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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緋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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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所有人都被拉進來了,一個個瞪大了眼睛等下文。

「她說……我昨天晚上做夢了。」

徐正華模仿著沙啞的嗓子,聽得現場觀眾會心而笑,「……我有點沒聽明白你知道吧?做夢跟嗓子啞成這樣有什麼關係?我就問她,什麼夢啊?她說,我做夢夢見自己是一隻羊,在山坡上吃草。我說沒事兒的,夢是心頭想,她說,什麼沒事兒,我醒來一看,我床上那涼蓆兒沒了……」

哄堂大笑。

主持人笑得最大聲,幾乎前仰後合。

「我說你都這樣了,你還找我看什麼病啊,直接上醫院吧!」

又是一陣哄堂大笑。

…………

一共三十分鐘的節目,錄得出奇的順利。

不到一個小時就結束了。

但節目錄製完成之後,現場居然比當初在齊魯省台那一次還誇張,看到錄製的燈熄滅之後,現場的觀眾幾乎是瘋了一樣的湧上台來。

光是簽名拍照握手,居然花了半個多小時。

到最後,《今夜星光秀》的主持鍾竹君也特意過來合影,握著徐正華的手,臉上猶帶笑意,「正華,你會大紅,會長紅的!以後經常合作!」

他有點胖,人很高大,是業界著名的主持人,絕對的名嘴級別,「你的個人形象,口才,歌,都太討大家喜歡了!」

徐正華趕緊謙虛,「您過獎!承您吉言!」

等跟他結束交流走下台來,又發現管玉蘭的眼睛也賊亮賊亮的,徐正華瞥了她兩眼,抽個旁邊沒人的工夫,趕緊試圖警告,「你幹嘛呢?」

管玉蘭湊過來,小聲說:「正華,當初決定簽下你,真是我這輩子最英明的決定!你知道嗎?就沖你剛才在台上的那個表現,當然,還有你的才華,你的相貌……我敢保證,未來十年,不會有人比你更紅!」

徐正華瞥她一眼,「幽默的魅力?」

她點頭,「嗯。幽默的魅力!一個會說段子、會講脫口秀的人,不稀罕,有才華會寫歌的人,也不少,長得帥的人……比你帥的可能不多,但肯定也有。但是,如果一個人既會寫歌,又很會唱,還長得帥,還那麼有幽默感……」

她語帶感慨,似乎比徐正華還沉浸。

「十年?能比孫德明還紅?」

「呃……」

這下子她不敢接話了。

那麼多年了,全世界也就一個孫德明而已。

那是迄今為止唯一一個被公認的單張專輯全球銷量超過一億張的頂級巨星。

哪怕他已經三年多沒發專輯了,但依然沒有人夠資格稍稍挑戰他在歌壇至高無上的地位——從七十年代末,到90年他的最後一張專輯,大概十二三年的時間,他發了一共七張正式的錄音室專輯,單曲碟估計得有三四十張,加在一起的總銷量,據粗略統計,已經超過六億張!

對於其他歌手來說,專輯銷量拿到五白金,那就算昂首邁入一線,穩穩的。

拿到八白金,就已經快要看到超一線的位子了,至少是已經超出了一線的範疇,隱隱然非同凡響,進入巨星行列。

要是能賣出鑽石專,乃至於歌手生涯能賣出兩張鑽石專,那妥了,超一線!

天王巨星!

頂級天后!

但是對於孫德明來說……鑽石專那叫日常操作。

人家甚至有十三張單曲碟,拿到了鑽石專的認證!

這是什麼概念?

不要說什麼華語歌壇,人家是全球獨此一份!

但管玉蘭依然不死心,一路追著一路說:「你要是能持續的寫出好歌來,也願意勤快的發專輯,也不是沒機會想一想孫德明的那個地位!」

徐正華哈哈大笑。

拉倒吧!

他對於做天王巨星並沒有什麼興趣。

他只是想儘快把庫存變現,進到歌壇里來撈自己的第一桶金罷了。

「行!你這話我記下了,我繼續努力!」

…………

接商演。

撈錢。

「下面讓我們歡迎《江南》……徐!正!!華!!!」

魔都當然也是個大地方,奢華的夜場不知道有多少,最適合過來撈一把了,甚至於在徐正華看來,這都能算是自己這次來魔都的主業,「各位親愛的朋友們,大家晚上好!一首《江南》,送給你們!」

晚上劉君羨還為自己舉辦了一場趴體,正好讓自己跟華東、跟魔都這邊的唱片圈子、藝術圈子,尤其是啟明星唱片的歌手圈子、作者圈子,都認識一下,方便以後大家有個合作什麼的。

但那個有什麼意思,一幫人互相吹捧而已。

去待一兩個小時,已經算是給了個交待了,至於什麼探討合作,對不起,完全沒興趣!什麼?你說要跟我探討下我新歌的作曲?開玩笑!我哪知道《江南》的曲子是怎麼寫的?又是被什麼給激發了靈感?

總之……哪有現在爽。

我就是這裡的king!

燈光鬼魅,台下揮舞的手臂恨不得有上千!

而且更關鍵的是,現在自己終於有兩首歌了,一次唱兩首歌,還一首是仍在爆紅,一首則是正要爆紅,那這個價格,就很迷人了。

夜裡十一點,離開了趴體匆忙趕來夜場,魔都首唱,加一萬!

十六萬大明寶鈔!

不亦快哉!

然後在群魔亂舞一般的尖叫聲中說著「愛你們」,飛速地退場,結了帳趕緊奔下一場——更爽的是,這一次的商演,都是管玉蘭聯繫的,不用再讓演出公司給抽走30%了。

於是一口氣跑了五家場子。

哪怕轉場再快,等離開最後一家,也已經是快凌晨一點了。

但是值得。

合計七十四萬大明寶鈔入帳!

第二天上午依然有商演。

一家是商場,另外一家居然是車展。

這兩家就都是演出公司給聯繫的了,雖然有抽成,但架不住價格高,兩場緊趕著跑下來,扣掉給演出公司的提成,也有三十多萬入帳。

跑完了演出回到酒店一算帳,連徐正華這種上輩子其實就不缺錢的人,都不由得再次感慨:做歌手的一旦要是紅了,掙錢是真爽。

24小時之內,七場演出,百萬入帳。

這要是開一家工廠,得多少起步投資、多少工人、多少機器、多少原料,忙活多久,才能製造出百萬級別的利潤?

下午沒有演出,但徐正華依然不會離開魔都,待在酒店裡,讓新聘請的舞蹈老師給指導練舞,同時倆人商量著編舞。

晚上再干一場,是一家大企業的年會。

這個更豪奢,唱兩首歌,說幾句吉祥話,再作為嘉賓幫忙抽個獎,前後也就十幾分鐘的工夫,居然能拿到六十萬!

怪不得越是過年過節,歌手就越不捨得休息了。

從人家企業的年會出來,繼續跑。

一是仗著年輕,二是最近徐正華有點掙錢心熱,所以樂此不疲。

於是又撈了五十多萬入帳。

而等到第二天上午,當徐正華在酒店練舞的時候,謝淑儀已經趕到了,大家隨後就一起驅車出發,直奔魔都附近的崑山。

和之前徐正華很是看好的燕郊鎮差不多,這裡也是一處很獨特的地方。

國家的信息高速公路計劃,第一階段的目標就是兩條線,一是帝都到津門,二就是魔都到江寧。前者出了一個燕郊鎮,在業界越來越有聚集效應,後者則出了一個崑山,開始匯聚起相當一批的科研和高科技製造企業。

這裡有兩家徐正華要考察的企業。

一家是搞液晶屏幕研究的,叫做「中天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到現在差不多一年多,但科研進度很快,目前已經擁有了不錯的相關技術積累,他們認為tft彩色液晶顯示屏,會是屏幕的未來發展方向,目前正在加緊研發。

這一次拉投資,是一部分會用在把之前的技術研發落實到生產,也即生產現在市面上的手機和一些設備會需要的那種普通的冷白液晶屏、藍屏,另外一部分,則是要繼續投入到tft液晶技術的研發上去。

對他們來說,這一次的融資算是b輪了,需要引入的資金量比較大,目前也有不少投資人和投資公司,甚至包括大投行,都很感興趣。

相比起那些人,徐正華算是最奇特的一個。

一個歌星。

但他有錢,又膽子夠大,居然初步同意投300萬進來,而且對於參與公司的運營、管理,又沒什麼要求和野心,所以很受歡迎。

另外一家是搞網絡顯示卡研發的,創立也有一年多,這一次算是a輪融資,老實講,他們的技術並不算先進,但因為是純粹的科研型公司,沒有生產的一塊兒,算是輕資產重專利的行業,徐正華很好看未來私人電腦領域的發展,所以就也準備參與一腳——他更想投資那兩家成熟的網絡顯示卡企業,但擠不進去了。

兩家公司逐一的參觀、座談。

徐正華用他那實在不算多的網際網路和私人計算機發展史知識,進行著仔細而又謹慎的判斷,最終他選擇了放棄那家網絡顯示卡科研企業,而是選擇了「中天液晶」,並且決定加大投入。

他甚至願意把投資額直接翻個番。

只因為這家企業目前的大股東兼總裁,丁旭飛,向他描述的未來液晶屏幕的發展方向,一下子跟他心裡的知識對上弦了。

未來是彩色液晶屏幕的時代。

小到手機屏幕、科技產品、電子產品的屏幕,大到電腦屏幕、電視機屏幕,乃至於商用的大型屏幕,都有極大的藍海市場可供開拓。

一番參觀和暢談之後,徐正華馬不停蹄地趕回魔都,坐飛機直接飛走了。

而謝淑儀卻留下來,作為他的代理人,跟中天液晶展開新一輪的融資談判——一直到三天之後,談判才初步達成一致。

正華投資將會參與中天液晶的這一輪融資,並以600萬的投資領投,直接吃下10%的股份,剩下的600萬投資額,由兩家私人投資基金和一家投資公司聯投——但這一次,任何人都拿不到下輪投資中股權不被稀釋的保證了。

而事實上,當投資協議最終徹底談攏,已經是六天之後了。

那個時候,徐正華甚至已經不在國內,而是跑到東南亞撈金去了。

12月27日,周一,《江南》果然不負眾望的登頂東方之聲音樂榜a榜榜首。

這既是徐正華個人的第二首冠單,同時也是他創作出來的第六首冠軍單曲了。

而與此同時,《愛的初體驗》也依然還待在a榜的第九名。

這毫無疑問越發助長了他現在的聲勢。

於是這一次東南亞和瓊南、新瓊州之旅,對他而言無比愉快。

12月24日去東南亞,耗時四天,飛了四座城市,28日抵達瓊南,30日奔新瓊州,31日一大早就飛回國內。

當天晚上,他就已經出現在天宮電視網的跨年歌會上。

十一點左右出場,只差一點點,就可以算是壓軸了。

然而,當在後台化妝間遇到已經將近一個月沒見的靳曉青時,徐正華才忽然得知,靳曉青的出場時間居然是在十一點半——她和她的《千千闕歌》,竟是赫然比自己更接近「壓軸」的位置。

這讓徐正華有點小受傷。

但是比這個更讓他無語的是,當天晚上交流完了之後,靳曉青居然說,歌手圈子裡現在大家都在說,徐正華這個人貪財如命。

而事情的起因,居然是前不久自己到魔都的時候,前腳離開啟明星唱片專門為自己辦的趴體,直接就趕場跑去接商演,還一連跑了好幾家!

這事兒傳出去了,被人家瞧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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