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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章 國除詔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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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名謁既要給求見者看,也要給中間的傳遞人看,官府的傳遞人叫「謁者」。

因此,名謁上不會書寫機密的內容,也沒有必要封緘。

不封緘的名謁當然就不需要加蓋官印了。

而且,劉賀夫婦雖然沒有給皇帝寫奏章的權利了,因為他倆沒海昏侯和海昏侯夫人印。

但是他倆還是有給皇帝寫「名謁」拜帖的權利。

因為他倆還是劉氏宗親,而皇帝作為劉氏的族長,只要是劉家人,那都能寫「名謁」拜見皇帝。

這是在宗法制度下,天生富裕所有宗族之人的權利,和地位無關,和官位也無關。

漢宣帝拋去皇帝的身份,他還是劉氏的族長。

劉賀拋去海昏侯的身份,他也是劉氏的一份子。

而且,木牘上書寫的如果是名謁而不是奏章的話,那麼,就有可能被退回來,這批名謁最終出現在劉賀大墓中就得到了最為合理、圓滿的解釋。

由於名謁的性質就是向求見者通報送名謁者及其訴求,因此名謁並不一定都由被求見者收下,他們可以拒收。而其中的緣由有所不同。

漢宣帝顯然是不同意讓劉賀前往長安秋請的,所以這些名謁都被退回來了。

可以說他很殘酷冷漠,但是對待爭奪皇位的失敗者,不就是這樣嗎?

而且,這些木牘中,有一份內容是這樣的:「居奉……昧死再拜以聞……後陛」,「元康三年十月……」

這些字跡工整,墨色黑亮,是由送名謁者寫上去的,也就是劉賀自己寫的。

但是,在這段文字旁邊,還有一段「元康四年二月門大夫」的字樣,有點像隸草,字跡模湖,墨色暗澹。

這顯然是後來由傳遞名謁者寫上去的!

「門大夫」是皇宮的守門人,漢代也叫「謁者」,專門從事的就是傳遞名謁的工作。

從元康三年十月到元康四年二月,中間相隔了四個月,說明從豫章郡海昏國赴京城千里迢迢,實屬不易,也說明皇家宮闕,門坎高深,完全拒絕劉賀及其使臣的拜謁。

最後由「門大夫」簽個字,把劉賀派來的使臣連同名謁打發回去交差了事。

這些名謁,應該是都沒有送到漢宣帝的桉頭,為他看守皇宮的守門人,只是看到了這些名謁是海昏侯劉賀送上的,就直接拒收了。

劉賀確實是很不受漢宣帝待見啊。

看完這批名謁後,陳翰分外感嘆。

不過他也立馬將自己的猜測和想法,都紀錄了下來,打算之後拿給孔建文等老師們看。

這批看似是「奏章」,實際上卻是「名謁」的木牘,還是很有誤導性的,需要將其來源解釋清楚才好。

掏出手機,在備忘錄里簡單的紀錄了一下後,陳翰這才滿意的收回了目光,打算看一看其他的簡牘。

就在這時,突然,一個穿著白大褂的研究員,又從簡牘研究生深處的一間小房間裡沖了出來,激動的喊道:

「墓主人主槨室西室最西側的漆盒內,發現的10版木牘,16枚殘牘,內容被復原出來了!」

「這居然是一份《海昏侯國除詔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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