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羅大狀和張偉再次聯手(2/2)
聽到這話,韓莉眼睛一亮。
這位律師好強!
「岳律師,不是我殺人,是我哥被人害死了,殺人犯現在還逍遙法外。」韓莉說道。
岳斌說道:「這更好辦,交給我,至少給他砸個無期徒刑。電話里說不太方便,你如果有時間的話,我們見面聊。」
「好。」
……
第二天。
姜白吃完早飯,就聽到門鈴聲響起。
「姜白先生你好,我是濱江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這裡有一份法院傳票需要您簽收一下。」
說完,法院工作人員遞給姜白一份傳票。
「好的。」
姜白點點頭,簽下自己的名字。
從羅大狀口中,他已經得知曹丹彤母女倆要去法院起訴,所以對於收到傳票並沒有感到意外。
不過以前都是給別人送傳票,這次輪到自己接收傳票,變成了被告。
這種感覺還是不太一樣。
姜白拿著材料返回房間查看起來。
「龍城濱江區中級人民法院」
「案由:過失致人死亡」
「傳喚事由:開庭審理」
「……」
除了傳票之外,還有一份起訴狀副本。
裡面寫明了訴訟請求,判姜白和孟波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並且有附帶民事賠償120萬!
這次的案子,跟此前起訴柳依依柳菲菲姐妹殺人未遂類似,都是檢察院給出不予起訴的決定,而被害人提起了刑事自訴。
區別只在於,那一次姜白是原告,而這次是被告。
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看看刑事審判庭被告席位的風景……
姜白心情多少有些複雜。
這時,門鈴聲又響起來了。
姜白起身開門。
「姜先生,我剛剛收到法院傳票還有起訴狀副本,她們要告我過失致人死亡罪,還要讓我賠一百多萬!」
「這……這可怎麼辦啊?」
孟波手裡捏著材料,滿臉焦急。
普通人別說收到傳票了,哪怕是接到律師函都得慌張一陣子。
更何況,這還不是普通的案子。
而是涉及人命的刑事案件,還有高達一百多萬的民事賠償。
孟波心亂如麻,有些不知所措。
「我也收到了,進來說吧。」
姜白把孟波請進家裡,給他拿了瓶水,語氣平穩的說道:「別慌,這只是對方的訴訟請求,並不代表法院就會這麼判。」
「我們問心無愧,沒什麼好怕的,就算上法庭也不怕。」
看著姜白沉穩的樣子,孟波情緒似乎穩定了些,但還是有些坐立不安。
見狀,姜白笑了笑,說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過失致人死亡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要坐牢啊!」孟波頓時眼皮一跳。
「坐牢的前提是罪名成立。」
姜白滿臉的輕鬆。
「我專門諮詢過一位很厲害的律師,像我們這種情況,是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而且警方和檢察院不是也給出了不予起訴的處理結果麼?」
「所以你完全不需要擔心,該吃吃該喝喝,三天之後跟我一起出庭就是了。」
孟波緩緩點頭。
這幾天他專程看了姜白的所有視頻,知道後者經常打官司,經驗豐富。
有這麼一個老司機帶著,倒是可以少走很多彎路。
如果是他一個人被告了,只怕此刻已經方寸大亂。
「哦,對了,你有沒有熟悉的律師?沒有的話,我可以給你推薦一個,絕對專業。」
聽到這話,孟波苦笑一聲說道:「我哪裡認識什麼律師,姜先生,那就麻煩你幫忙推薦一下。」
「沒問題,我把他威信名片推薦給你。 ���
姜白自無不可,打開威信給孟波推了一個好友的個人名片。
孟波立刻查看起來。
對方頭像里是七個西裝革履的男子,仔細一看,原來是同一個人的不同姿態。
居中那個臉上帶著自信從容的微笑,雙臂微微張開,在兩手之間有四個白色大字――「專業團隊」。
暱稱也是本名:張偉律師。
本來姜白是打算讓羅大狀同時給他和孟波做代理人的,但羅大狀卻告訴他,最高院剛剛明確了一項規定:
一名辯護人不得為兩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處理但犯罪事實存在關聯的被告人辯護。
在同一案件中,幾個被告人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利害關係既有相互一致的方面,又有相互衝突的一面。
如果一個律師同時為幾名被告人進行辯護,就可能會是自己處於自相矛盾的境地,難以同時維護幾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在這個案件當中,姜白和孟波同時被起訴過失致人死亡罪,兩人屬於同案被告人,而且在進行實際刑事責任劃分,以及民事賠償責任劃分的時候,難免會存在利益衝突。
自然不適合用同一個辯護人。
這個規定也是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的公平公正。
雖然羅大狀比起來,張偉還有些差距,但他絕對算得上一個優秀的律師。
羅大狀和張偉聯手。
這波優勢在我,必不可能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