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合作(1/2)
「你為什麼會答應和我簽約,如此簡單…」
「因為你是第一個找上門來的經紀人。」
劉浩當然不會明著回答王晶花自己選擇她是因為自己知道劇本,知道她會成為那個在後世娛樂圈呼風喚雨的內地經濟人。
當然這世會不會有蝴蝶效應影響那就不知道了。
當然有一個像王晶花這樣保姆式的經紀人也是挺好的。
現實中,她對藝人的照顧是無微不至,從不會和藝人發脾氣,有合適的資源也是會第一時間溝通。
在為藝人爭取待遇上,更有一種護犢子似的勁頭,她會細緻到賓館標準、助力人數、洗澡水溫度數等等。
她一直把服務好藝人,讓藝人滿意作為一切的前提,藝人有困難會第一時間找她,她也會完美的幫忙解決。
連有著藝術脾氣不好相處的陳道名對她的服務也是十分滿意,甚至成為了好友。
劉浩還差幾天才滿十八歲,差一天也是差,還是在劉浩父母同意和在場的情況下才簽約。
第一份簽約合同約定是三年,劉浩有隨時解約的權力,劉浩給王京花提供的經紀服務報酬約定為自己收入的百分之五。
這個收入並不是劉浩將來的全不收入,只有王京花參與的商業合作中她才會有提成。
像劉浩給華藝兄弟拍的娃哈哈GG中的收入就不需要給她分成。
姿態是放得相當的低了,可以看出,為了爭取到劉浩,王晶花是做了相當多的讓步。
…..
「等下到了之後,你可千萬要不像平日裡那麼無禮,這一次能給你機會你得好好表現。」
「我知道了,怎麼比老媽還嘮叨….」
…..
打著的士劉浩和父親一起趕到了花藝兄弟GG公司。
新搬的公司地址。
董事長辦公司內,大王猶如對待侄子一般在和劉浩寒暄,而一旁的小王只是時不時露出應付式的笑容。
「你父親做的GG策劃為公司爭取到了這麼大的客戶,可是為公司立下了汗馬功勞….」
劉浩只能笑呵呵的賠笑,心想著你華藝兄弟還缺這樣的客戶?你花藝兄弟第一個GG是給誰做的….
「聽說這個GG其實是你幫你父親出的主意?」小王突然開口。
「呃….我只是出了歌曲而已,我父親知道我喜歡音樂…」
劉浩絕不會不會承認,即使是自己出的主意,那功勞也應該是自己父親的,
「真是個孝順的孩子,」心知肚明,大王也不會深究。
「這一次GG我會給你足夠的支持,期待你有一個完美的表演。」
「謝謝你給我這個機會。」劉浩真心感謝道,聽父親說這件事是大王親自拍板決定的。
不管後世華藝變成怎樣,但起碼現在是給了自己很大的幫助,說聲謝謝也不為過。
「我聽說你自己寫了一些歌曲,想自己出專輯唱片?」大王突然開口問道。
劉浩略顯有些無奈的回答,「是有這麼個想法,可惜沒有哪個唱片公司願意收留我…」
大王可是將劉浩打聽的一清二楚,拍了拍劉浩肩膀表示不要氣餒。
大王接著說道:「你既然叫我一聲叔叔,那做叔叔的我也應該盡全力幫你,我可以出錢幫你出專輯唱片….」
「?」又來一個,相比於王晶花,劉浩對大王更為警惕,一時不明白他的用意,於是說道,「這樣不好吧,一張專輯唱片光製作最起碼得十幾萬,這麼多錢….」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十幾萬而已,我還花的起….」
大王繼續說道,「而且這十幾萬花出去,也不一定能賠,我看過你寫的那些歌,挺好的,
我對音樂行業很有興趣,一直就有了進入試水的打算,卻一直沒有契機,這次我投資你,賠了,就當是我付的學費,做生意哪有不賠錢的.…」
劉浩心有意動,自己想成為歌手,華藝確實是個很好的合作對象,華藝有資金,也有著自己的宣傳和發行渠道。
渠道是相通的,只要花點時間轉變下就行。
劉浩說出來心中的問題來,「那您是想成立個唱片公司簽約我還是只幫我出個獨立唱片,最後若有收益又該怎麼算,那我的歌曲版權又該怎麼算,我創作的歌曲我希望是我自己的….」
「這個我們可以好好談談,談到你滿意為止。」
有合作的意向,於是連忙打電話將自己的經紀人王晶花叫過來。
看著自己的經紀人王晶花在談判桌上和華藝的交鋒,想起後世這兩方的「愛恨情仇」,心想著這一世的「相愛相殺」不會是是從這一次為自己談判開始的吧。
還以為會有什麼唇槍舌戰,結果談判是相當輕鬆。
比想像中的還要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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