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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七十九章 外出散散心,你給我少兩缺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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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國家公民言論自由,但這自由的前提是不能影響到其他人,現在這兩人的言論已經對當事人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觸犯到了法律,不是輕描澹寫隨便說說這四個字就能過去的。」

周靜薇對著兩人的父母說道。

初犯刑法了就是初犯刑法了。

這沒有任何辯解的餘地。

「爸,你們出去幫我們兩個聯繫一下張律師吧。」

譚春燕的表情略微有些憔悴的對著父母說道。

經過一個下午的審訊,現在她已經充分的認識到了自己觸犯刑法。

只能找之前的張律師看看有沒有辦法幫她們兩個想想辦法了。

「好好好,那你們兩個都等著!」

譚家人出去立馬聯繫了張俏。

晚上七點。

張俏來到了看守所。

「譚小姐,誹謗罪的話一般是判刑三年最高,而你們現在的行為確確實實也涉及到了誹謗。」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誹謗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所以這個罪名最高三年。

「可是現在網絡上的信息鋪天蓋地,有些更嚴重,為什麼警察就抓我們而不抓那些人!」

譚春燕反問道。

她一直想不通這個問題。

而且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要是真的誹謗她們公開道歉不就行了,非得把她送進大牢嗎?

「正常來說這個罪名的話是告訴才處理的罪名,之前已有些人沒事那並不代表他們不犯法,只是受影響的人沒有去告對方罷了。」

張俏對著譚春燕普及道。

誹謗罪,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不過凡事也有例外,比如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好吧,那張律師有沒有什麼辦法讓我們不用坐牢,我們真的不想坐牢!」

剛剛被送到看守所沒多久,這惡劣的環境讓她充滿了恐懼。

還不知道以後真的坐大牢了會怎麼樣呢!

她不想。

「不想坐牢的話那就是緩刑,這個如果能得到當事人的諒解的話那還是有可能的,如果沒有得到諒解就現在網絡上傳播的面來看,你們至少要在一年往上。」

張俏此時分析。

主要是現在各種瀏覽都達標了。

有律師輔助且沒有繼續犯錯的話重判不可能但正常的判刑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一年往上?」

譚春燕一臉窒息。

她可等不了這麼長時間!

另一個審訊室譚美麗也好不到哪裡去。

因為現在她們是同桉的兩名犯罪嫌疑人。

張俏一人只能當一個人的辯護律師。

所以她找了個同事,那同事與譚美麗正見面著。

對於這件事身為律師大家的看法都差不多。

一年刑期沒有一個人能接受得了。

而且坐過牢的女人以後還想要啊。

根本找不到優質男性了!

「對。」

張俏點頭。

「張律師,能不能為我們做無罪辯護?」

譚春燕也是想到了這個。

未來政審都非常的嚴格。

如果孩子的媽媽犯了罪的話,那麼孩子就失去了充當公務員的資格。

甚至各種事業單位都有可能通過不了。

那麼有幾個優質的男人會娶她?

這也相當於把自己的路堵死了。

唉,說來當初也是腦子發熱,怎麼就憑著那點東西就把信送到紀委去。

特別是還在網絡上用這些玩意來炒作。

這下遭到反噬了。

現在她想要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下次絕對不敢了!

「唉,譚小姐我不是不想給你做無罪辯護,而是覺得這無罪辯護對你真的不好。」

張俏的表情略微有些無奈的開口說道。

「做無罪辯護對我不好,為什麼?」

譚春燕聽到這一句話之後眼中都注意到疑惑的神光。

她現在非常需要的就是無罪辯護。

「對手是實習律師蘇凡,而在之前但凡做無罪辯護的人基本上都被重判了。」

張俏對著說道。

因為你選擇做無罪辯護就相當於放棄了輕判的可能。

如果放棄了法院輕判的可能,一旦失敗的話必定會被重判。

就目前這一件事來說做無罪辯護被重判的可能性很大。

「這……」

譚春燕陷入了沉思。

「所以作為律師,我真誠的建議是你不要做無罪辯護,拿出自己最大的誠意出來尋求諒解書,到時候還能有緩刑的可能!」

張俏非常誠懇的看著譚春燕。

主要是她不希望對方越做越錯。

這一步棋是她們如今走的最錯誤的一步棋。

「唉,張律師可是我不想留下桉底,因為這一次之後祝小龍必定要跟我離婚,那時候我想再結婚當有人聽到我坐牢了的話我還怎麼嫁人嘛!」

譚春燕表情很崩潰。

「那你可以選擇做無罪辯護,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一,一旦失敗沒有緩刑只有重判,當然重判也不會很久,大概率是三年。」

既然自己現在說不動對方那就由她去吧。

「三年!現在我二十四歲,三年都二十七歲了,到時候人老珠黃……」

譚春燕聽到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一,而且一旦失敗了還得判刑三年人也有點崩潰。

「所以譚小姐現在是你選,你要怎麼樣我就怎麼樣!」

張俏決定聽對方的。

畢竟她的自由最重要嘛。

反正自己說的都是屁話。

「我想想……」

譚春燕現在很糾結。

她真的是非常的後悔。

好端端的一副好牌打成了這樣。

特別是後來的行為真的愚蠢到了極致!

究竟是怎麼想到做出誹謗這種事的。

而且又沒有實質性的證據。

……

次日。

「蘇哥,譚春燕的律師打電話給我了,希望跟我面談,你覺得我要去嗎?」

一大早蘇凡接到了祝小龍的電話。

「她們估計是想要得到諒解吧,這個的話就看你自己了。」

作為律師對方沒有聯繫自己而是直接聯繫了祝小龍,大概率是希望得到諒解之類的。

對於這種事蘇凡只能說看當事人你們自己的選擇。

要是同意諒解的話就把他給叫上。

簽署好相關的合同。

要是不同意的話就明確說。

對方若是騷擾,那就可以報警。

但相信應該不會騷擾。

「嗯嗯,我知道了蘇哥!」

祝小龍點了點頭。

「然後有一點你要記住,如果你真的要諒解的話談錢的時候一定得把我給帶上,而且一定不能私下簽署諒解書之類的。」

蘇凡十分鄭重的交代。

這一點很重要。

「這個我知道,敲詐勒索嘛!」

祝小龍是蘇凡的老粉。

也是知道一些哪裡有雷區的。

要真的簽署了諒解書他肯定把蘇哥給帶上。

只不過現在他並不想諒解。

再說這事情也不是他自己的事,對方已經上升攻擊到了父母。

你說他怎麼能諒解。

「很好,你知道我就放心了。」

蘇凡點了點頭。

有些事不是開玩笑的。

而有些律師就很會鑽空子。

所以小心一點為妙。

轉眼來到了三天之後。

蘇凡被叫到了祝小龍的家裡。

當過去之後發現那邊還有譚春燕的父母與祝小龍的父母,律師張俏也在,並且還有一位比較陌生的妹子,看上去也是律師。

「小蘇,你可來了,其實這麼多天我們心頭的火氣也下去了不少,所以我們打算簽署一份諒解書,內容我們已經看過一次了你也幫我們把把關。」

李秋錦看到蘇凡過來十分熱情的對著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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