帶到醫院讓她儘早檢查出了懷孕。
並進行了手術最大程度減少了身體的傷害。
當然她其實並不懂這麼多。
不過醫生姐姐們在旁邊給她科普。
要她學會保護自己。
說多了,聊多了也讓她耳濡目染。
知道了儘早發現原來這麼重要。
而如果胎兒成型了,到時候自己只有一個人。
她簡直想都不敢想。
要是在學校更不知道會有多少流言蜚語。
現在只要調理好,到時候就可以開啟新的生活了。
警察叔叔和姐姐們會接受了她更改名字的建議,並且還給她了轉校。
讓她到隔壁縣城去讀書。
「謝謝律師大哥哥!」
只見小小看著蘇凡,這個電話號碼她發誓一定要深印在腦海里。
以後考上大學了給對方報喜,工作了好好感謝對方,在她心裡這就如恩人。
「小小不用這麼客氣。」
蘇凡笑眯眯的說道。
就這樣蘇凡陪著小小聊了一會兒,不久之後警察同志也過來了。
還是詢問一些情況。
而另一邊的審訊室里,那對禽獸夫婦在下午五點的時候又被提審了!
「警察同志!你們可不能污衊人啊,那也是我的女兒,我怎麼就強迫了?她那是自願為家裡掙錢!說句不好聽的這種罪名完全是你們警察為了湊業績強加給我的,我要找律師!我不認罪!!」
只見到此刻,那一名染著黃頭髮的女子整個一副不服氣的姿態!
現在警方說要給她新增一條強迫賣淫罪。
真是仗著把她關在監獄胡來。
「如果你再不如實交代,再說這些對我們警方人身攻擊的話,你的罪名將會再多一條妨礙公務罪!」
只見到此刻李小娟整個一副非常憤怒的姿態盯著對方!
這對禽獸夫婦!
特別是這個女的,簡直可惡到了極致!
說真的她們都不願意接受如今調查到的結果,因為太震碎三觀了!
當時對方哄騙小小,說從老家帶她來春江享福。
結果到了這邊簡直是掉入了魔窟,四個多月的時間,前兩個月白天乞討晚上也乞討。
後邊嫌棄討到的錢少。
就開始把她帶到按摩店裡。
甚至對方還將她帶到了春江郊區某個別墅!
在哪裡她被一個男人強姦,她拼命地喊救命!
結果這個當繼母的不但沒有出手相救,甚至直接關上了門!
關鍵對方的父親還默認這種事!
那可是她的親生父親啊!
而小小不從會怎麼樣?
對方父親在她只是打罵威脅。
如果對方的父親不在,身為對方的繼母就會她把小小拉到客廳用冷水潑、打罵,還拖到衛生間裡關著過夜。
說真的,這哪裡是一個人啊。
這簡直就是一頭禽獸。
關鍵對方現在還囂張死不認罪。
更扯欲加之罪。
要不是證據已經集齊了,她們還真就信了!
「懷孕了?這怎麼可能,你們不會是想要給我加罪偽造的吧?」
另一邊榮山的審訊室。
看到警察擺出來的一些證據。
榮山目光顯得有些詫異。
隨後冷笑了一聲。
說不句好聽的十三歲的小孩毛都沒長齊怎麼可能懷孕呢!
「榮山!端正你的態度!!」
看到榮山那一副戲謔的表情,兩位審訊的警官當即火大了!
媽的,這就不是個男人!
人家做父親的把女兒都捧在手心裡。
這個卻讓別人糟踐自己的女兒。
而且還不止一次!
關鍵現在對方居然還說他們警方偽造相關醫院檢查單。
簡直豈有此理!
「呵。」
榮山冷笑了一聲。
進過那麼多次警局。
也不記得自己坐在這種椅子上多上次了。
他會怕你一個警察嚇唬?
這邊審訊還在繼續,並陷入了死局。
而另一邊的審訊剛剛開始,那是部分已抓到涉嫌強姦、猥褻罪的人。
「警察同志,我真的不知道她未滿十四歲啊,當時我一個朋友說有個姑娘家庭困難想掙點錢,我看了一下照片長得還很水靈,一萬塊一個晚上我就訂了幾個晚上。」
現在審訊的是當地一個企業老總。
被帶到警局之後,他整個人一副大喊冤枉的模樣。
其實他來之前已經檢索過相關的法律法規。
並且還諮詢過律師朋友。
只要自己死咬著不知道對方未滿十四歲,那麼就不認為是犯罪。
最多就是招嫖。
而一般招嫖行為,十天到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加罰款。
現在出了這檔子事,想一點沒事的躲過去是肯定不可能的。
但坐牢和行政拘留誰重誰輕他還是能分清楚的。
畢竟與未滿十四歲的幼女發生關係,直接定性強姦罪!
而這種強姦罪一般都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現在接近五十歲了,真被判五年那還得了。
「王辰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希望你能主動承認自己的罪行爭取寬大處理。」
審訊室。
作為專案組負責人,周靜薇親自參與審問。
其實她們經過調查之後已經得到了一些證據。
比如小小曾明確告知對方自己不滿十四歲。
可對方還是作了惡。
不過單方面有受害人的證詞還不夠,尚且還需要更多證據組成證據鏈才能提起公訴。
所以她們希望從這個王辰華口中找到突破點。
結果沒有想到對方居然還挺嘴硬。
「周警官,我說的句句屬實啊,我真不知道那小丫頭片子這么小,而且我也是有女兒的人,如果我知道她這么小的話我根本不會動她,畢竟我又不是變態!」
只見到王振華一臉冤枉的開口道,而且進來之前他也跟律師進行溝通過。
死咬著就是招嫖,在審訊過程中絕對不能承認知曉對方未滿十四歲,這樣就不會出事了。
身為企業老總,他又沒有被抓現行。
死咬著面不改色這點本事他還是有的。
「周隊。」
忽然一名警官走了進來。
對方拿著文件,湊到周靜薇耳旁悄聲不知道說了些什麼。
隨後將那份文件放在了她的桌面上。
周靜薇見此緊蹙的眉頭微微舒展。
「王振華,你知道她懷孕了嗎?」
只見到此刻的周靜薇看著王辰華問道。
揣著明白裝糊塗!
還說自己不是變態!
現有的證據擺明,這人完完全全就是變態!
「她懷孕了?這我還真不知道,威力避免傷害她的身體當時我們都是做有防護措施的。」
王辰華搖了搖頭,整個人十分肯定的表示不清楚。
雖說當時因為對方說是處女,他沒有戴套。
但他給了錢給對方買避孕藥的。
一個晚上一萬塊,加上避孕藥的費用他多給了兩千塊,一次就是一萬兩千。
所以肯定懷不上他的種!
「呵,做防護措施?那她怎麼懷的!」
只見到此刻的周靜薇直接將檢驗報告丟給了王辰華。
兩個月的時間,涉嫌強姦的人員一共有四個。
而最早禍害小小的就是王辰華。
只見到此刻的周靜薇怒視著對方,懷孕時間基本跟對方在一起的時間吻合!
聽到他說做了防護措施,更滿口不會傷害對方,她真的第一次審訊一個人覺得噁心反胃!
簡直虛偽到了極致!
「警官你們可不能污衊我啊,我當時都給了錢買避孕藥的,如果你們硬要說這個種是我的,那我自願做DNA證明清白,而且你們都知道她是賣的,誰能保證在這一個過程中她有沒有跟其他人發生關係呢?對吧!」
看到懷孕的周數,雖然正好是跟自己睡的那幾天。
但誰能說這一定就與他有關係呢?
來的時候他也了解過法律。
只要咬定不知道對方不滿十四歲,那就會按照一般的招嫖處理。
但如果造成嚴重後果,那這可就要立案了。
眾所周知。
立案是刑事責任。
而招嫖一般是行政處罰。
兩個性質完全不同。
招嫖造成懷孕這個已經屬於嚴重後果。
所以他無所畏懼檢驗NDA,畢竟當時他給了錢買藥。
現在懷了,極大可能就是在那幾天,對方跟別人發生了關係。
反正不可能是他的!
「根據我們調查,那一個月小小隻跟你發生過關係,而對方父母認為十三歲的孩子不會懷孕,所以並沒有買藥。」
周靜薇淡淡的開口道,剛剛傳來的消息。
經過他們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普法以及審訊,小小的繼母和生父那邊鬆口了,並且已經交代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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