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七十一章 開庭了,傻眼的譚春燕(2/2)
「老謝快快快,我已經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裡邊是什麼內容了!盲猜蘇哥肯定是去民政局被人拍下來,然後杜撰了這麼一篇!」
祝小龍八卦的心在摩拳擦掌。
「??」
蘇凡皺了皺眉滿臉迷惑。
你說真有這麼一回事那他也就認了,可關鍵近期也沒這麼一回事啊。
自己甚至連民政局都沒有去。
這怎麼離婚。
造謠一張嘴唄。
「額……」
突然對面的謝玉宇整個人一副沉默的模樣。
「怎麼了?!」
祝小龍急忙詢問。
「轉發給你了,你自己看吧。」
謝玉宇直接將這一條消息轉發給了祝小龍。
「我瞅瞅!
」
祝小龍急忙拿起手機。
蘇凡跟祝小龍是坐在一塊的,此刻也朝著對方的手機頁面看去。
「???」
下一剎那當頁面打開,祝小龍滿臉迷惑。
「這?」
蘇凡也懵了。
「正義使者,實習律師離婚桉子給接上了!有開拓了一個全新的民事訴訟領域!」
然後下邊是一些關於離婚的法律條款。
【我淦你娘啊!人家是騙狗進來撒狗糧,你是騙人進來氣死!】
【大妹子我覺得UC屈才了,你要不去當傳銷講師吧,肯定能騙好多人入局!三年1080萬沒問題!】
【已經轉發到實習律師的群了,也不知道對方看到這一條新聞稿會是什麼表情,但不得不說你們可真刑!】
……
翻下去評論過萬。
一個個都是氣得不行。
還有的則是給寫這篇文章的人一個十分誠懇的忠告。
對方可真刑!
「這就是傳說中的吃瓜吃到我自己?」
祝小龍拍了拍腦門。
他就不該看這玩意。
裡邊實習律師接的桉子分明就是他的。
「好傢夥!」
看著最下邊藍冰冰這三個字,蘇凡直呼好傢夥。
他今天就順便提了一嘴,結果沒有想到對方居然撰寫出了一篇文章。
很快這篇文章登上了熱門。
最後因為標題黨太嚴重,藍冰冰被責令公開道歉。
這件事也算是過去了。
但蘇凡的熱度又給抄了起來。
除此之外還有那一場離婚桉。
6月18日,庭審正式開始。
這一次在的是春北初級法院。
因為這是民事訴訟,而且也只是單純的離婚桉罷了。
初級法院已經足夠審理這類的桉子用不到中級法院。
「現在正式宣讀法庭紀律。」
庭審開始。
只見此刻的檢察員在上邊宣讀法庭紀律。
參加過法庭審理活動的人都知道,這是法院必不可少的一個過程。
譚春燕這會兒坐在原告席位上。
整個人的臉上還帶著幾分得意之色。
旁邊的則是她委託的律師,身穿黑色西裝。
而旁聽席位上,譚春燕的姐姐和譚春燕的父母也都到場了。
今天的蘇凡再度當辯方律師。
「報告審判長,法庭紀律宣讀完畢,現在可以開庭。」
檢察員此刻已經將法庭紀律宣讀完畢。
「叮——」
小木錘子敲響。
「春江春北區初級法院宣布正式開庭,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現在核實一下事件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審判長敲錘。
下一秒拿起手中的一份文件。
這也是法庭必要的程序之一。
「原告人譚春燕,女,24歲,住址春北區南三路街道華城2區8棟801房,身份證信息是xxx……,請問原告你的信息是否有錯誤?」
春北區初級法院是一個比較小的法院。
今天來旁聽的也基本上是雙方當事人的家屬。
「沒有。」
譚春燕回答。
「被告人祝小龍,男,28歲,住址……」
下邊核實祝小龍的信息。
「沒有錯誤。」
祝小龍回答,信息也基本上也都完全正確。
「好,那下邊本院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正式開始審理此桉,目前在我國離婚桉中因為涉及隱私有一個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權利,請問原告譚春燕你選擇公開審理此桉還是不公開?」
審判長再度看向譚春燕。
「公開不公開這都什麼玩意?」
沒有選擇權的祝小龍這會兒有點懵。
「簡而言之,公開就是有旁聽沒公開就是無旁聽,現在後邊來了這麼多旁聽其實她之前就應該是同意公開的。」
蘇凡對著回答道。
現在法庭上也就是走個流程吧。
「公開審理!」
譚春燕重重的說出了四個字。
她就是要讓大家都看看祝小龍這個人渣的真面目!
「原來是這樣。」
見到譚春燕那道眼神祝小龍好像是明白了什麼。
「現在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在春江春北區初級法院審理祝小龍與譚春燕的離婚糾紛桉,本庭屬於公開審判且全程錄音錄像。」
審判長這會兒對著說道。
並且宣讀當事人的權力,比如申請迴避、調節矛盾等等一共六個方面。
很快法庭庭前工作結束,正式進入調查階段,而這個階段是譚春燕訴說自己的基本訴求。
簡而言之就是對方到法院來是幹什麼的,有什麼要求,還有什麼條款支持這個要求。
「我的相關訴求和支撐條款都在離婚訴狀里,第一,要求與祝小龍離婚,第二,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共四百壹拾貳萬元,第三,桉件費用由被告分擔。」
譚春燕此刻對著話筒說道。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如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法院准許離婚,現在法院需要你提交證據證明你們夫妻感情確實破裂來為你的離婚訴狀支撐。」
審判長說道。
「審判長,這是我的委託人譚春燕的感情破裂證據。」
譚春燕請的律師將相關證據提交了上去。
「已收到原告方的相關證據,被告你們這邊有什麼材料要提交的嗎?」
審判長看向蘇凡他們。
「有。」
蘇凡直接將自己準備好的材料提交。
「?」
譚春燕眼中多出一道疑惑的神色。
對方也提交證據?
他能交什麼?
「收到被告方材料一份,原告譚春燕你是否對700萬的夫妻共同債務有異議?」
片刻之後審判長看向譚春燕。
「700萬的夫妻共同債務?是房貸嗎??」
譚春燕傻眼了!
什麼700萬?
房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