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其他類型 > 異步追兇 > 第342章 踩點

第342章 踩點(1/2)

目錄

蘇展住在市區築誠大廈,離工作室很遠。他有個習慣,如果需要在攝影棚連續工作幾天,晚上一般不會回家,留在工作室休息,以免被早高峰耽誤工作時間。

晏楊平時都住在工作室,廠房的空間很高,工作室一角隔出了一個夾層,分為兩個房間,作為晏楊和蘇展的休息室。晏楊記得去年夏天,因為要給模特公司拍平面,所以蘇展在工作室住了兩晚,直到第三天拍攝結束,蘇展才回市裡的家。

汪芹的屍體於去年七月五號早上六點過被發現,死亡時間確認為凌晨一點左右。從晏楊介紹的情況來看,既然七月四號晚蘇展住在工作室,就絕無可能跑到西豐縣作案。

芮雪還特地參觀了那兩間休息室,在最後一間攝影棚與衛生間之間有道木梯通向隔層,蘇展住在靠樓梯的第一間,晏楊住第二間。兩個房間的陳設都比較簡單,除了床和衣櫃,只有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具。

「晏楊,你別告訴蘇老師我們來過,行嗎?」凌可芸隱隱有些後悔,不該胡亂猜疑蘇展。

「呃,行吧!」晏楊明白,凌可芸帶著警察過來,肯定是把蘇展當做了懷疑對象。現在既然消除了對蘇展的懷疑,自然不想讓他知道,警方曾懷疑過他。

「那我們走吧。」芮雪興致索然地下了隔層木梯,腳步在梯板上發出「咚咚」的響聲。

「謝謝了晏楊,再見!」凌可芸露出一個微笑,排除了蘇展的嫌疑,她心裡也算鬆了一口氣。她的確渴望儘快抓到殺害鍾敏的兇手,但從她內心來說,她並不希望蘇展就是那個罪犯。

這種心情非常矛盾,現在慢慢想來,凌可芸也覺得奇怪,自己怎麼會對蘇展產生懷疑。

芮雪按下車窗玻璃,灰心喪氣地嘆了一聲:「誒,不知道老簡他們找到什麼線索沒有。」

「要是有線索,侯峰早就打電話來了。」凌可芸看著車窗外的滿天星光,憂心忡忡地說道:「兇手為什麼喜歡在夏天作案呢?」

「鬼才知道!」

「其實,這三起案件也有一些不同之處……」

「什麼不同?」

「比如案發現場,兩年前的夏天,李嬌在租住處遇害;一年前,汪芹死在鏡湖公園的水潭中;而鍾敏卻是被人騙出住所,在冒沙井被殺後,再拋屍雨花湖畔。如果不是那五朵玫瑰和兇器上受害者自己的指紋,我真的不太相信,這會是同一兇手犯下的系列案件。」

芮雪默默掃了凌可芸一眼,腦中細細思量她的話。

「我看過很多國外連環兇手案的資料,一般來說,這類系列案件都有個共同特點,就是案發現場驚人的一致。要麼都是在室內,要麼都是在荒郊野外。但李嬌遇害現場,居然被布置成密室,而汪芹和鍾敏的屍體卻是在室外被發現。」

「你到底想說什麼?」芮雪稍稍放慢了車速,「難道你懷疑,三起案件不是同一兇手所為?」

「不!我是想說,兇手似乎在嘗試改變作案風格。」

「風格?作案還有風格?」

「也可以說是習慣!比如案發前三天,給受害者送五朵玫瑰,還有在兇器上留下受害者的指紋。這些都是兇手刻意營造的風格,也可以說是兇手故意養成的習慣。兇手希望警方接觸類似案件時,能憑藉這些特點,判斷出是『他』在作案。」Πéw

「這種心理簡直不可理喻!」

「但我有種感覺,兇手對案發現場的選擇,未能保持一致性,也許是因為他不能完全掌控作案地點。」

「掌控作案地點?」

「嗯,李嬌是在住所遇害,晚上八點她還在跟我通電話,死亡時間是在晚上十點左右。她住的地方雖然沒有監控,但兇手還是很有可能被鄰居看到。他為什麼不把李嬌約出去再動手?」

「會不會是李嬌不願意出去?」

「我也是這麼想的!兇手案發當晚想跟李嬌見面,李嬌還特地為這次見面,做了一些準備,買了新衣裳化了淡妝,這說明李嬌很重視她和兇手的會面。可她卻不願去別的地方跟兇手見面,這是不是有點矛盾?」

「的確很矛盾!精心打扮一番,就為等著兇手上門跟她見面,李嬌當時到底是怎麼想的?」

「如果是你,晚上八點以後,要跟一個不太熟悉的男人見面,會選在什麼地方?」

「呃,多半會選在咖啡廳,環境既安靜,又是公眾場所,會讓人很有安全感。」

「我和你的選擇一樣!如果我對約見的人不是很熟悉,一定不會讓他來我住的地方見面。」

「那李嬌……」

「我想,應該是兇手要求到李嬌住處見面,她不便拒絕,只好答應兇手的要求。」

「但你剛才說,兇手在李嬌住處作案,很有可能被鄰居撞見。」

「這個問題先放一下!你想想,兇手為什麼要挑在李嬌住處動手?」

「我不知道!」芮雪實話實說。

「李嬌被殺現場,被布置成密室謀殺案並不是偶然!」

「什麼意思?」

「如果兇手是第一次去李嬌的住處,如何預知,作案現場能夠具備布置密室謀殺案的條件?」

「你指的是,李嬌住所的窗戶?」

「對,那種老實木窗,調整好插銷的位置,關窗時用稍稍用點巧勁,就能讓插銷自行落進插孔里。房門反鎖,兇手只能從窗戶離開作案現場。如果兇手沒去過李嬌住處,他怎麼知道從外面也能關上窗戶?」

「李嬌是星期三出的事,星期一晚上她在程翔家待到很晚才走。星期二李嬌和程翔沒有見面,那天晚上兇手會不會去過李嬌的住處?」

「完全有這個可能!李嬌周一買新衣裳,就是為了與兇手見面做準備。周二李嬌下班後沒有去程翔那,也沒有回家,如果那天晚上兇手去過李嬌住處,周三他們再次見面,李嬌也會對兇手放低戒心。」

「可沒人看到有人去找李嬌啊!」

「不,應該說,是沒人看到案發當晚有人去找李嬌,但在案發前一晚呢?」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