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判決出爐,純獄風三姐妹C位出道(2/2)
她同樣態度誠懇,積極認罪,並對姜白表達歉意。
被害人和被告人,全都做完了最後的陳述。
「咚!」
法官敲響法槌,宣布休庭一小時。
重新開庭後,便會公布最終的審判結果。
最後陳述,就是三位被告人最後的努力,接下來,便只能靜靜的等待判決。
這段時間,無疑是最煎熬的。
「張律師,厲害啊。」
陳夢喆跟張偉並排向外走去,壓低聲音道。
張偉微微一笑:「陳律師過獎了,我不如你。」
「呵呵。」
陳夢喆意味深長的笑了笑,看了張偉一眼,道:「張律師,希望明天你還能有如此優秀的表現。」
「嗯?」
張偉頓時產生了一種很怪異的感覺。
好像陳夢喆的笑容里,有幾分……幸災樂禍?
看錯了嗎?
但是當張偉想追問的時候,陳夢喆卻笑著大步離開了。
一小時時間,一晃而過。
很快,重新開庭。
「咚!」
法槌聲響起,全體起立。
魏冬花,馬麗,焦勝美三人,皆緊張不已的看著法官。
她們知道,接下來就是宣布自己判決的時候了。
法官開始宣讀判決結果:「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於被告人故意毀壞財物,以及尋釁滋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已經審理完畢。」
「現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做出如下判決:
「1號被告人魏冬花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其在尋釁滋事罪當中被認定為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數罪併罰,判處1號被告人魏冬花有期徒刑十年兩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全額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200萬元。」
十年兩個月!
魏冬花身體一晃,重重的跌坐在凳子上。
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被濃烈的窒息感包圍。
法官繼續宣讀判決書。
2號被告人馬麗,犯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其中在第一項罪名中被認定為主犯,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3號被告人焦勝美,犯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元。
聽到判決,馬麗當庭嚎啕大哭。
五年半!
她竟然被判了五年半!
而且這還沒算明天開庭審理的誹謗罪,侮辱罪。
焦勝美臉色蒼白如紙,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
她只是複製了一篇小作文發到逗瓣上而已,誰能想到居然會被判三年!
如果能重來,她絕對不會選擇認識魏冬花這狗東西!
原告席上。
姜白臉色平靜,目光毫無波動。
昔日因,今日果。
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
他並不覺得她們可憐,只覺得她們罪有應得。
姜白也明白了羅飛說的平手是什麼意思。
馬麗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的主犯,而魏冬花則被認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主犯。
張偉和陳夢喆各自爭取了一條罪名。
互有勝負,算是平手。
但若是深究的話,其實還是陳夢喆稍遜一籌。
觀眾席上,鄭軍長嘆一聲,起身離去。
姜白也走出審判庭,心情大好。
【噔噔!事件「遛狗不牽繩」已完成,綜合評價:★★★★★】
【獎勵已發放,是否查收獎勵?】
【是/否】
竟然是五星評價!
看來多半是魏冬花的騷操作起到了加分作用。
這次事件的獎勵,應該不會差。
哎嘿嘿₍₍٩(ᐛ)۶₎₎♪
姜白搓了搓手,迫不及待的選擇了「是」。
然後……
「霧草!」
……
感謝「無芯」打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