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5章 妄圖脫罪(1/2)
黃偉顯然是個極為現實的人,當時他已經躋身曲州宏盛集團高層,即便利用私生子的事把康總拉下馬,對他也沒有任何好處。但綁架他的私生子,勒索一大筆錢,康總必定是啞巴吃黃連,絕不會向警方吐露此事。那黃偉既出了一口惡氣,又實實在在進帳幾十萬。
可事實真是這樣嗎?簡逸思來想去,還是難以相信黃偉所說的一切。而其中最不可信的地方,就是黃偉被迷暈的過程。
據他交代,四月十一號晚上十一點半,他就鑽進了公園裡的灌木叢,從灌木的縫隙觀察不遠處的舞池迴廊。
交付贖金的時間,是四月十二號零點。黃偉躲進灌木叢的時候,公園裡已經沒什麼人了。即使綁匪也跟蹤了黃偉,看見他藏在灌木叢里,也沒辦法靠近。迷藥簡逸見得多了,不管是粉狀迷藥還是迷藥噴霧,都必須靠近目標才能使用。
再說,綁匪也不可能預先知道,黃偉將藏在哪一片灌木叢中,因此也沒有機會提前在灌木叢里下藥。
黃偉說他從灌木叢出來,還朝著舞池方向走了十幾步,然後才昏悠悠地倒地。在他走的這段距離內,他也沒看到周圍有人出現。
雖是與綁匪合作,但黃偉卻未見過綁匪。勒索電話由他來打,收取贖金也是他去,最後還需要黃偉把剩下的二十五萬放到火車站行包寄存處。在整個合作過程中,怎麼看都是黃偉占據了主動權。
綁匪不知道收取贖金的地點,甚至不清楚黃偉勒索贖金的具體金額。他們只是負責綁架孩子,先收了黃偉五萬定金,事成之後再拿二十五萬的餘款。說實話,這樣的合作,綁匪確實有點虧。
既然都出手綁了孩子,綁匪完全可以直接聯繫事主勒索贖金,然後自己去收錢。簡逸認為,黃偉在綁架事件中,簡直就是多餘的存在。
從最初綁匪接活的情況分析,用qq與黃偉聯繫的那個人,顯然十分專業,由始至終沒有泄露自己的底細。雖然黃偉四月八號在古城街看到了坐在volvo車裡的王詡,但也只是懷疑此人可能來自黔州,並不確定王詡就是綁匪。
黃偉對綁匪一無所知,但對方到惠澤踩點之後,很快便確認了黃偉的身份。因此綁匪好像有恃無恐,毫不擔心黃偉拿到贖金後翻臉不認帳。
然而黃偉大大低估了綁匪的狡詐,他們在收取贖金的地方弄暈黃偉,把一百萬據為己有。按說贖金到手,綁匪就該放人,將孩子送去古城街。可王露與康總在古城街藥店門口等到天亮,也不見孩子回來。
那麼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錯,綁匪才改變了初衷,不把孩子送回父母的身邊呢?簡逸腦中假設了兩種可能,一、孩子已經死在綁匪手中,他們根本交不出孩子;二、孩子被綁匪帶走了,反正贖金已經到手,把孩子賣掉,還可以再賺一筆。
但是話說回來,這些人並不是專門從事拐賣幼兒犯罪活動的罪犯,他們對運送孩子、尋找買賣渠道應該沒有經驗。賣一個孩子頂多能掙幾萬塊,可是風險也大。萬一出點問題,綁匪剛拿到手的一百萬就無福消受了。
從綁匪的心理來分析,他們剛拿到百萬巨款,就該儘可能地在最短的時間內離開惠澤。帶上一個孩子,對他們來說非常麻煩,而且還會增加風險。無論換作任何人,都不會為了賣孩子那點蠅頭小利,而讓還沒捂熱的一百萬置於風險之中。
所以簡逸十分懷疑,綁匪很可能為了降低暴露的風險,在拿到贖金後,便殺害了孩子。Πéw
如果猜測成立,黃偉的供言更加不足為信。按照他的說法,無形中將犯罪事實完全推到綁匪身上。他在這起綁架案中,只負責打電話勒索贖金和收錢。實際上他連錢都沒有收到,就被人弄暈了。說到底,他就只是打電話勒索贖金而已。
若真如簡逸所想,孩子已被綁匪殺害,那黃偉這番供言就容易理解了。綁匪如何實施綁架,孩子被綁後藏於何處,贖金被取走後,為什麼沒有把孩子送去古城街,這些問題,黃偉都可以推說毫不知情。
換言之,黃偉其實是想脫罪。而他越是想擺脫罪責,越說明他與綁匪的合作關係,並不像他說的那麼簡單。
想到這,簡逸突然問道:「黃偉,你是怎麼拿到王羽辰的dna樣本的?」
「我找人去幼兒園,拿了王羽辰兩根頭髮。」
「你找的人是誰?」
「幼兒園的電工,我知道康總三月二十三號要來曲州出差,就讓電工那天上午在幼兒園想辦法弄到王羽辰的頭髮,然後立即送來曲州。中午我約康總吃飯,拿到他掉落在肩上的頭髮,就馬上送去親緣鑑定中心。」
簡逸默默點了點頭,只要不損傷髮根的毛囊,幾小時內將樣本送去鑑定,就能檢測出康總與王羽辰是否存在親緣關係,但這還不是簡逸想問的。
「你見過王羽辰嗎?」
「呃,見過。」
「見過幾次?」
「兩三次。」
「在風華小區?」
「嗯。」
「你是特意去看他的吧?」
「也不是,我在小區買了房子,有時候過去,碰巧遇見的。」
「王露認識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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