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屠夫吉米(一)(2/2)
詹姆斯局長居中坐著,指著一排人給吉米做介紹,這是應有的流程。
「這是LRPD內務部警司布蘭登·沃特(Brandon Walter),探員尼德·瑞恩(Ned Ryan)。這是檢察官辦公室助理地區檢察官(ADA),卡婭·約翰斯頓(Kaya Johnston)。縣內務部警司奧德·帕爾默(Aud Palmer)。FBI特別探員伊格爾·馬歇爾(Iger Marshall)和喬納森·霍爾曼(Jonathan Holman)。」
「各位,這是助理治安官吉米·楊。現在我們開始今天的問詢。首先是5月16日上午10點13分,助理治安官吉米·楊槍擊事件。布蘭登·沃特警司,請你先開始提問。」
「好的。本案件共有1名警員受傷,兩名嫌犯被擊斃,警員多爾奇·瑪爾斯右腿中彈,目前已經取出子彈,預計3周後可以返回警局。男性死者為34歲的阿爾曼·格羅索,原名奧薩馬·薩利赫·哈桑,女性為揚克西·瓦利德。兩人均有案底,格羅索因保釋期間非法持有武器和非法持有毒品,目前還在通緝中,瓦利德因違反保釋規定非法持有毒品,目前也在通緝中。」
「現在請陳述你的案件報告。」
「5月16日早上7點40分接到警局通知,今天需要去卡爾加里灣附近執勤,搜索殺人犯強尼·聖地亞哥,我巡邏的位置是西格倫灣和西格倫路交叉口。
10點05分左右,聽到槍聲,隨後對講機傳來警員中槍的消息,因為可以聽到槍聲,我判斷他中槍的位置就在我旁邊的一條路,我開警車過去,首先為警員包紮止血帶,隨後對嫌犯所在房子進行偵察,並返回警車保護受傷警員。
10點10分左右,其餘警員到位,我到了房子後面,防止嫌犯從後門逃跑,在到達房子後面時發現了一輛摩托車,我推測嫌犯可能會從後門過來騎摩托車逃跑,所以就守在摩托車旁邊。
10點12分,前面警員和嫌犯交火,隨後後門被打開,兩個嫌犯出現在門後,男性在前,手裡持有武器,我開槍射擊,一共開了4槍。
當時由於需要尋找殺人犯強尼,我還需要繼續巡邏,所以和警司卡格溝通後,將4枚使用過的彈殼交給了LRPD的警察,繼續攜帶M16巡邏。」
吉米詳細描述了當時的場景,以及自己對局面的判斷,這些話已經在這兩天裡回憶了多次,基本上不會有遺漏,同時也不會很繁瑣。
相關報告已經由LRPD的警員提交過了,對於他們來說,也主要是走過場,畢竟當天同一個警察,擊斃了三名嫌犯,這已經很久沒出現過了。
「請解釋一下伱當時為什麼不使用手槍,而是使用M16步槍。」
「我們當時正在處理的案件嫌犯是強尼·聖地亞哥,他從小跟隨父親一起練槍,而他父親是一名退役警察,服役時間超過10年,強尼在逃離時隨身帶有M14步槍,基於安全需求,執行該任務的縣警全員更換了M16步槍。
本次強尼逃跑以後藏匿在居民家裡,不能排除其再次獲得自動武器的可能性,所以我依然帶著M16步槍巡邏。
在警員中槍之後,對於持有槍枝的高危險嫌犯,基於安全原則,我更信賴手裡的步槍,而不是射程和威力都小的多的手槍。」
「我沒有問題了。」警司布蘭登·沃特把流程走完,就結束了,對於他來說,警員沒事才是最重要的。
「我有一個問題,為什麼你的射擊目標是嫌犯心臟位置?你是故意要擊殺他的,對麼?」旁邊的ADA卡婭·約翰斯頓突然說了一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