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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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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單上寫著三個大字「輕微傷。」

雖然是輕微傷,但已經構成傷害,按照規定,陸國榮光榮地享受了一次拘留所十日游項目。

不僅免費十日游,而且還管吃管住完全躺平。

除此之外,賠償了一筆不算小的醫療費、營養費和精神損失費。

不過最讓人驚喜的是,這件事竟然驚動了縣裡,第二天縣裡便來人到政府調查情況。

最後陸國榮也很榮幸地趕上了最後一批的下崗浪潮。

成為唯一一位政府非在編下崗人員,這份來自縣裡的重視也算是獨一份了。

陸國榮怎麼都沒想到,

一個巴掌不僅讓他賠了錢,還丟了份工作。

他覺得自己一定是被人陰了。

縣裡頭來人調查,如果不是有人向上面反映舉報,縣裡怎麼會知道這件事!

肯定是誰看自己不順眼,或者看自己工作眼紅才故意整他的。

陸國榮到現在都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什麼不妥,不就是打了一巴掌,又不是殺人放火那麼嚴重。

陸國榮在政府給領導開車,最開始還算兢兢業業,對人也謙卑誠懇。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就變了。

變得有點跋扈,目中無人,還有點拜高踩低。

或許是從他過年收到的第一瓶好酒開始的吧?

許多人想要了解領導的想法,知道領導的事情,或者想要給領導傳遞一些消息沒有門路的時候,就會找到陸國榮。

他每天給領導開車,和領導幾乎12個小時都在一起。

找他說話肯定最管用,陸國榮也沒有讓那些人失望。

他在這些糖衣炮彈的攻擊下,漸漸迷失了自我,變得越來越利慾薰心。

甚至有些同事都不敢得罪他,生怕他一個不高興在領導面前給他們穿小鞋。

可現在,他什麼都不是了,之前得罪了那麼多人,他們肯定不會幫自己說話。

而且以領導的性格,根本不會為他網開一面,畢竟和仕途相比,他又算個屁?

陸國榮第一次產生了恐懼。他不知道自己出去之後別人會怎麼看他,更不知道往後他能幹什麼。

艾忠國這邊,雖然保護孩子屬於情理之中,但也難逃懲罰。

不過因為他的認錯態度好,且又是初犯,所以只被判拘留五天。

當艾忠國一臉沮喪以為自己真要在拘留所度過五天時間時,他又莫名其妙地被放了。

直到走出派出所,他才知道是孫校長保釋了他。

孫校長還和民警說明了艾忠國曾在縣裡見義勇為配合派出所抓捕壞人的事情,這讓民警對艾忠國又高看了幾分。

他不僅是個好父親,更是個好公民,誰說這樣的人能犯法,他們都不信。

不得不說孫校長對艾忠國還真挺夠意思的。

這不僅僅是因為艾妮考了全縣第一,還有一點就是艾忠國人品過硬,這段時間接觸下來,孫校長非常認可他這個人。

但對於陸國榮,孫校長就沒那麼客氣了。

他羅列了一大堆損失清單,直接交到派出所,向陸國榮提出賠償。

陸國榮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當初給領導開車時,他那可真是十天如一日的過,小日子瀟灑得很。

但現在拘留的這十天對他來說簡直就是十年一般難熬。

當初裝逼有多狠,現在打臉就有多疼。

想起自己曾警告艾忠國不要讓孩子惹了不該惹的人,現在看來自己才是那個大傻子。

消失了一小天后,艾忠國總算帶著艾妮回了家。

原本爺倆打算將這件事瞞下來,畢竟事情已經解決,再和家人說也只會徒增他們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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