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要不要叫你大漢第一大孝子?(1/2)
劉徹同意給劉破奴十萬的兵權可不是被劉破奴一句話就給刺激的當即同意了的。
再怎麼看好,再怎麼信任,再怎麼給他權力,兵權這方面是絕對要小心翼翼的,一旦出了問題,那就是大問題。
在劉破奴提到兵權的時候,劉徹忽然想到了之前劉破奴曾經跟自己說過的一件事情。
他覺得李廣利大概會在一兩年內兵敗西域,而且敗的極其慘。
事實上就在跟劉破奴討論過這個問題之後,劉徹自己也就這個問題深入的思考過一段時間。
然後得出的結論是,打他娘的,膽敢犯朕強漢者,雖遠必誅!
然而直到現在劉徹也沒等來李廣利兵敗的消息,但他也同樣不敢保證在接下來的半年或者一年內就不會接到消息。
萬一真的接到了兵敗的消息又怎麼辦?
到時候不管自己在哪,消息一來一回的傳遞,少說也要一個月的時間。
單單只是決策上面就要耽擱一個月的時間,那後面的募集兵力物資,準備出征又要耽誤多久的時間?
在對外戰爭這種事情上,特別是別人欺負了自己這種事情上,劉徹是一刻也不想多等的。
所以,劉徹給劉破奴的這十萬兵權,真正的用意其實就在這裡。
他不希望這場必須要打的仗在傳遞消息上面浪費太久的時間,所以說雖然是給了劉破奴兵權,但實際上他也就是替自己執行了一下自己早就確定好的決定罷了。
當然,劉徹其他的後手也是要安排的。
給兵權,是鍛鍊,也是磨練,更是試探。
事實上只要李廣利傳回了消息,劉徹就會立即從外面趕回來,甚至等他回來的時候,這十萬大軍都未必會準備好出征。
所以可以預見的是,大軍出征之日,在長安為他們送行的人肯定會是劉徹本人的。
瞅瞅,劉徹不動聲色的就給劉破奴又上了一課!
「你的婚事也拖了不短的時間了,按理說你都已經二十有二了,早就該完婚了……」劉徹忽然又提到了劉破奴的婚事,都二十二歲了,還沒個正牌的妻子,這事兒傳出去也太不像話了。
得虧劉破奴現在頂著個太子的身份,所以沒人敢來找他收單身稅。
但不管怎麼說,正值朝廷大力鼓勵民間生育的關鍵時期,身為太子不為天下做個好的表率,這事兒是怎麼也說不過去的。
「她……她太小了,我下不去手啊……」提起婚事,劉破奴便滿臉的無奈,這不是逼人犯罪嘛。
管她過沒過生日呢,就當霍光他閨女過了正旦就算十四歲了,咱在給她算個虛歲十五。
可十五歲她也是個未成年啊,就算考慮到這是古代,十五歲的年紀已經不小了,甚至不少女孩都是娃的娘了。
但是咱就從生理學的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十五歲她也不是最佳的生育年齡啊。
科學研究表示,女性在二十歲至三十歲之間是最佳生育年齡,在這個年齡段生育身體機能正處於最優階段,對自身而言,這個階段難產的概率是最低的,同樣的,跟其他年齡段的相比較,這個年齡段生出來的孩子健康率等指標也是最高的。
單一的個例並不能代表一切,但是在大數據統計對比下,不管你相信不相信,這個概率擺在你面前,數據他都是真實的。
劉破奴雖然已經被這個時代給同化了不少,但是對於女人的觀念,他始終保持著後世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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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不覺得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庸,就算有些重男輕女的觀念,但是最起碼尊重的底線還是要有的。
「你下不去手?你平白無故給你兄長下套的時候怎麼就能下的去手呢?你把半個藍田的財富都往你的庫房裡面拉的時候怎麼能下的去手呢?你在新犁上做假帳的時候咋就那麼能下得去手呢?這會兒你跟朕說你下不去手?」劉徹呵呵一笑。
如果劉破奴只有十五六歲,那他絕對一點也不著急。
但是劉破奴都已經二十二歲了啊,馬上就二十三歲了。
有沒有太子妃什麼的劉徹也不是特別在意,最特麼要命的是劉徹和霍光把這事兒給玩砸了。
兩人事先沒有進行有效的溝通,結果都給劉破奴安排了不能生育的女人,這下樂子可就大了,太子身邊圍滿了女人,卻一個娃也沒造出來,就算是傻子也會懷疑是劉破奴不行的。
也就是因為這個烏龍是出自劉徹之手,若不然的話就算是劉徹也得好好懷疑一下劉破奴到底能不能生了。
若是不能生,就算再怎麼看好劉破奴,他也只能忍痛割愛,將劉破奴從太子的寶座上給拉下來了。
所以現在的劉徹急了,十二歲的時候的確很小,但現在已經十四歲了,雖然也不大,但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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