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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R-MET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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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pa評論框架,是我們工作的重要依據,」趙宏說,「首先要弄懂我們的現狀如何,也就是要評估重要性、威脅和政策環境,評價的焦點在『現狀』上,這屬於評估要素中的基本情況。」

岳州根據提綱向他提問:「那麼規劃如何?」

「規劃的重點在於我們的目標是什麼,也就是評估保護地設計和規劃,包括保護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護地系統的設計,保護地的設計還有管理規劃,評價焦點在『適宜性』上。」

「接下來該考慮投入?」

「對,也就是該思考,我們需要什麼,評估管理所需的資源,包括管理機構的資源、保護地當地的資源。」

「過程呢?」

「主要是考慮我們該怎麼做,評估管理活動的方式,管理過程的和濕度,效率和適宜性是評價的焦點。」

趙宏接著說:「包括後面評估的要素還有產出,結果是什麼?評估管理方案和活動的執行情況;產出的產品和服務,管理活動的結果,服務和產品,都要考慮有效性問題。」

「最後就是我們取得了什麼,評估成果和達到目標的程度,要考慮效果和適宜性,與目標相關的管理成效。」

趙宏向鏡頭介紹:「《國際濕地公約》,也稱為《拉姆薩爾國際重要是的公約》,是一項政府間條約,為濕地及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設定的國家行動和國際合作框架。」

締約國的重要任務之一是識別並將其屬地內重要優先的濕地指定為國際重要濕地,也稱「拉姆薩爾國際重要濕地」,並確保這些濕地得到保護和合理利用。

目前在全世界範圍內,國際重要濕地的數量已經超過2300個。

為了確保濕地得到合理利用,濕地管理者必須能夠預見各種新問題並作出迅速有效的響應。

因此,需要進行管理有效性的定期和公開評估,讓濕地管理者能夠總結成功經驗和汲取失敗教訓,這已成為國際重要濕地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國際濕地公約》在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討論、評估和現場測試之後,於2015年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二屆會議審議通過了國際重要濕地管理有效性跟蹤評估工具(r-mett)(第xii-15項決議)。決議鼓勵尚未建立有效評估機制的締約方使用r-mett。

「r-mett在2007版mett的基礎上針對《國際濕地公約》和濕地的需求進行了一些改編後,有一些內容發生了調整,」趙宏介紹道,「數據表1b,根據生態特徵描述及國際重要濕地信息表識別並描述濕地的價值,包括了包含濕地所提供的生態系統服務在內的生態特徵信息,以及其國際重要濕地的制定標準。」

「有所新增嗎?」

「又,」趙宏繼續介紹道,「新增了選擇題,分別在生態特徵描述、跨部門管理委員會的成立以及國際重要濕地管理機構的溝通機制有效性方面增加了三個多選題。」

當然還有數據表5,國際重要濕地的生態特徵趨勢,包括生態系統服務和社區利益,這是新增加的章節,要求填寫過去五年內包含濕地所供的生態系統服務在內的生態特徵以及國際重要濕地的制定標準的變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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