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審判日:為啥越辯解,罪名越多了呢?(2/2)
「那些證據根本不能證明什麼,那個視頻只拍到後面一部分,前面發生的事情沒有拍到,這種掐頭去尾的視頻怎麼可以作為證據?」
「還有什麼鄰居的口供,他們跟姜家人都快穿一條褲子了,當然會向著他們說話!」
「至於那什麼認罪書,我們不懂,我們都是一群干苦力的,誰知道那玩意兒是幹嘛的,警察讓我們簽,還說簽了就可以出去了,我們才簽的。」
「誰知道簽了那玩意兒還要坐牢啊。」
聽到這話,法官臉色微微一變,沉聲問道:「一號被告人,你的意思是,警察存在誘供行為?」
「誘供?」
胡德祿眨了眨眼,緊接著連忙點頭喊道:「哦,對對對,沒錯,就是這樣!警察誘騙我們!」
同時向著身旁的人瘋狂使眼色。
胡德寶等人也紛紛叫嚷起來。
姜白看著辯護律師以手掩面,一副崩潰的模樣,不禁失笑。
見過那麼多被告人,這屆是最秀的。
先是指控公訴人受賄誣告陷害。
現在居然又說警察誘供……
再接下去是不是該說法官徇私枉法了?
法官臉色逐漸凝重起來。
雖然這事兒聽起來很荒謬,而且胡德祿等人的表現也很可疑,但作為審判員,尤其是獨任審判制下的審判員,他更加需要嚴謹,認真!
杜絕一切冤假錯案的可能。
法官看向公訴人。
後者也完全沒有想到被告人會來這麼一出,這可讓他有些猝不及防。
不過這也不是什麼大麻煩。
公訴人連忙舉手道:「法官閣下,公訴人申請休庭半小時,傳喚新的證人到庭。」
「同意。」
法官點頭,敲響法槌。
「咚!」
「鑑於本案出現新的情況,現在休庭半小時。」
休庭後,檢察官急匆匆離開法庭。
他要聯繫偵辦此案的警察,讓他來出庭作證。
榆縣總共就這麼大,從公安局到法院,哪怕是步行,二十分鐘也足夠了。
胡德祿等人則被法警帶下去,暫時待在羈押室,等候重新開庭。
被告席位,一幫老娘們兒嘰嘰喳喳的討論了起來。
「現在是什麼情況?怎麼我有點看不明白了?」
「局勢應該挺樂觀的,你看那個公訴人都被懟得說不出話來了,我跟你們說,他肯定是心虛了。」
「哎!有道理!」
「這是非公論自在人心,他們想給我男人潑髒水,休想!」
「……」
聽到她們無知的言論,姜白一個沒忍住,「噗嗤」笑出了聲。
「喂!你在笑什麼!?」周悅扭頭狠狠的瞪著姜白。
姜白強忍著笑:「我想起高興的事情。」
周悅冷哼一聲,剜了他一眼,隨後繼續跟身旁的人說道:「我覺得我們一家很快就要團聚了!」
「噗嗤!」
「你欺人太甚!我忍你很久了!」周悅再次看向姜白,額頭上仿佛能看到青筋在跳動。
「不好意思。」姜白強行憋笑,憋得臉都紅了,「我又想起高興的事情。」
「別理他,他這種小屁孩兒什麼都不懂!」
「就是,打完官司之後我們再慢慢去找他理論。」
「你看他還能得意多久!」
「……」
姜白不禁搖頭。
希望你們待會兒還能笑得出來。
半小時的時間,一晃而過。
很快,重新開庭了。
一應人員相繼走進審判庭。
「咚!」
法官敲響法槌,沉聲道:「現在重新開庭,繼續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
話音剛落,檢察官立刻道:「公訴人申請證人出庭。」
「允許。」
很快,證人到庭。
是公安局的陳濤。
「公訴人,你可以向證人提問。」法官說道。
檢察官點點頭,向著證人開始提問。
「證人,你叫什麼名字,是什麼身份?」
「我叫陳濤,是縣公安局刑警隊隊長。」
「你認識被告人嗎?」
陳濤往被告席看了一眼,點頭道:「認識。」
「怎麼認識的?」
「本月X日,我局接到報警電話,我帶隊出警,將雙方帶回局裡詢問,涉案人員就是此刻法庭上的被告人。」
「是誰負責審訊被告人的?」
「是我。」
「好,被告人說你在審訊過程中,存在誘供行為,騙他們說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就可以回家,對此,你怎麼解釋?」
「沒有這回事,我拿出認罪認罰具結書給他們看的時候,明確解釋了其含義和作用,並不存在被告人說的誘供行為。」
「你有證據嗎?」
「有,我帶來了審訊室監控視頻。」
這番對話聽得現場不少人云里霧裡。
感覺公訴人好幾個問題都是多此一舉。
但其實,這才是法庭上向證人提問的正確方式。
一般來說,提問證人的時候要用特殊疑問句,很少會採用一般疑問句。
類似「你有沒有看到被告殺人」這種問題,是不合適的,可能會有誘導證人的嫌疑,正確的提問句式應該是類似於「你在現場看到了什麼」或者「你看到被告的時候他在幹什麼」這樣子。
而且在提問證人的時候,也要讓合議庭成員準確的得知證人的身份。
這個時候就會有類似「你叫什麼名字」、「你是幹什麼的」、「你跟XX是什麼關係」這樣的問題。
哪怕證人是合議庭成員熟悉的人,也是如此。
如果提問不合適,便可能會被辯護人提出反對,從而打斷節奏。
一個成熟的檢察官,是不應該犯這種低級錯誤的。
聽到陳濤說有監控視頻證據之後,檢察官眼睛一亮:「法官閣下,公訴人申請播放新的證據。」
這個時候,有經驗的律師會提出抗議,以公訴人的行為具有「證據突襲」嫌疑為由,阻止其遞交新的證據。
但陳杰並沒有。
他只是抬了抬眼皮,壓根兒沒有提出任何意見。
於是新的證據被當庭播放,正是審訊室的畫面。
從視頻當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陳濤在拿出認罪認罰具結書讓被告簽字的時候,明確向其說明了這份文件的含義。
這跟胡德祿所說的完全相反。
光速打臉。
「由證據和證人證言可以得知,被告人此前所言,完全是虛構的!」
「警務人員在審訊過程中,一切操作都合法合規,沒有任何誘供的行為。」
「被告人為了逃脫法律的制裁,當庭翻供,拒不認罪,更是先後對公訴人和警務人員進行無端污衊誹謗!」
「此等行為,簡直惡劣至極!」
檢察官話語鏗鏘,擲地有聲。
可算是狠狠出了一口惡氣。
「這……這這這!」
胡德祿等人頓時慌張起來,聲音都開始顫抖了。
「我,我剛才是記錯了,警察沒有誘供……」胡德祿支支吾吾的說道。
「記錯了?」
檢察官冷哼一聲,說道:「這裡是審判庭!是神聖的審判庭!」
「你們在這裡都滿足跑火車,嘴裡沒有一句真話,可想而知,你們根本沒有半點認罪悔罪的態度!」
說到此處。
檢察官稍作停頓,深吸一口氣,看向法官,沉聲開口:「法官閣下,公訴人申請在被告人的訴訟請求中,添加一項罪名——誣告陷害罪!」
「而且被告人認罪悔罪態度極為惡劣,當庭翻供,拒不認罪。」
「公訴人向審判員提議,對被告從重判處!」
話音落下。
被告人頓時全都傻眼了,嚇得臉色慘白。
「怎麼回事?為什麼我們突然多了一條罪名?」
「我只是記錯了,真的是記錯了,不是故意陷害的!」
「冤枉!冤枉啊!」
「……」
被告人陣腳大亂,但依舊嘴硬。
「我們就是,就是不小心說錯了話,難道這也算犯罪???」
「你沒有說過別人閒話?你有沒有背後議論過別人?」
「我們國家支持言論自由,你總不能連話都不讓我們說吧?」
胡德祿梗著脖子努力為自己辯解。
他真的不理解。
什麼時候搬弄是非都變成犯罪了?
真要這樣的話,那些喜歡說三道四,背後議論他人的人,恐怕得把監獄都擠爆了!
這就離譜!
檢察官面無表情的說道:「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
「你們在其他場所搬弄是非也就罷了,但這裡是法庭,你們在法庭上說的每一句話,都要負法律責任!」
「方才,你們說我收受好處,說警察誘供,這完全是捏造事實,是虛假告發,意圖讓我們受到刑事追究!」
「符合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成立誣告陷害罪。」
檢察官深吸一口氣,接著說道:「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情節嚴重,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誣告陷害罪,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
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為了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那麼是不構成本罪的。
如果胡德祿等人私下議論,怎麼都好。
你可以說他們道德敗壞,喜歡背後說人閒話,不是什麼好東西,但這並不犯法。
可這裡是法庭,在法庭上這樣說,那就是在向法官進行告發。
這性質可就不一樣了。
誣告陷害罪,妥妥的。
「三,三年以下……」
胡德祿徹底懵逼,開始懷疑人生了。
怎麼這辯解著辯解著,罪名越來越多,刑罰越來越重了呢?
「陳律師,陳律師,現在怎麼辦啊?」
聽到胡德祿在喊自己,陳杰抬了抬眼皮。
哦……
現在想起來你還有個律師啊?
不知道的還以為你這是準備獨立辯護呢。
但事情都已經發展到這個局面了,別說陳杰只是個普通的刑辯律師,就算他是戰狼,也無力回天啊。
陳杰嘆了口氣,抬頭道:「我方當事人對公訴人的指控無異議。」
胡德祿臉色頓變,瞪大了眼睛看著陳杰。
張了張嘴,卻最終也沒說出什麼來。
見狀,法官當即宣布休庭半小時。
待重新開庭後,就會公布判決。
雖然姜白沒有系統的學過法律,但他此刻也不難猜出,這次的被告人有一個算一個,恐怕都要加刑了。
沒錯。
非但沒減刑,反而還要集體加刑!
尋釁滋事罪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是想像競合,擇一重罪判處,可誣告陷害罪是另一個行為觸犯的,會跟前者數罪併罰,刑期疊加。
作為最大的功臣,胡德祿的刑期,大概率會超過六年!
其他人也會在原本訴訟請求的刑期基礎上,各自上漲幾個月到幾年不等。
這可太秀了,簡直是造化鍾神秀之蒂花之秀。
很快。
重新開庭。
法官走進審判庭,開始宣讀判決:「西山省晉陽市榆縣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針對胡德祿,胡德寶,李素芬等一十二人非法侵入住宅,尋釁滋事,誣告陷害一案,已審理完畢。」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無任何疑點。」
「現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胡德祿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尋釁滋事罪成立,誣告陷害罪成立,且認罪悔罪態度惡劣,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
「被告人胡德寶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尋釁滋事罪成立,誣告陷害罪成立……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
「被告人李素芬……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
「……」
法官莊嚴洪亮的聲音,在審判庭內響徹。
宣告了十二個被告人的最終判決。
刑罰最重的自然是胡德祿,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
最輕的一個是判一緩二,而在最初的訴訟請求里,他的刑期本來只有六個月的……
「以上判決,自審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如被告人對本判決不服,可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咚!」
法槌落下。
如同一柄重錘,狠狠的砸在所有被告人的心頭。
一時之間。
慌亂,絕望,震驚,恐懼……
種種負面情緒宛如潮水一般,狠狠的衝擊著他們的心。
被告席位上。
胡俊也身軀一顫,臉色變得非常難看。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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