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維安的技能——編!(2/2)
剛才趕過來時,維安一直在琢磨,他深知作為嗜血屠夫不可能沒有弱點,至少這傢伙很要面子,因為被指責偷了戒指,他就一怒之下殺人,也擔心死後丟面子,所以剖腹藏戒指。
只要攻擊他的弱點,准能湊效。
而且現在為什麼屠夫要蒙一個面罩呢?
說到底,是不是還是因為沒臉見人了。
而且剛才看見了他的臉後,母親被嚇呆,簡輝差點嚇死,這極有可能是因為屠夫的那張臉根本不是臉。
這可能真是「沒臉了」的一種具現化!否則為什麼溫瓊連描述出來都無法辦到?
所以這傢伙的弱點可能是就是要面子。
根據劇情推測,過去硬扛肯定是不行的了,不管誰去都搞不定嗜血屠夫,所以沒必要再去冒險。
維安將報紙打開,也不管那邊的廝打非常劇烈,此時那畸形體只剩下大概三分之二身體,而小女孩已經是第三次被摔在地上,吭吭哧哧,半天爬不起來。
翻到報導了這條新聞的版面,維安清了清喉嚨,努力湊近報紙,一字一句讀了起來:「狹路口菜市場一家三口慘被屠殺!疑因兇手偷竊金飾。」
讀完這句話,他抬頭假意瞅了一眼那屠夫的方向,故意露出一臉鄙夷,實際上那邊太過黑暗,屠夫在哪兒他都沒看清楚。
廝打的聲音仍在繼續,一隻來自畸形體的斷腿飛了出來,不過吼叫聲卻在變小。
維安繼續讀著:「本報從市治安局獲悉,6月2日下午4點10分左右在本市狹路口菜市場發生一起重大命案,一家三口被害身亡。兇手為生肉區11號肉鋪店的老闆鄒某,而被害一家人則經營著12號肉鋪。據治安局透露,案件的起因源自一枚丟失的金戒指……」
讀到這兒的時候,那邊的打鬥聲已經停止。
溫瓊小聲道:「停下了,那屠夫的右腳踩在小女孩父母的身上,他們無法掙扎,不過屠夫並沒有進一步傷害他們,他現在側著頭,好像在聽你讀報紙!」
維安也看不到那邊的情況,他沒有與溫瓊說話,而是繼續提高了音量,讀道:「在治安官趕到現場前,兇手已經剖腹自盡,後來在兇手屍體旁邊的母豬肚子裡,找到其藏進去的金戒指。經過指紋認定並調取了生肉區的監控,可以確定是兇手鄒某偷取了12號肉鋪女主人的戒指,但不僅鄒某矢口否認,還為了自己那一文不值的面子,狠心怒殺被害人一家,簡直不要碧蓮……」
讀到這裡維安感覺到了溫瓊看自己的眼神有些異樣,此刻他讀的內容實際上有些是他臨時加進去的,目的就是要讓屠夫感到難堪,大丟面子,戳傷他的臉面。
「兇手鄒某恬不知恥,舔著個母豬不怕開水燙的厚皮臉,在衝突發生時非說自己沒有偷戒指,實際上他已經把戒指吞進肚子。據治安局估計,這傢伙臉皮應該有一厘米後,而且面部皮膚僵硬,不會臉紅,既然將面子看得大過里子,又何必為了里子丟了面子呢?最後治安局得出結論,兇手鄒某智商較低,自以為偷竊行為天衣無縫,卻沒想到以拙劣的伎倆上演了一個傻逼般的自我脫罪式表演。這次不光殺了人,還丟臉丟到姥姥家了,自殺永遠逃避不了問題,他的行為註定會為人所不齒。鄒某就好像茅坑裡的石頭,又硬又臭,遺臭無窮……」
溫瓊:-_-||
「呃,媽,我本來就是寫劇情的,這樣做很合理是吧?」
維安抹了一把汗,話聲剛落,就聽那頭忽然響起了沉重的腳步聲,屠夫似乎氣急敗壞的大步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