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這案子別人接不了,但我能接!(1/2)
武協,拘留所內。
「上周四晚8點,被告林曉帶妻子陳蘭於市中心街金楠路逛街,期間與魏宏,丁索等四人發生衝突,扭打過程中發生推搡致使魏宏倒地,後者腦部遭受輕微撞擊……三日後,魏宏突發腦出血死亡,經法醫鑑定死因為腦損傷,內部出血。檢方根據三日前的認罪記錄,認定林曉的推搡行為導致魏宏死亡,以過失殺人罪對其發起指控……」
張偉將一份案件細則當著林曉和張惠的面朗讀完畢。
「你們也都聽到了,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案情的發生過程、造成的損害後果等等都在這份文件里了,檢方就是根據這份文件對你進行調查,最後認定你是兇手,對你發起了逮捕和過失殺人的指控。」
張偉面前,被告林曉的臉色十分複雜,其中最多的是對張惠的憤恨。
因為他記得,就是這個女人讓自己認了罪,最後導致這後面一系列的糟心事。
面對林曉那仿佛要殺人般的眼神,張惠十分歉意。
但張偉卻不管這些,而是看著對方,冷聲提醒:
「林先生,你現在要思考的不是憎恨我的學姐,而是應該想一想,自己要如何脫身,如何擺脫過失殺人罪的指控。」
「我能怎麼辦!」
後者冷聲一聲,一臉憤慨道:「我在廠里上著班,突然被武協的人帶走了,還說我殺了人,受到謀殺指控。我能怎麼辦,我被他們直接拷走了,就因為上個禮拜4晚上,我推了那個傢伙一把,現在他死了,我就成了殺人犯,啊!我能怎麼辦啊,你們倒是說啊!?」
他說道後面,越來越激動,甚至幾乎要跳起來。
但所幸,他這次是真的被銬住了,沒辦法真跳起來。
「你太激動了,激動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我們也不是來看你無能狂怒的!」
張偉卻淡定的很,冷冷注視著對方。
看到張偉的表情,林曉臉色陰沉,問了一句:「你又是誰?」
「抱歉,忘記做自我介紹了,我叫張偉,是受張惠學姐委託,來為你當辯護律師的。」
「辯護律師?」
「對,辯護律師,不過我要先告知你,我個人雖然是法學院學生,並且通過了法考,但卻還未拿到執業資格證,所以無法進行有償法律援助,無法接取商業、民事、跨國等訴訟,所幸你的辯護是刑事訴訟,不在此列。」
張偉說到此,有些慶幸:「所幸東方都司法界的規定,對於像我這樣的法學生,也有很多照顧,這一點倒是非常好。我幫你打官司是合法且合規的,唯一的問題就是你是否要雇用我?」
「你還是學生,剛通過法考,甚至沒有證!」
雖然林曉不是學法的,但聽到張偉這麼說,心裡頭的憤怒再次被點燃。
「我cnm的,你tm還是個學生,你是來尋我開心的啊!」
林曉當即咆哮了起來,但張偉卻只是冷靜的看著他。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理解歸理解,你既然不需要,那我也只能……」
張偉見林曉沒辦法溝通,就打算離開。
但就在此時,會面室外,武協值班人員卻走了進來。
「林曉,你的老婆來看你了!」
就見一個穿黑色風衣的女人,帶著一個年約40歲的西裝男子走了進來。
「喲呵,同行啊!」看到那西裝男子,張偉就知道對方身份了。
對方也是律師!
「老婆!」林曉看到女子,「蹭」的一聲站了起來。
這女人正是林曉的老婆陳蘭,也是案件中的目擊證人。
但任何一個律師都知道,夫妻配偶雙方之間的證詞,並沒有任何可信度。
陳蘭沒有回應,但一旁的西裝男卻率先開口:「林先生,你好,我是你妻子僱傭的律師,這是我的名片。」
說著,他將一張名片遞給了林曉。
張偉偷瞄了一眼,看到名片上只寫著「於良」二字,並沒有任何律所的介紹。
「居然是獨立律師……」
「於律師,你是來幫我打官司的嗎?」林曉看到於良的出現,就仿佛看到了救星。
「這……」於良卻頓了一下,看向陳蘭。
陳蘭終於開口:「於律師,你既然要接我的案子,那麼我有個請求,能幫我老公也打官司嗎?」
於良卻面露難色:「你老公涉及的是什麼案子,我還沒了解過呢?」
張偉見此,心中瞭然。
他立馬湊上來,將手中的卷宗遞給於良,笑著道:「於律師你好,正好林曉先生的案子,我這裡有卷宗,你先看看唄。」
於良雖然好奇張偉是誰,但還是下意識的結果卷宗,結果看到第一頁,表情就有些繃不住了。
「什麼,是東方都地檢總部起訴了你,而且還是過失殺人罪!」
「你還認罪了,這怎麼打,你這不是開玩笑嗎?」
「我的天,檢方起訴時間就在這個禮拜,連準備的時間都沒有,你們這不是開我玩笑?」
一連串的驚呼中,於良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唉,於律師,你名片上的辦公地點,怎麼寫著聯合金融大廈41層呢?」
而張偉也沒有閒著,將於良的名片拿起來又看了一遍,結果發現了一個不得了的信息。
「怎麼,我在聯合金融大廈辦公,這怎麼了!」於良說著,抖了抖身上幾千塊的西裝,一臉傲然。
「可我記得,聯合金融大廈41層,一家是婚紗攝影公司,另一家是心理醫生辦公室,只有第三家有律師諮詢服務,而他們的主營業務是離婚訴訟來著……」
此言一出,林曉神色大變,陳蘭的臉色也有些起伏,而於良更是瞳孔瞪大。
他們是萬萬沒想到,張偉去過聯合金融大廈的41層,而且去過不止一次,早就將同樓層的兩家公司的業務都記熟了。
不過也不奇怪,畢竟婚紗攝影和離婚公司在同一棟對門,這麼有衝突的畫面感,想不記住都難。
「老婆,他說的是真的?」林曉忍不住了,當即質問。
陳蘭不說話,於良也沒有開口。
「告訴我啊,是不是真的,你想和我離婚,你告訴我啊!」林曉再次失控,情緒逐漸激動起來。
所幸手銬再次發揮作用,他沒辦法掙脫。
「林曉,肅靜!」會面室外,武協值班人員冷喝一聲,將激動的林曉拉回了現實。
見林曉終於不在激動,陳蘭這才問道:「於律師,我老公的案子,你能不能……」
「抱歉,這案子誰都打不了!」
於良卻一口否決:「讓你老公早點認罪吧,我可以和檢方溝通一下,看看能不能爭取減刑。不過對手是東方都地檢總部,不是其他轄區的地檢署,你老公很可能要蹲最高7年牢,一年都不給減。」
「律師,真的就沒有辦法了嗎?」
「怎麼可能有,地檢總部不是我惹得起的,我的主營業務是離婚訴訟,刑事案件又不是我的專長,你還是給你老公找一個公益律師吧,也許效果比我還好一點。」
張偉卻見縫插針,插話道:「公益律師一般要同時處理20-30宗案件,對於每一個案件的專注度都不會太高,如果要找公益律師,你們可要想清楚後果。」
可能是察覺到張偉的話有些誇張,於良立馬否認:「沒那麼多,一般的公益律師,一次只會接10-20件案子,接30個案子的人其實算少的了。」
這……說了等於沒說。
無論是30件,還是20件,亦或者是10件,都說明公益律師不會專注於一件案子。
陳蘭和林曉都感覺到了困難。
「於律師……」
「算了,你的案子我不做了,要幫你老公打官司,你另請高明吧!」
於良受不了陳蘭了,直接起身就要走。
「於律師,你怎麼能這樣,我才是客戶啊?」
「但你的要求難度太大了,我們律師可以拒絕客戶任何不合理的請求,你讓我去和地檢總部交手,不就是在難為我嗎?」
於良走了,頭也不回的走了,摔門而去。
「這……」陳蘭看著離開的於良,又看了眼林曉,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麼了。
「兩位,你們其實還有我呢!」張偉卻在這時候插話。
他知道,該是時候表演了。
「公益律師你們覺得不靠譜,事實上我也這麼覺得,但我和他們不同啊,我一次性只接一件案子,要不要考慮一下我?」
「東方都地檢總部的威名,你們隨便找個律師問一問,他們基本都會勸你老公認罪,反正很少有律師敢招惹他們,但我不同啊,我會幫林先生做無罪辯護的。」
「現在,擺在你們面前的是三個選擇,要麼請公益律師,但他們會讓你們認罪,林先生要去坐牢;要麼請我,我幫你們做無罪辯護,並且不收你們律師費;要麼誰都不請,直接等檢方起訴宣判,那林先生鐵定要去坐牢……」
「好,我請你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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