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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鷹旗飄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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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古羅馬時代雄鷹便被看作是至高無上的上帝的象徵,它保護著上帝的子孫和信徒不受侵害。

上帝把自己比作雄鷹,誰相信它,誰就可以像雄鷹一樣展翅高飛,不斷獲得新的生命活力。同時它又是太陽之鳥,它的銳眼能經受住太陽神的照『射』。在封建王朝時代,雄鷹是皇權的象徵,帝王們希望以此使皇位永固,以雄鷹入圖,早在幾百年前就已經出現。

因此作為深受其影響的普魯士人崇拜雄鷹其實並未令托馬什有絲毫意外,乃至在此之前他一念及此便不覺常常感到好笑。

作為蠻族的一支,一個被波美拉尼亞的索比斯勞公爵所入侵併建立統治後才被歐洲文明所熟知的民族竟然也與曾經的羅馬人有著共同的信仰,如此效仿簡直是不自量力!

但這一刻托馬什卻是無論如何也笑不出來,因為他從未如同今日這般對於一桿旗幟感到刺眼,從未如同今日這般想要徹底毀掉一展旗幟!

從什麼時候開始愚昧,野蠻的普魯士人也開始擁有自己的旗幟了呢!?這簡直就是對於文明社會的侮辱與褻瀆!

儘管早在人類上古時代就有紋章的雛形,譬如部落酋長們在頭飾服裝上描繪不同的圖形,力圖在戰爭中最大程度地分辨敵我,同樣在早期文明中不論是東西方亦或是世界的另一端,帝王將軍們都喜歡為自己的軍隊製作具有同一圖示或者文字符號的盾牌和旗幟。

但對於類似托馬什這樣有著正統家族與輝煌的歐洲貴族而言,真正意義上的紋章不但代表戰士身份同時也反應家族的傳承。

這可不僅僅是指所謂的大紋章或是小紋章而是真正的階級,血統,名字的代表!

哪怕是早已久未涉獵波蘭政事的托馬什依舊能夠對各貴族的族徽如數家珍,即便是從未照面的遠方侯爵他亦能憑藉著紋章一口叫出對方的姓氏與封地所在!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這早已是深入骨髓的東西,這也是讓托馬什感到暴怒的原因!

國王與王子的紋章應為金『色』,面向正面;各爵士為銀『色』,面向右面;騎士為鐵『色』面向正面,其餘人等則為鐵『色』,面向右面。

同時擁有子爵以上爵位貴族的大紋章中盾的左右各有一個支撐,一般各家都是特定的動物或人物,偶爾也有用建築物的。注意在紋章學裡的左右是永遠是從紋章持有人的方位來說的,所以在旁人看來是反的。

並且在無休止的戰鬥中許多紋章已經逐漸累積了相當的聲望,人們開始在自己的家族房屋上使用這些紋章以表明自己的身份。自然而然的,紋章上所使用的『色』彩及組成元素也開始展示家族親屬之間的關係,有些紋章甚至如此地被人們所知,以至於它們還附帶上了簡短的標記名稱。

如此種種讓似托馬什這般的貴族早已打心底將紋章看做了至高無上的存在,在他的眼裡連暫時被條頓騎士團承認卻其實並不擁有合法『性』的那位普魯士男爵都是沒有資格打上自己紋章的,更何況是這些野蠻的普魯士人?

因此在暴怒中托馬什惡狠狠地寒聲說道:「若是至高無上的主忘記了教誨這群野蠻人如何敬畏他們所不知道的高貴與存在,那麼就讓我來告訴他們吧!燒掉!燒掉這面該死的,褻瀆了貴族尊嚴的旗幟,作為野蠻人他們不配擁有!他們本就如同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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