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沈氏集團(2/2)
眾股東聽到只劉四以前所管理的幾百家店鋪便會衍生出如此龐大的公司,下面還設有總經理、經理等職事。劉四不僅將成為昌國沈氏貿易總公司的總經理,而且還管理著幾十家分公司,雖然權力談不上增加,但聽起來卻能唬人。股東們紛紛對自己分管的工坊進行盤算,看看如何能擴充實力,增加規模。
「在沈氏集團旗下公司尋找到合適的總經理之前,可以由各位暫時擔任總經理,但是各位股東,你們真正的價值,卻不在於管理這些公司,而在於能夠從沈氏集團及外界獲得更多的資源,包括技術資源、人力資源和信息資源。你們只需要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便可以坐享其成,靠僱傭的總經理將公司管理地井井有條。」
「以上是關於原沈氏產業諸多工坊的股權改制方案。接下來便是兩種沈氏集團參與新建公司的方案。」
「其一是沈氏集團出資六成占據大股份,而某位股東出資四成占據小股份,所成立的沈氏集團旗下的子公司。這也將是今後我建立新公司的主要方式,象台灣公司、呂宋公司、太東洲公司都準備採取此類方式來開展工作。而劉四、李老黑、金樾等人將代表沈氏集團擔任上述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並負責餘下四成股份的分配。」
「其二是由各股東出資超過五成占據大股份,而沈氏集團出資占據小股份以表示支持。這種方式成立的公司將不屬於沈氏集團,而屬於各股東所有,對外也不能打沈氏集團的旗號,象剛才我提到的各服裝廠便是這種方式。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可以充分發揮各位股東的積極性和聰明才智,大家可以按自己的意願進行發展。」
「當然,大家還可以自己單獨出資或者與合伙人出資成立與沈氏集團無關的公司。」
金樾聽到這裡,提出一個問題,「二公子,我有一個問題,我到了太東洲之後,是否也可以單獨成立一家公司,進行遠洋貿易。」
金樾提的方案雖然並不地道,但卻提到了劉四、李老黑及在座諸股東的心坎之上。
「當然可以,沈氏集團歡迎太東洲、台灣、呂宋,以及未來其它許多島嶼、大陸上的原住民成立公司,管理幾個有資產的董事長、總經理總比管理一大堆原住民容易。就連原住民都可以成立公司,我們的股東及先遣隊員自然也可以。只是金總、劉總、李總,你們三位要明確兩點,第一,你們所征服的地方擁有大量的資源,但卻需要有大周廣闊的市場,這些資源才有意義。而你們自己成立的公司與沈氏集團如果形成了競爭關係,沈氏集團當然會優先考慮自身的利益。第二,你們是沈氏集團派往各征服區域的總督,沈氏集團為你們提供了士兵、武器,是為了保護沈氏集團的利益。沈氏集團當然也可以更換各征服區域的總督以維護集團公司的利益。所以,你們可以開公司,但要麼在征服區域內經營,要麼就做好辭去總督,專門從事公司經營的準備。」
金樾尷尬地笑道,「我也只是問問,我怎麼能端著沈氏的飯碗,去砸沈氏的鍋呢?」
「金總也不必說的這麼嚴重,或許過上幾年,你就會覺得專心經營公司更加痛快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