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審判日,逆天改命的張偉!(1/2)
這天,依舊是熟悉的時間,熟悉的地點。
依舊是熟悉的那些人――法官,陪審員,公訴人,辯護人。
唯一變了的,就是被告人。
這場庭審的被告人只有馬建奎一個。
至於齊天,由於是初犯,而且是從犯,再加上認罪態度良好,僅僅需要刑事拘留十五天,都不需要上法庭。
他還算運氣好的。
剛走偏一點點就挨了一個大逼兜。
雖然接受了慘痛的教訓,但至少,也算是及時糾正,懸崖勒馬,不至於像馬建奎一樣,必須要面臨牢獄之災。
「咚!」
時間一到,陳忠漢敲響法槌,沉聲開口:「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江浙省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馬建奎故意毀壞財物罪、保險詐騙罪一案。」
「由我,陳忠漢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正式開庭!」
「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陳述案由。」
檢察官沈天賜雙手捧著起訴書開始宣讀:
「xxx人民檢察院刑事起訴狀……」
「被告人馬建奎,男,40歲……」
「被告人系博通奧迪4s店維修部員工,本月x日,被害人將其奧迪a5送至4s店進行修理,隨後……」
「……被告人通過砸車增加定損金額的方式,騙取保險金……」
「本院認為,馬建奎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觸犯了第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已構成保險詐騙罪。」
「現根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提起公訴。」
「訴訟請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馬建奎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保險詐騙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20000元。」
「二、依法判令附帶民事被告人對附帶民事原告人,賠償造成被害人姜白財產損害的賠償金,共計5000元。」
接著是被害人和被告人陳述。
姜白的陳述比較簡單,基本上就是把自己所經歷的情況,向合議庭進行陳述說明。
隨後是被告人馬建奎。
他嚴格按照張偉的指示,態度非常好的認罪認罰,表達悔恨以及歉意,並表示願意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
由於被告人當庭認罪,自然也不需要進行舉證質證環節,因此直接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張偉開始發揮:
「……在刑罰評價上,主動認罪優於被動認罪,早認罪優於晚認罪,徹底認罪優於不徹底認罪,穩定認罪優於不穩定認罪。」
「我方當事人主動地、積極地、在第一次詢問時就徹底地認罪,法律應當依法對其從寬處罰。」
「我方當事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按照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應當對其從寬處罰!」
「我方當事人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張偉條理清晰,口齒伶俐的闡述了他所總結的,適用於馬建奎的所有法定和酌定的從輕情節。
最後深吸一口氣,緩緩說道:
「綜上可知,我方當事人認罪認罰態度良好,願意積極退贓退賠,賠償被害人損失,並且有重大立功表現。」
「我請求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陳忠漢緩緩點頭,看向公訴人席位,問道:「公訴人有什麼想說的?」
沈天賜說道:「公訴人無異議。
」
聞言,張偉愣了一下,目光詫異的看向沈天賜。
原本他還準備了不少東西來應對公訴人可能會攻擊的點。
沒想到對方居然採取了不抵抗政策。
不過轉念一想,張偉也就理解了。
最近這場針對汽車行業的專項整治運動,張偉多少聽到點風聲,說起來,這一切都可以歸結於馬建奎。
他可謂「勞苦功高」。
考慮到這些因素,司法機關也願意對其從輕發落。
由於公訴人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並未提出異議,這場庭審出奇的順利。
陳忠漢直接讓被告人做最後陳述。
張偉頓時緊張起來。
甚至比他第一次上法庭的時候,還要緊張。
最後陳述階段本來應該是最輕鬆最簡單的環節,但張偉已經記不清有幾個被告人在這個環節瘋狂作死了。
他是真的不敢在這個時候放鬆警惕。
一雙眼睛緊緊盯著身旁的馬建奎,小聲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千!萬!別!亂!來!」
九九八十一難都過來了,已經走到靈山腳下了。
就算是爬也能爬到大雷音寺。
千萬千萬,別在這個時候出么蛾子!
張偉內心默默祈禱。
馬建奎開口了:
「對於檢方指控的罪名,本人供認不諱,願意承擔責任……」
「本人向被害人致以誠摯的歉意,請求被害人原諒……」
「面對莊嚴的法庭,本人懇請法官大人,能夠給我一個重生的機會,本人在此鄭重承諾,一定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請求法官大人,從輕發落……」
馬建奎深鞠一躬,幾秒後才緩緩直起身來。
隨後坐下。
直到此刻,張偉才長長的吐出一口氣。
臉上不由得浮現出一抹笑容。
這次的當事人,很好,很聽話。
唉……
這真是一個比爛的時代,聽律師的安排,本來就是一個當事人應該做的,結果到了張偉的當事人身上,卻成為了難能可貴的品質。
真不知道應該感到高興,還是感到悲哀。
在張偉複雜的心情下,法官陳忠漢宣布休庭半小時。
半小時後。
重新開庭!
合議庭成員依次走進審判庭。
馬建奎頓時緊張了起來。
目光不安的看著法官。
他知道,自己命運如何,馬上就要揭曉了。
「不用擔心,你的刑期應該不會長。」張偉小聲安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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