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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頑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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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峰與法醫一行趕到林場,已是半小時後。除了許博的屍體,勘察人員在現場採集到一雙不屬於死者及老高等人的鞋印,初步判斷應是兇手留下的。鞋碼41碼,從步幅推算,此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

死者的致命傷就是頸部那道刀痕,鋒利的刀刃割破死者的頸動脈和氣管。法醫推斷兇器應為薄刃匕首,刀痕左深右淺,符合右手正面揮刀行兇的特徵。死亡時間在四十八小時左右,也就是前天晚上,具體時間需做進一步檢驗才能確定。

在辦公樓附近並未找到許博的自行車,簡逸懷疑是被兇手騎走。

許博被殺時,身著灰色短袖t恤,黑色休閒褲,腳上穿了一雙休閒運動鞋。床下的旅行袋裡有幾套夏季衣褲、一雙皮鞋、兩包香菸,沒有找到現金和王強的身份證,兇手在殺人後可能拿走了這些東西。

十點十五分,林城萬華廣場沃瑪超市入口,一名佩戴黑框眼鏡、留著o型胡的中年男子,atm不緊不慢地走到電玩區附近的atm機前取款。每次輸入密碼後,都從取款口拿出厚厚一疊錢放進挎包。

超市入口處的兩名工作人員默默數著男子取款的次數,當他第四次輸入密碼時,兩名工作人員不動聲色走向atm機。

男子從atm機屏幕反光發現身後有人靠近,看清兩人身著超市工作服,立時警覺撥腿就走。電玩區右側出口連通停車場,男子即將接近出口時,一個十來歲的孩子跑出電玩區,男子順手摟住小孩,回頭狠狠瞪著身後的超市工作人員,手上不知何時多了一把冒著寒光的匕首。

「放開孩子!」

一名工作人員急忙把手伸到後腰,另一名繼續向前靠近。

「站住!後面的把手拿出來!」

男子說話的同時,手上用力,匕首刃口緊緊壓在小孩頸部。小孩嚇得驚慌大哭,不少人都圍了過來。

工作人員趕緊喊道:「大家快散開,不要靠近!」

圍觀的人向外退了幾步,工作人員趁男子視線被遮擋,迅速拔出手槍對準男子頭部,厲聲喝道:「立即放開孩子!」

「哈哈哈哈!」男子發出刺耳的笑聲,背著身繼續向出口移動:「看看是你的槍快,還是我的刀快!」

持槍警員距男子大約十二步,另一名警員也拔出了槍,正想舉槍瞄準,男子用力拖動匕首,小孩頸部冒出血滴。

「住手!」持槍警員憤然怒吼。

「把槍放下,你們想要這孩子的命嗎?」男子一副無所謂的表情,邊說邊往後退。

小孩的哭聲擾亂了警員心神,感覺沒把握一槍打中男子頭部,只能隨著男子的步伐邁動腳步。

「站住!」男子手上再度用力,小孩驚聲嚎哭,圍觀人群一陣嘈雜之聲。

兩名警員見孩子頸部一直滲血,不敢輕舉妄動,眼睜睜瞧著男子退進停車場。眼看身影就要消失,兩人同時追進停車場。

男子閃身躲進一輛車後,小孩發出悽厲的喊叫,兩名警員趕緊左右包抄。

「你跑不了的!」面對男子的警員將槍口瞄著男子頭部。

另一名警員已繞到車尾,男子心知插翅難飛,臉上現出獰笑,額上青筋冒起。正面的警員發現男子手臂微動,不假思索扣動扳機。只聽「砰」的一聲槍響,男子額頭出現一個血洞,隨即湧出濃稠的血液,男子向後倒去。小孩也被帶倒,摔在男子身上。

開槍的警員快步衝上前,抱起小孩檢查傷口,所幸並無大礙。車尾的警員跑到男子身邊蹲下查看,男子已當場斃命。

簡逸接到電話,更是方寸大亂,急忙趕回林城。突如其來的變故,令凌可芸有些手足無措,把車鑰匙丟給侯峰,惶惶不安上了簡逸的車。

「全都死了,全都死了!」簡逸咬牙切齒地抓緊方向盤,兩隻眼睛瞪得渾圓。

凌可芸明白,許博和取款人一死,意味著線索完全中斷,警方同時失去了僅有的兩名嫌疑人。簡逸接到的電話里說,取款人拿著匕首劫持小孩,如果這把匕首就是殺死許博的兇器,那麼這起案子將就此了結,警方再也無法弄清蔣明發、袁輝、許博三人被殺的相關細節。

回到林城,被擊斃男子的屍體已被運回法醫中心。此人沒有攜帶身份證,通過指紋比對,才確認其身份。取款人名叫張揚,曾因搶劫和故意傷害兩次入獄。現年四十歲,父母雙亡,沒有婚史,身份證地址是望城路9號附37號。

簡逸和侯峰、凌可芸連夜趕赴張揚住址,在其家中找到十幾萬現金和兩張銀行卡。

望城路的前身是城關鎮,位於城區外圍,毗鄰210國道。這與簡逸和凌可芸之前的猜測相吻合,袁輝被殺當日,從西山星苑直接上國道繞行羊腸鄉,應該就是為了到望城路接張揚。

只可惜,在張揚住的地方,找不到任何證據表明他與袁輝之間的關係。只找到一雙41碼的厚底休閒鞋,鞋底紋路與許博被殺現場發現的鞋印基本吻合。

「看來許博真是張揚殺的。」凌可芸輕輕嘆了口氣,兇手死了,案子也將畫上句號。

簡逸立馬糾正可芸:「鞋印吻合,只能說明張揚曾去過許博被殺現場,並不能作為張揚殺人的直接證據。」

侯峰點了點頭,警方辦案需要的是鐵證,而不是模稜兩可的說法。

「不是還有那把匕首嗎?」凌可芸認為匕首足以確定兇手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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