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毫無頭緒(1/2)
通過在竹垌鄉的初步調查,凌可芸了解到,盧桃回家之後,鄉里並未發生過任何惡性事件。她平日很少出門,孟妍美七月上旬到盧家住了兩天,盧桃也沒跟表姐提起特別的事。當時她正為上學的事苦惱,和表姐聊的全是關於「將來」的話題。
「你說盧桃那天晚上為什麼要冒雨離家外出?」芮雪對此充滿疑問。
「因為有人用盧桃無法拒絕的理由,約她出去見面。」
「如果你是盧桃,要用什麼理由,才能讓你一定會在深夜冒雨離家呢?」
「我想,必須是危及到生命安全或是個人聲譽的事,才會讓盧桃迫不得已出門赴約。」
「跟我想的一樣。你懷疑有人偷偷進入盧家,給盧桃留了一張字條,我也贊同你的看法。但我認為留字條的和兇手是同一人,他不一定來自順雲。他有可能是竹垌鄉的人,只是平時很少在鄉里住。他認識盧桃,知道盧桃的家在哪裡。並且對盧家周邊環境非常了解,不然他留下字條後,怎麼會從後門離開呢!」
「嗯,你說的有點道理,我也認為留字條的那個人就是兇手。但他不一定住在竹垌鄉,在他決定謀殺盧桃前,必定會做足充分準備,包括摸清盧家周邊環境。」
「那你說說,兇手殺害盧桃後,為何要選擇在魚塘邊拋屍呢?」
「我不知道!」
「離那口魚塘最近的人家有多遠?」
「大概一公里半。」
「當年魚塘的水有多深呢?」
「水深超過兩米。」
「兇手既然到了魚塘邊上,為什麼不把屍體綁上石塊沉入魚塘呢?」
「可能時間上來不及吧!盧桃的死亡時間是深夜十一點至十二點之間,當時守魚塘的鐘老疤還沒睡,在魚塘邊的木屋裡喝酒。兇手怕被人發現,拋下屍體就走了。」
「既然距離魚塘最近的人家在一千五百米外,兇手為什麼不挑個沒人的地方拋屍?」
「難道兇手想讓屍體儘快被人發現?」
「這不合常理啊!通常兇手殺人後,最不希望的就是屍體太早被警方發現。」
「你想說什麼?」
「可芸,我覺得現在應該先弄清楚,案發當晚,盧桃是自己走到魚塘邊上,還是死後被兇手拋屍於此。」
「根據十六年前靳育才法醫和蘇嶸的判斷,她應該是自己走去魚塘邊上的。」
「那麼問題就來了,那天晚上的雨很大,盧桃家距魚塘接近兩公里。那段路途,有很長的一段沒有人家。盧桃只是個十六歲的小姑娘,她沒打手電,也沒帶雨傘雨衣,卻在雨中踩著泥濘步行兩公里去魚塘赴約,你認為這可能嗎?」
「這的確很奇怪!」凌可芸對芮雪有些刮目相看,她提出的疑問十分關鍵。
「昨晚我跟劉哥聊過,他從靳育才和蘇嶸的口中了解到,發現屍體的現場,除了盧桃、鍾老疤和盧國亞夫婦的腳印,並沒有發現多餘的鞋印。我認為,以靳育才的經驗,對現場痕跡的勘察,應該不會有什麼遺漏,但他和蘇嶸可能忽略了一點……」
「忽略了什麼?」
「發現屍體當天,鍾老疤和盧國亞、孟建英穿的是什麼鞋?」
「呃……」凌可芸驀然發現,她自己也疏忽了這個問題。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鍾老疤和盧國亞穿的應該都是在鄉村最常見的膠鞋。如果兇手穿的也是膠鞋,經過一夜的大雨,靳育才和蘇嶸,還能看出現場有哪些腳印不屬於鍾老疤和盧國亞嗎?」
「不一定能分辨準確!但如果兇手是背負屍體到魚塘邊拋棄,兩個人的重量,在泥地上留下的足印肯定比一般人要深一些。」
「問題是,發現屍體的現場周圍是泥地嗎?」
凌可芸頓時愣住,她根本就不清楚,發現盧桃屍體的位置周圍是泥地還是草地。
「走吧,我們去舊洲派出所找曹偉問清楚。」芮雪自得地示意凌可芸開車。
曹偉是發現盧桃屍體的親歷者,對當時的情形記得十分清楚。那口魚塘北面靠山,東面和南面緊鄰田地,西面挨著上蓮花山的小路。在魚塘的土坎與小路之間,長了一片三寸來高的野草。發現屍體的位置,確實沒有多餘的腳印。
「曹所,當天鍾老疤和盧國亞穿的是什麼鞋?」芮雪急於證實自己的猜測。
「解放鞋,當年鄉里的人,不管天晴下雨,穿的基本上都是解放鞋。」
「現場圍觀的鄉民,也有不少穿解放鞋的吧?」
「是啊,解放鞋便宜耐穿,無論是走山路還是下田勞動都很實用。」
凌可芸疑惑問道:「曹所,緊挨那片草地的小路上,是不是有很多腳印?」
「嗯,鍾老疤不讓人靠近那片草地,圍觀的鄉民全都聚集在那條小路上。」
一聽這話,凌可芸就意識到,目前根本無法確定魚塘是否第一案發現場。芮雪也不再多問,跟曹偉客套了一下就拉著可芸走了。
「小雪,我還想去見孟妍美一次。」
「行啊,在順雲把該見的人都見了,我們再去竹垌鄉。」
兩人趕到順雲火車站時,孟妍美正在接站,等了二十多分鐘,才跟她見上面。
「孟姐,這位是林城警局刑警隊的芮雪。」
「你好!」孟妍美朝芮雪點了下頭。「小凌,你給歐全渝打電話了?」
「還沒有,我直接聯繫了歐全湘。」
「問到什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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