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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迫不得已的理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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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盧叔和阿姨都不在家,留字條的人既然進到家裡,就該跟盧桃當面談,何必約她第二天晚上出去見面?」

崔秉振依舊無法回答。

「悄悄溜進別人家裡,留下一張字條,這種行為未免有些鬼祟。盧桃發現家裡溜進了人,追出去無非是想看那人走遠沒有,或者,是想弄清那人究竟是誰!」凌可芸產生新的想法,也許盧桃根本不知道是誰溜進她屋裡留下那張字條。

「真的存在這麼一張字條嗎?」崔秉振的疑問,幾乎可以推翻凌可芸的所有假設。

「我認為,盧桃深夜冒雨外出,是有人約她必須在那個時候見面,否則盧桃不會挑在那種時候出門!」

盧國亞和孟建英默默點頭,如果凌可芸的推測沒錯,那天晚上盧桃出去,就不會是為了自殺,而是為了跟某人見面。

「既然有人約盧桃見面,那個人是通過什麼方式告知盧桃時間地點的?」凌可芸的目光掃過三人,「我想,不外乎三種方式:一、當面告知;二、托人帶話;三、書信聯繫。」

「如果約盧桃出去的目的,是想謀害盧桃,兇手應該不會托人帶話吧?」崔秉振首先排除了第二種可能。

「嗯。當時手機還沒普及,家裡面也沒有電話,要跟盧桃定下見面的時間地點,最好就是當面告知。」凌可芸話鋒一轉,繼續說道:「但我認為約盧桃的人,十六號那天並沒有跟盧桃見面。」

「為什麼?」盧國亞有些不解。

「尹其看到那個二十七八歲的男人走進你家,如果他跟盧桃見了面,有什麼話不能當面說,非要約在第二天晚上出去再談。當時你和阿姨都在田裡,家裡只有盧桃,那人無論有什麼話,都可以當面跟盧桃說。不是嗎?」

「嗯。」盧國亞覺得凌可芸的分析在理。

「如果那個人是約盧桃第二天晚上去見另一個人呢?」崔秉振提出不同看法。

「盧桃是個剛滿十六歲的姑娘,最起碼的自我保護意識應該還是有的吧?」凌可芸用探詢的目光看向孟建英。

「有。盧桃從來不跟鄉里的男孩打堆,也沒有跟男孩子單獨出去過。從縣城回來的那段日子,盧桃晚上也沒有出過門。以前我也跟她說過,女孩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不管是什麼人約她晚上出去,她都不會輕易答應的。」

「我也相信盧桃,晚上不會輕易跟男性出去,除非有迫不得已的理由。」

「什麼理由?」崔秉振對凌可芸的分析越來越感興趣。

「嗬,什麼理由我們先放一放,現在先弄清那個男人約見盧桃的方式。」

「那就只剩一種可能性——書信聯繫。」

「對,也就是我先前提到的字條!那個男人進屋時,盧桃正在廚房煮酸菜豆米湯。她回到自己屋裡,發現一張字條,要求她第二天晚上出去見面。這個時候,盧桃會怎麼做?」

「馬上跑出去,看看放紙條的人走遠沒有。」

「沒錯。如果換作是我,也會去前後門看看,到底是誰進過自己屋子。所以尹其才會看到,盧桃走到籬門外,朝路上張望。」

「既然盧桃具備自我保護意識,一張不知何人留下的字條,就能輕輕鬆鬆把她騙出去嗎?」

「如果字條上的內容,足以打動盧桃,就能把她騙出去。」

「打動?」崔秉振皺眉反駁道:「你剛才還說,盧桃晚上跟男性出去,除非有迫不得已的理由。」

「這並不矛盾,正是這個迫不得已的理由打動了盧桃,她才會按照字條規定的時間外出。」

「可迫不得已的理由究竟是什麼呢?」

「我不知道。盧叔,阿姨,十六號那天你們從田裡回來,盧桃已經準備好晚飯了吧?」

孟建英點了點頭:「嗯,飯菜碗筷都擺在桌子上的,我們一回來就開飯了。」

「吃飯時盧桃有什麼不同往常的言行或舉動嗎?」

盧國亞惑然說道:「沒有啊,就是跟她說話,她不搭理我們。」

「我想盧桃應該是個很有禮貌的女孩吧?」

「嗯。」

「平時你們跟她說話,如果提到她不喜歡聽的內容,也是不搭理你們嗎?」

「這倒不是,我們說的話,就算她不想聽,也會『嗯』一聲。但那天……」

「那天怎麼了?」

「那天跟她說話,她連頭都不抬,也沒答應一聲,只是低頭吃飯。」

「還不太夾菜?」

「是啊,她沒怎麼夾菜,隨便扒了一碗飯就回屋了。」

「我感覺,盧桃吃那頓飯有點心不在焉。」

「呃,確實有點心不在焉。我說話時候,見她不吭聲,就叫她名字。可她好像沒聽到,我又叫了一聲,她才抬頭看我。」盧國亞朝孟建英問道:「你說她是不是沒聽見我叫她呀?」

孟建英茫然搖頭,不知想表達什麼意思。

「平時吃完飯,盧桃會收拾洗碗吧?可那天晚上,她吃完飯就回屋了,因為她有心事,心不在焉才沒聽到你叫她。」凌可芸認為這就是盧桃所表現出的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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