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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作案條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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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沅緩緩把腳抬到床上,後背靠著床頭,張著嘴打了個哈欠。

凌可芸早就注意到,方沅的床單很乾淨,枕套也沒有絲毫漬印,而且看起來還很新。床下整齊地擺著三雙鞋,涼鞋、布鞋、運動鞋,全都刷洗得乾乾淨淨。

這三雙鞋有一個共同特點,全是軟底。雖然並非品牌,但是穿起來應該很舒適,最重要的一點,是走路不會發出聲音。

方沅脫在床前的也是一雙運動鞋,從鞋的材質看,春夏秋三季都能輕鬆應對。而方沅腳上套著一雙超薄白色棉襪,有些地方已經起球,但是襪底還很白。

「方姐,你是什麼時候去多彩黔城上班的?」

「二月份。」

「那之前你在哪上班?」

「打點零工。」

「什麼零工?」

「還沒是打掃點衛生啊些。」

方沅用奇怪的眼神望著凌可芸,似乎覺得這人很無聊,淨問些不咸不淡的瑣事。

而凌可芸也很無奈,她很想問方沅案發當天下午六點在什麼地方。但真要如此直接的話,肯定不太合適,她畢竟不是警察。

關於涼都玉舍景區發現的那具未成年裸屍,凌可芸一個字也不敢提。以目前的情況來說,那起案子跟方沅簡直是八竿子都打不著。貿然發問,只會打草驚蛇。可凌可芸轉念一想,方沅如果真是兇手,她這次登門看望,無疑會令方沅警惕。

凌可芸此刻有些進退兩難,思考的焦點又回到殺人動機這個問題。如果方沅與玉舍那具未成年裸屍毫無關係,她就沒有理由謀殺尤佳瑩。

假設方沅與那名未成年受害者有關聯,可她本人又沒有孩子,那名受害者與她怎麼會扯上關係。

凌可芸越想,越感覺自己過於草率。她基於密室殺人案普遍存在的共同點而懷疑方沅,一般來說,密室殺人案的真兇,大概率是發現死者或首先進入現場的人。尤佳瑩出事,便是方沅第一個發現的。

從作案時間分析,方沅也具備作案條件。她獨自居住,住所窗戶貼著磨砂窗紙。只要把門一關上,誰也不知道她到底在不在家。

案發當天下午五點十分,方沅就離開了多彩小區。目前基本可以確定,兇手是在六點左右,趁蘭璐去門崗取快遞時,偷偷潛入8號別墅。凌可芸估計,這個時間,方沅肯定沒有時間證人。

「方姐,你發現8號別墅發生命案的前一天,你下班後去哪了?」

「哪樣?」方沅好像有些分神,沒聽清凌可芸的問題。

「我問你發現8號別墅發生命案的頭一天下午,你下班後去什麼地方了?」

「下班我就回來啊啦!」

「自己在屋裡做的晚飯?」

「是咯,沒做吃哪樣。」

「關著門?」

「啊。」

「不怕有油煙嗎?」

「又沒炒菜,有哪樣油煙。」

凌可芸在這間屋裡確實沒看到炒菜鍋。「你還記得那天吃的什麼菜嗎?」

「煮白菜。」

「吃完飯你出去過嗎?」

「沒得出克,早上還要起早,吃過飯得一哈我就睡啊。」

「你會騎摩托車嗎?」凌可芸已經不擔心打草驚蛇,反正問不問這些話,都會引起方沅的警惕。

「沒會,我才沒得閒錢扁啊些。」

凌可芸微微一笑,突然站起身來。

「嗬,方姐,那你好好休養,我先走了。」

「慢走哈,謝謝啊咯!」方沅也沒下床,神色淡然看著凌可芸出門離去。

自建房一樓有四扇門,除廁所和方沅住所外,另兩間屋子的窗戶都拉著窗簾。從窗戶上厚厚的積灰就能猜到,那兩間屋子多半沒有人住。

凌可芸更加堅定了自己的猜測,方沅在案發時間絕對沒有時間證人。

自建房的樓梯在房子右側,二樓陽台曬著一排衣服,看樣子是房主自住,三樓陽台堆了不少雜物。

凌可芸登上樓梯去了二樓。陽台走廊上有輛學步車,靠近樓梯那間屋子傳來孩子呀呀學語的聲音。凌可芸走到門邊,有個一歲多的孩子正扶著沙發站立,一位六十多歲的老頭躺在沙發上,發出輕輕的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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