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網購買到假貨,反手加購一百萬! > 第55章 羅大狀,來活兒了!

第55章 羅大狀,來活兒了!(1/2)

目錄

濱江區長河街道派出所。

老林看著姜白。

姜白看著老林。

兩個人隔著窗口相互對視。

「小伙子,你別著急,慢慢說,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老林心想,這又是一份送上門的功勞啊,說不定今年還能再往上走走……

姜白的表情帶著三分悲憤,三分淒涼,還有四分心有餘悸。

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樣。

他深吸一口氣,緩緩開口:「林警官,是這樣的……之前遛狗那件事您也知道,雖然後面得到了妥善處理,但因為那件事,我對狗都產生心理陰影了,路上看到狗就害怕。我覺得不能老是這樣,於是就想著買點吃的餵一餵小區裡的流浪狗,跟它們打好關係……」

老林擺擺手,哭笑不得的說道:「小伙子,你挑重點的說。」

「哦,好。」

姜白點點頭,言簡意賅的說道:「簡單來說,就是我點了一份外賣,被鄰居偷吃了,鄰居反過來說我故意害他們,強行闖到我家裡,威脅我說要報警要起訴啥的,還說如果不想坐牢,就賠他們十萬塊錢私了……」

「你給錢了?」老林臉色變得凝重了許多。

姜白這簡短的話語中,已經透露出了盜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這兩個違法犯罪行為!

當然,最嚴重的還是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實施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從而構成犯罪。

只要金額達到1000到3000元,就已經達到了立案標準。

而敲詐勒索,又有既遂和未遂的區分。

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

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恐嚇、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並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但並未交出財物,均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顯然,既遂的量刑肯定要比未遂大很多。

因此,姜白有沒有真的給錢,影響很大。

姜白緩緩點頭:「給了,我不敢不給啊。那一家三口直接闖進我家裡,女人抱著孩子坐地上嚎啕大哭,男人凶神惡煞要殺人一樣,我真惹不起,真害怕了……」

「昨天晚上我都沒敢在家裡睡……」

「後來我想明白了,這事兒我沒錯啊,那是我點的外賣,又不是給他們吃的!」

「他們偷我外賣在先,居然還闖到我家裡,敲詐勒索我!」

姜白的委屈和悲憤都寫在臉上,表現在說話里,「我是越想越氣,越想越氣,氣得我一宿沒睡,今天一大早就來報案了……」

聽了姜白的話,老林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點頭道:「關於你說的情況,我們會走訪調查,你還有沒有更多的證據?」

「有,我家裡裝了監控,我帶來了,還有鄰居都可以作為人證。」姜白拿出手機,播放了視頻。

老林看了幾眼。

隨後看向姜白說道:「這個證據很充分,准予立案。」

「太好了!」姜白大喜。

幾分鐘後。

姜白拿著報案回執走出派出所,打了輛車直奔羅大狀的「精英律師事務所」。

「羅大狀,來活兒了!」

……

「老公,咱們搬家吧,這房間裡總覺得有一股shi味兒,太噁心了。」劉蓮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擺弄著剛買的水果13手機,臉上寫滿了喜悅。

吳正義坐在矮凳上,仔細的擦拭著新買的鱷魚皮鞋,隨口說道:「沒問題,咱這不發財了嗎,不用再住這種豬窩一樣的地方!下午我們就出去看房子,租一套獨門獨棟的小居室!」

「老公真棒,親一個。」

劉蓮開心的跑過來,捧著吳正義的臉,在他嘴上「木啊」了一口。

然後……

「噦!」

吳正義斜眼看著老婆:「啥意思?中年夫妻親一口,噩夢能做好幾宿?」

劉蓮一臉嫌棄的看著他,「去去去,好好的刷刷牙,一嘴巴屎味!」

吳正義:「……」

「咚咚咚!」

就在這時,敲門聲響起。

劉蓮打開門,便看到兩個穿著制服的民警站在門口。

正是老林和小陳。

「你好,請問是劉蓮女士嗎?」老林開口問道。

看著突然找上門的警察,劉蓮心裡莫名湧上了一股不祥的預感,緩緩點頭:「啊,我是,你們這是……」

「你好,我是濱江區長河街道派出所民警,林國安,這位是我的同事陳翔。」

老林亮了一下證件,說道:「我們接到群眾報案,現在口頭傳喚你和你丈夫吳正義先生,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協助調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