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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司馬光與蘇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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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東京城蘆明坊司馬光府。

自從京城沈府被查封後,沈沖便搬至丈人司馬光的府第居住,正好五月間新娶的司馬光三女司馬琴已懷有身孕,可以到娘家養胎。

司馬光自四月份出始遼國回來後便賦閒在家,等候官家發落。司馬光原本意氣風發,將大周與北遼之間的案牘文書準備充分,滿懷著要為大周爭取更多的利益的心思,結果到了北遼遞交了國書,只見到了北院大王耶律乙辛,遼帝耶律洪基整日出巡打獵無緣得見。耶律乙辛待司馬光還算客氣,好吃好喝將養著,卻不談正事。司馬光見耶律乙辛並無誠意,便轉而求見主管漢地事務的耶律仁先,坦誠利害。豈料耶律乙辛以司馬光狂悖無禮為藉口,將其拘禁起來,並遣使臣出使大周,讓大周派輔相前來協商國事,別再派這種文臣前來,同時言明,大周歲入增加以千萬計,願以每年一千萬貫換長久之和平。

柴勐大怒,但也沒有辦法同時與西夏、北遼開戰,與眾輔臣再三商議,還是委派曾出使北遼見功的秦源為正使出使遼國,將司馬光替換回來。秦源一到北遼便見到了遼帝耶律洪基,經過談判將歲貢降低到柴勐勉強可以接受的五百萬貫,才簽訂了長久和約。在周遼合約中明確約定,耽羅國為大遼屬國,大周無意索取,耽羅國內的漢民均系叛民,任憑大遼處置。

秦源回到東京面見了柴勐,遞上簽訂好的國書,柴勐見除了歲貢略高些,其它都辦得妥當,秦源與司馬光相比,果然是一個適合當輔相、一個適合編修文章,對秦源好一番嘉獎,而司馬光的請罪摺子則放到一邊,懶得理會。

司馬光仕途不順,但應下的婚事卻不便再耽擱,於五月間在京城為愛女司馬琴舉辦了婚事,沈括在錢塘守喪,歐陽修便作為師長代沈括受了新人之禮。沈括的長女沈蓉也在三月份嫁給了王安石次子王旁。司馬光與王安石因新法生隙,但卻同時與沈括結為親家,一時之間在京城被傳為佳話,就連皇帝柴勐和皇太后也樂見其成,分別賜下賞物。

沈沖娶到佳婦,正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汴梁花」,雖沒有唐代詩人孟郊的登科之喜,卻也是洞房花燭,一夜千金。沒想到不到三個月,禍從天上來,一封聖旨將沈府查封,雖然給沈沖留了幾間破敗房子,但那恓惶景象,如何能久住。沈沖便封了府宅,借住於老丈人司馬光家。

這一日,蘇軾來訪,與沈沖談及宮中柴勐與諸輔相關於沈括的評價,沈沖才放下心來。蘇軾對新法並不支持,和司馬光一樣反對勝吉變法,但對於沈括,他卻沒有借打壓沈括來使新法夭折的打算,在御史諫官紛紛上書倒沈之時,他不僅沒有附和,反而逐一勸阻,一時間被清流們暗地譏諷為士林叛徒。蘇軾的所作所為,沈沖自然感激不盡,代替沈括向蘇軾行了謝禮後,感慨地說道,「為了我沈家,連累了子瞻兄的清名,沈家感激不盡。」

「新法有錯,但與沈計相何干?他們不敢與石相較力,卻以為沈計相可欺,實不知石相、沈計相乃官家簡拔之臣,勝吉變法收效甚豐,官家豈肯自剪羽翼。」

「吾有一事不知,既然子瞻兄也認為勝吉變法有效,為何還反對變法呢?」

「克之,書云:非知之艱,行之惟艱,石相所為,從不為己,計相所為,利己利人。但天下官吏,所為者,不過是一己之私,一族之私。此豈是石相、計相兩人可改變乎?」

「但若無人行此一步,如何能改變只為一己之私的現狀?」

「為何要改變呢?墨翟之高尚,人所不能為;陽朱之貴己,人所自為也,然我孔孟之道,取其中和,知人慾而順天理,非知天理而滅人慾。猶如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

「妙哉!妙哉!」這時,傳來了司馬光的聲音,「子瞻之言,甚合吾意,恨石相不能聞之。」

司馬光笑容滿面地走進廳堂,蘇軾與沈沖與司馬光見過禮後,蘇軾笑著說道,「蘇某早就向石相面稟之,石相責罰了我幾句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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