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還原現場(1/2)
聽完莊嚴的陳述,會議室內眾人議論紛紛。
慈雲縣已經多年沒有出現過如此暴力、殘忍的命案了,兇手不僅將受害者砸死,更對其遺體做出了報復性行為。
蕭如瑟提問道:「死者受到了性侵?前四起案件中並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莫非是兇手改變了作案手法?」
副隊長董安也疑惑道:「難道是死者特別漂亮,讓兇手一時難以自禁?」
蕭如瑟搖搖頭,道:「董隊,那是你沒有看過伍明玉,五名受害者中,伍明玉的容貌最為出眾,但她並沒有受到侵犯。」
董安道:「那就是兇手具有獨特的審美,對某類女性特別偏愛。」
蕭如瑟道:「有這種可能性。莊隊,死者下體檢測出潤滑劑成分嗎?」
「報告中沒有提到。」莊嚴道:「我也懷疑兇手採取了安全措施,否則不會檢測不出精斑。當然了,也可能兇手患有無精症。如果可以證實這一點的話,那麼我們的排查範圍將會進一步縮小,可以將精力集中在沒有小孩的嫌疑人群之中。我會建議林法醫對此進行更為詳細的檢測。」
蕭如瑟道:「這是兇手暴露出來的一種新的犯罪行為,我覺得值得深究。」
莊嚴道:「除此之外,兇手還採取了全新的犯罪方式——電擊!林法醫在死者的腰部發現了一處奇怪的痕跡,在光鏡下呈現為典型的電流斑。據此,我們大概可以還原王娟娟案的案發經過。5月18日0點30分左右,王彬彬駕車駛入慈雲縣境內,被兇手精心準備的道具逼停車輛。王彬彬下車查看,被埋伏的兇手用松木樹幹砸暈。王娟娟聽到響聲後,下車查看,被兇手用電擊裝置電暈。隨後,兇手將王娟娟拖離省道,一路拖拽到路邊的沙石地,繼而驚醒殘忍的虐殺行為。」
「啪啪啪!」
掌聲雷動,莊嚴的分析很合理。
事實上,莊嚴的確猜得八九不離十,唯一區別在於,先下車的是姐姐王娟娟,後下車的才是弟弟王彬彬。因為暴雨,外加王娟娟撐了傘,這才沒有發現弟弟被擊暈。
蕭如瑟道:「有個問題我一直沒有搞明白。為什麼兇手選擇了砸暈王彬彬,卻電暈王娟娟呢?這不符合常理啊。」
莊嚴道:「不錯,這個點觀察得很細緻,確實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王彬彬身高在一米八以上,年輕力壯,比較難以對付。按理說,兇手在選擇對付這類人的時候,應該優先考慮使用更為強力的武器,比如電擊裝備。相反,王娟娟身高僅有一米五八,體重不過九十斤,兇手就算正面攻擊,也可以輕鬆將其擊倒,為何選擇了電擊裝備呢?」
此時,董安提出了猜測:「會不會是兇手的電擊裝置只夠電暈一個人呢?」
莊嚴解釋道:「目前,最常見的電擊裝置有四大類:電擊槍、電棍、電帶和電擊盾。普通人最容易接觸到的就是電棍了,比如電擊棒、電警棍等。當然了,不排除兇手是一名物理天才,擁有製作電擊裝置的能力。不管是哪種可能性,兇手攜帶的電擊裝置只夠電暈一個人的概率極低,就算只夠電一人,他也應該拿來對付更為強壯的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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