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正確的違規(2/2)
世上哪有不怕死不怕危險的人,只有執著追求某種東西而忘記了危險的人。
軍人是追求的是榮譽和責任。
而這幫當地的窮百姓,追求的是生存的權力。
僅僅是填飽肚子、活下去的權力。
當李正他們在沙漠裡的垃圾傾倒場被震撼到半個字都說不出來的時候,在營地指揮室旁的一個房間裡,指揮長夏志國坐在自己的桌子前面,喝著茶,對面的副指揮長韓江元問他:「侯軍他們違反了紀律,你看回來是不是要他們寫檢查?」
夏志國知道韓江元說的是什麼事。
可這真為難了……
要說違反規定,侯軍跟那幾個兵的確違反了。
沒經過同意就把食物擅自給當地人,這早就強調過,不准這麼幹。
可是,夏志國覺得這事得兩看。
換自己在場,說實話也可能給。
良久,他才緩緩說道:「老韓,咱們軍人的紀律是鐵一般的存在,不可違反。但,我們的紀律是為何而制定?」
韓江元說:「保證戰鬥力,維護形象。」
夏志國說:「那你看剛才那事,對我們的戰鬥力和形象有影響嗎?」
韓江元搖頭:「沒有。」
夏志國最後定論:「那就是了,回來你跟他們說一下就好,不要寫什麼檢查了。」
韓江元說:「這裡的百姓都很窮,我們幫不了多少,靠給一點食物起不到多大作用,如果不批評,大家都同情心泛濫,都給,恐怕次數多了會出事。」
夏志國不說話。
韓江元又道:「你看,那以後垃圾車運輸的事情如何解決?總不能讓當地的小孩子天天就這麼翻車斗偷垃圾,我們倒不是在乎那點兒垃圾,是太危險了。」
夏志國說:「是啊,危險……就為了早一點能翻到好東西,居然冒這種險……這樣吧,以後垃圾車出去的時候,一個小組跟著去,確保安全,這麼翻車斗確實不行……」
韓江元又說:「那侯軍他們的事呢?」
夏志國喝了口茶:「他們有事嗎?」
韓江元愕然片刻,忽然笑了:「沒事。」
這次的垃圾車風波,似乎就這麼過去了。
不過從那天之後,為了防止出現類似的事情,每次垃圾車出去都會有個警衛小組跟著去,確保不會出現類似問題。
李正終於知道了賣口香糖小黑孩的名字,叫做布瑪。
也知道了他一些家庭情況。
父母在戰亂中死了。
家裡只有一個爺爺相依為命。
爺爺年紀大了,渾身是病,幾乎幹不了活。
布瑪如今八歲,六歲就開始自己養活自己,還要順帶著養活爺爺。
撿破爛,去各國軍營賣口香糖,賣碟片,都是一種謀生的手段。
當然,怕垃圾車也是。
扒垃圾車裡的廢料賣給當地的廢品收購老闆,車是老闆給的,手機老闆給的。
廢品老闆拿走,給點小錢,然後扒拉下來的食物,小夥伴們分。
分完後繼續去營區賣口香糖,賣碟片。
六歲開始能養活自己,李正覺得布瑪很厲害。
布瑪自己都沒覺得有什麼。
他的生活從來就是這樣。
李正覺得布瑪很可憐。
布瑪不知道自己很可憐。
很快,維和營開始了外出執勤和巡邏,每天開著裝甲車沿著固定路線巡視,觀察政府軍和反政府武裝是否存在摩擦,如發現就可以制止。
又過了幾天後,醫療分隊終於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