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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你犯法了你知道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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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經理在旁點頭道:「沒錯,就是這樣,這地面停車位是歸我們公司所有的,你們要想停車,當然得交錢了,天底下哪有免費的午餐?」

「嘩!」

眾人頓時一片譁然。

合著犧牲自己的利益建造的地面停車位,居然還是地產公司所有?

那他們圖啥啊?

眾人雖然不太懂這裡面的法律法規,但這事兒他們怎麼想都覺得不對勁啊。

難道是被物業公司給坑了?

於是不少人都向著楚媚煙投去了憤怒的目光。

當初就是她提議修建地面停車位的。

這時,姜白走上前問道:「劉經理,我想請問一下,你們憑什麼讓業主購買停車位,否則就不讓大家停車呢?」

看到姜白出場,楚媚煙眼眸頓時一亮。

但依舊沒有說話,只是俏生生的站在旁邊,宛如一個吉祥物。

那位焦經理則是瞥了姜白一眼,見他如此年輕,也沒有放在眼裡。

劉傑則面帶笑容的說道:「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取得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後,可以向業主出售車位車庫。」

「沒錯,一切以法律為準繩嘛,我們這可都是有法可依的啊。」焦經理攤了攤手。

姜白點點頭,說道:「好,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是規定,但問題是,你們是否已經取得了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呢?」

「這……」

劉傑微微皺眉,扭頭看向焦經理。

這事兒他還真不知道。

焦經理內心暗罵一聲,說道:「權屬登記正在申請當中,相信很快就會取得,還有一點我要說的是,在這個小區前期開發的時候,我們公司是交了土地出讓金的,這塊地都是我們的。」

「你們既然沒有取得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那就無權出售。」

姜白笑著搖了搖頭,說道:「至於你說的土地出讓金,確實,你們公司是建設使用權人,可隨著房屋的出售,土地使用權已經隨之轉移。」

「也就是說,小區土地共有部分的使用權,是歸全體業主所有。」

「因此,你們申請權屬登記,也是不可能通過的,自然無法出售停車位。」

聽到這話,周圍業主們紛紛叫好。

「不是,你到底是什麼人啊,這有你什麼事兒啊!?」焦經理皺眉瞪著姜白。

姜白說道:「我是小區業主,這事兒跟我息息相關,怎麼,焦經理不允許我說話嗎?」

焦經理雙眼微眯,掃了一眼,說道:「反正這事兒是公司規定,買了車位就能停車,不買別想停!」

「你們要是不服,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聽到這話,不少人都怒了。

單看這句話,貌似沒有任何問題。

法制社會嘛,有任何問題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了,也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但這話從某些人嘴裡說出口,那可就變了味兒了。

變成了他們仗勢欺人,以大壓小的一個說辭。

比如,建築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完了跟你拽一句,請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他們難道是真的勸你走法律途徑嗎?

不!

他們說這話的言外之意就是告訴你,這事兒不可能,愛上哪兒上哪兒去!

這種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霸凌。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姜白這麼較真,一言不合就起訴,看你不爽就法院見。

對於普羅大眾來說,打官司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浪費金錢。

而且還可能吃力不討好。

但凡有別的選擇,大部分人都不會輕易打官司。

而且大公司都有專業的法務團隊出謀劃策,應對法律方面的問題。

你一個人怎麼跟他們斗?

此刻,焦經理這話說出口,就是逼迫,威懾業主們讓步。

「這就是你解決問題的態度嗎?你有沒有把我們業主放在眼裡!」

「剛才這位小兄弟說了,這共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是我們全體業主,哦,合著你是拿我們自家的東西賣給我們?憑什麼啊!」

「沒錯!這是我們的地,你讓我們花錢買自己的地,就是說破了天,也沒這個理兒!」

「我算是聽明白了,你們根本沒有拿到車位車庫權屬登記,也就是說,你們根本無權出售車位車庫!」

「……」

業主們紛紛抗議。

焦經理冷冷一笑說道:「反正這是公司規定,你們在這兒跟我吵吵是沒用的。」

得,多熟悉的說辭。

公司規定。

咋也不知道他這公司是不是比立法都高,反正啥都是公司規定。

你跟我說物權法,我跟你說公司規定。

你跟我說物業管理條例,我跟你說公司規定。

沒辦法,店大欺客嘛,也是因為這些法律法規力度不夠。

關鍵時刻,還得上刑法。

羅大狀不愧是羅大狀,他早就料到了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所以把刑法的規定也給姜白準備好了。

姜白心裡默默給羅大狀豎了豎大拇指。

隨後笑眯眯的看著那位焦經理,緩緩開口: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被認定為侵占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焦經理,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小區內公共區域歸我們全體業主所有,而貴公司只有服務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但現在,貴公司要將屬於我們業主的土地占為己有,並將其出售用以牟利,焦經理,你犯法了你知道嗎?」

姜白咧嘴一笑,說道:「哦,對了,提醒你一下,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只要超過十萬,就達到『數額巨大』這個標準,也就是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些停車位單獨一個價值都在十萬以上了。」

「現在可是幾十個停車位,嘖嘖嘖……」

「焦經理,你也不想因為違法出售停車位而進去吧?」

聽到這話,焦經理頓時臉色劇變,連忙扭頭看向身旁的法務部經理。

後者眉頭微皺,頗為意外的看著姜白,開口道:「這位先生,你是剛剛百度的吧?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我們公司的行為,根本不構成侵占罪!」

「沒錯,不構成侵占罪,你再瞎說,小心我告你誹謗!」焦經理頓時來了狀態,衝著姜白叫囂道。

「誹謗罪?」

姜白頓時笑了,這個罪名他可再熟悉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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