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獨居(1/2)
侯峰耐著性子陪簡逸走到上湖,東北角的停車區大概停了十幾輛車,西南面的草坪上有不少遊人帶著孩子玩耍。停車區後方的公共衛生間,有名保潔員坐在休息室里小憩。
昨天簡逸向保潔員了解過情況,他一般都是下午六點半下班。公共衛生間夜晚照常開放,他第二天一早上班再進行全面清潔。因此晚上停車區來過多少車,他全不知情。
原本健身步道四角都有監控攝像頭,但因缺少維護,最後一枚能夠工作的攝像頭也在幾個月前壞掉。如果想排查曾在案發當晚上山的車輛,就只能通過東華路與公園路交匯處的交通監控。
昨天侯峰就已調看過交叉路口的監控,案發當晚七點半至晚上十點半點,三個小時有近百部車輛進出公園路。侯峰請交管部門協助查詢所有車主,發現共有十二名車主無法聯繫。估計大多車主換了電話號碼,沒有及時更新車輛備案信息。
這一部分人,交管部門還在繼續努力查詢聯繫方式。直到今天中午,侯峰還沒有接到交管部門的回覆。
從山路上來,首先到達停車區。健身步道與停車區之間有路障相隔,車輛無法開進健身步道。停車區大概能容納七八十輛車,據每天晚上都去上湖健身步道散步的市民反映,晚間十點左右,停車區通常很少有車輛停放。
這個時段如果偶爾有一兩輛車出現在停車區,肯定容易引人注意。
何況停車區距拋屍點大約一百五十米,背負一具屍體行走,速度必然受限。若是偶遇路人,兇手就會當場暴露。
事實上,兇手拋屍時,湖對面的確有幾位老年人坐在石凳上閒聊。簡逸現在急需弄清楚的就是兇手拋屍的具體時間。無法掌握這個時間,就難以確定案發第一現場距拋屍點的距離範圍。
屍檢報告給出的死亡時間是晚上八點四十左右,誤差不超過半小時。而發現屍體的那對情侶到達上湖停車區,是晚上十點整。當時停車區沒有其他車輛,情侶二人順時針走到湖對岸那幾位老人聊天的地方,耗時二十一二分鐘。
這對情侶往回走,在超過停車區一百五十米處,發現鍾敏屍體。那就存在兩種可能:一、兇手在這對情侶上山前,便已拋屍下山離開。二、這對情侶上山停車後,兇手才帶著鍾敏的屍體上山拋棄。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拋屍時間與死亡時間的間隔就很短。那麼兇手必須在九點五十以前,就從公園路駛入與東華路的交匯處。由此便能確定,第一現場應該距拋屍處不超過半小時車程。
若是第二種情況,拋屍時間與死亡時間的間隔超過一小時。那麼兇手從公園路駛入東華路交匯處的時間就很難界定,他甚至可以把車就停在公園路某段被樹蔭遮蔽的路邊。警方接警後趕赴現場時,兇手說不定就坐在車裡看著警車經過。
在上湖健身步道繞行一圈,差不多需要四十分鐘。簡逸走了一半,突然停下腳步,坐到前天晚上那幾個老頭聊天的石凳上,看向遠處的停車場。
由於路旁樹木的遮擋,簡逸的視線只能看到靠近步道入口處的幾輛車。
「怎麼不走了?」侯峰站在烈日下滿頭大汗,頗為不滿地看著簡逸。
「我的推測可能是錯的。」簡逸心裡搖擺不定地作了換位思考,如果他是兇手,為了降低風險,就會選擇十點以後再上山拋屍。
侯峰語帶調侃地問道:「那鍾敏就不是在車上被殺的咯?」
「嗯!車內空間狹窄,動手也不太方便。」
「法醫的意見是,兇手很專業,僅用一刀就準確地刺入心臟,有效避開了肋骨。老簡,你說這傢伙會不會是慣犯?」
「昨晚我查了聯網資料庫,一年前,西豐縣鏡湖公園的水潭中發現一名女性死者。死因與鍾敏完全一致,一刀直入心臟頃刻斃命,刀柄上同樣只有死者自己的指紋。那名死者也是二十三歲,死亡時剛離婚不久。據家屬介紹,死者生前情緒極不穩定,暴躁易怒、悲觀憂鬱,因此西豐警方判斷死者應為自殺。」
「刀身刺入心臟的角度也一樣嗎?」
「不一樣,那名女死者所受致命傷的角度,自己勉強能夠施行。」
「你讓芮雪把可芸叫回來幫忙查李嬌的案子,是希望她遠離邵偉吧?」
「嗬嗬,你不了解可芸的性格,她不想幹的事,誰也無法勉強。她想幹的事,誰也阻止不了。邵偉涉及的案子,差不多也到了尾聲,既然已經抓住真兇,後期收尾工作她也插不上手。我想查李嬌案,主要是因為李嬌的死因與鍾敏十分相似,可芸和李嬌關係親密,她又認識鍾敏,比我們更加了解這兩名受害者。」
「真的沒有私心?」侯峰有些不太相信。
「信不信由你!走吧,下山。」
「在這耽擱大半天,一無所獲就走了?」
「不走怎麼解決午飯?」
簡逸起身快步而行,侯峰喘著氣緊步跟上。
「我說你慢點行不行,我怎麼說也是半個病號,能不能體諒一下!」
「你現在是恢復期,就是要加強鍛鍊。」
簡逸和侯峰下了山,就在山下隨便找了個小攤,要了兩碗涼拌粉。此時已經過了中飯時間,小攤上只有他們兩人,說話也還方便。
「老簡,我們要不要去西豐縣了解一下那名女死者的情況?」
「暫時不用,待會去交通監控中心,下午就慢慢看監控。我有預感,前天晚上我們接警上山時,兇手可能就在公園路的某段路邊,看著警車從他車旁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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