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追小偷追出事了!(1/2)
胡凱在兩個法警的押送下走進審判庭。
坐在被告席上後,他臉色慘白,呼吸急促,額頭上布滿了豆大的汗珠。
別看胡凱此前的庭審過程中似乎很囂張的樣子。
但這不過是色厲內荏罷了,其實他內心慌得一批。
尤其是在逼仄幽靜的羈押室里,靜靜的等待著判決結果,這種感覺是極為痛苦和煎熬的。
激動的情緒逐漸平復下去,隨之而來的就是宛如潮水一般的恐懼,絕望!
現在重新上庭,胡凱感覺自己的心都要從嗓子眼兒跳出來了。
很快。
法官和陪審員也相繼走進審判庭。
「咚!」
法槌落下。
胡凱嚇得整個人一激靈,冷汗順著臉頰流了下來。
他低垂著腦袋,根本不敢抬頭去看。
呼吸也越來越急促了。
陳忠漢掃了一眼,雙手捧著判決書開始開始宣讀:
「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於胡凱詐騙罪一案,現已審理完畢。」
「被告人胡凱,在最近一年半時間裡,陸續從十五名同學手中獲取錢財,所有理由均為虛構事實,且超過承諾還錢期限後並未還錢。」
「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本院認為,被告人胡凱的行為,並非普通的民間借貸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構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
「現作出如下判決!」
「咕嘟!」
胡凱狠狠的咽了下口水,只覺口乾舌燥。
雙手緊緊抓著衣角,手心裡滿是汗水。
「被告人胡凱詐騙罪名成立,性質惡劣,數額特別巨大,且毫無認罪悔罪心理……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
「另外,被告人胡凱須賠償十五名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共計RMB509020元。」
「以上判決,自審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如被告人對本判決不服,可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咚!」
法槌再次重重落下,聲音在審判庭內迴響。
判決書宣讀完畢。
原告席上,姜白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了一抹微笑。
事情終於有了結果,而且無疑是一個讓人滿意的結果。
有的人借錢,是為了應急,是為了渡過難關。
而有的人借錢,或許在他開口的那一刻,就已經做好了賴帳不還錢的準備。
前者無可厚非,誰都有困難的時候,誰都有囊中羞澀的時候。
親朋好友互相幫助,這才是一個有溫度有人情味的社會。
但對於後者……
這種「名為借錢,實則搶劫」的行為,就應該受到懲處,就應該人人喊打!
大多數人可能不太好意思跟親朋好友翻臉,即便是對方真的不準備還錢,也幾乎不會撕破臉直接要。
而某些厚臉皮,甚至是不要臉的人,利用的就是人們的這種心理。
胡凱也是如此。
反正那些老同學一個個的,也不好意思張嘴讓他還錢。
即便是鼓起勇氣好不容易張一次嘴,胡凱輕飄飄的說句「最近手頭緊,過段時間肯定還你」也就應付過去了。
所以他才會愈發的變本加厲。
把這當做發家致富的秘訣。
只可惜,不走正道終究會翻車。
有如今的下場,只能說一句「活該」!
姜白頗有種揚眉吐氣的感覺。
整個人都舒坦了。
反觀被告席上。
胡凱仿佛一下子失去了全部的力氣,如喪考妣的癱在椅子上,滿臉的絕望。
十年零六個月的刑期!
還有比這更絕望的事情嗎?
胡凱茫然又無助的四處看著。
最後,目光落在杜彥森的身上,嘴唇顫抖著說道:「杜,杜律師,救我,我要上訴,你救我……」
杜彥森瞥了他一眼,面無表情,一句話沒說,起身離開了。
「杜律師!杜律師!你不能不管啊我,你……」
胡凱扯著嗓子大聲叫喊著,仿佛是拼命地要抓住這根救命稻草。
只可惜。
他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救命稻草離自己越來越遠。
……
出了法院之後,姜白把判決結果同步到威信群。
群里頓時就炸開了鍋。
「十年半!我去,居然判了這麼久!」
「我在庭審公開網看了這次的庭審直播,沒想到胡凱都上法庭了,居然還是那麼嘴硬,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感覺到絲毫的愧疚,冥頑不靈!這樣的人,就活該有這種下場。」
「我也看直播了,不得不說,胡凱真是太秀了,居然能說出刑訊逼供這樣的鬼話來,真當警察叔叔是陪他過家家呢?」
「別提了,我因為上班看庭審直播被老闆抓到,被吊了一頓。」
「可問題是,胡凱進去了,他爸媽進去了,他們整個家族差不多都進去了,咱的錢咋要回來啊?」
「錢不重要,我對錢不感興趣,我只對把人送進去感興趣。」
「……」
群里一片叫好。
只能說,同學們苦胡凱久矣。
看到判決結果後,一個個都激動不已。
有時候即便是借出去錢不多,但偶爾某一天想起來,誰誰誰借了多少錢都這麼多年了也不還……大好的心情可能瞬間就破壞了。
不過現在好了,欠錢不還的狗東西進去了,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就一個字,爽!
姜白坐進車裡,正準備驅車回家。
看到群里有人對賠償提出疑問,他便在群里解釋了一下。
關於這一點,姜白特意請教過羅大狀。
坐牢是承擔刑事責任,而經濟賠償屬於民事責任,當事人承擔了刑事責任後,有民事賠償的,還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
比如張三開車撞了人,叫嚷著寧願坐牢也不願意賠錢,不好意思,這種情況下,你既要坐牢,也得賠錢!
如果說真的無力承擔民事賠償,可以跟受害人協商分期償還。
如果協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關於這些,都是有法律依據可以作為支持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關於賠償費用支付方式有過規定: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對執行方式也有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想人民法院神情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反正這錢肯定是能要回來的。
看到姜白的解釋後,群里同學們都恍然大悟。
而姜白則開車回家,準備錄製視頻。
這次的案件太「親民」了,太典型了。
借錢不還的情況,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
有借有還也就算了,但俗話說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任何時代,任何地方,從來都不缺少借錢不還的垃圾人。
這期視頻發出去,應該能引起極大的共鳴。
姜白在書房裡簡單布置了一下,面對鏡頭緩緩開口了:
「哈嘍各位親愛的觀眾老爺們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老朋友姜白。」
「相信大家看到標題後,不難猜到這期視頻的主題。」
「很多人應該都遭遇過借錢不還的情況吧?親朋好友張口借錢,你礙於關係不好拒絕,可這錢借出去容易,想要回來可就不一定那麼容易了。」
「我最近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接著,姜白把胡凱跟自己借錢的情況大致說明了一下。
「本來我以為這就是普通的民間借貸行為,可是當胡某把我的聯繫方式拉黑之後,我感覺到不對勁了。」
「我請教了某位律師大牛,他跟我說,這不是借錢,可能已經涉嫌詐騙!」
「於是我立刻報警……」
重點來了。
虛構事實,多人,逾期不還,惡意抹黑,騙財騙色,借網貸……
這些關鍵詞組成了一個讓人看了就火大的故事。
而正是因為胡凱這一系列的騷操作,才使得原本一件普普通通的民事訴訟,上升到了刑事層面。
如果他只是跟一兩個人借錢,哪怕是以虛構事實為理由,哪怕是逾期不還,也不可能會被認定為詐騙。
可人數一旦多了,這性質就變了。
刑法中對詐騙罪的定義,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而詐騙罪具有四個構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二)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三)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四)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毫無疑問,胡凱的行為滿足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成立詐騙罪!
且達到數額特別巨大這個檔次,量刑以有期徒刑十年為起點。
「這次的案件中間還發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在收到警方寄送的刑事拘留通知書後,胡某的父母來到了龍城……」
接下來就是由胡德祿夫妻倆領銜主演的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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