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先生給的自由彌足珍貴(2/2)
「我改變主意了,確實有這個想法,畢竟你看不上的東西,或許未來的霍太太會喜歡。」
唐離捏緊手指,強忍著情緒,輕笑著說:
「我說過了,戒指上有你的名字,太過於私人的東西,我不便留著。」
所以呢?
霍沉予再逼近幾步,唐離沒有後退,而是面若桃花般的看著他說:
「戒指我扔魚塘里了,你要去撿的話,最好趁早。」
她還要趕著回去簽租賃合同。
上了車,唐離從包里拿出那枚戒指,看了許久後放回原處,回家路過中介,她簽了租賃合同,但沒見到租房子的人,那人全權委託中介辦的這件事。
只說明晚的飛機到達,會直接入住。
回到家,唐離順手把戒指丟進了魚塘,提上自己的行李,頭也不回的離開了這個她住了三年的家。
在這座城市,她只有一個要好的朋友唐歲,是唐家的養女。
當初唐離為了霍沉予千里奔襲來這裡安家,作為唐家養女,唐歲不願跟唐離分開,毅然決然的跟著她來到了這座城市打拼。
見到只拿了一個簡單行李箱的唐離,唐歲十分詫異,問:
「你這是離家出走?」
知道唐歲會問,唐離把還熱乎著的離婚證塞進唐歲手中。
看到離婚證上寫著唐離和霍沉予的名字,唐歲連連掐了自己幾把:
「我不是在做夢吧?你前兩天不還滿心歡喜的對我說,你給霍沉予織了一件毛衣當你們結婚紀念日的禮物嗎?」
好端端的,怎麼突然離了婚?
唐離一筆帶過:
「就是那天決定的離婚。」
唐歲一把拉住唐離,追問:
「你要離的婚?」
唐離搖頭:
「他說,他要給心愛的女人一個家,估計用不了多久,他就會光明正大的娶妻,生子。」
三年隱婚,她都不曾正大光明的跟霍沉予牽過手。
唐歲自然暴躁的很,鬧著要去找霍沉予要個說法,給唐離攔下了:
「歲歲,你知道的,我有我的驕傲。」
唐歲知道她的倔脾氣,只好忍下滿腔怒火,問:
「那狐狸精是誰,你知道嗎?」
怕唐歲一個勁的揪著霍沉予三個字說個沒完沒了,唐離怕自己隱忍不哭的情緒會失控,於是生硬的轉移話題,對唐歲說:
「你知道嗎?林依雲要結婚了。」
唐歲盛怒之下,完全忘了林依雲是個大明星,自動帶入,咆哮道:
「天殺的霍沉予跟林依雲有一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