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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提前預定監獄床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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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反訴的材料啥的都已經準備好了,但如果能和平解決這個問題當然再好不過。

聽了劉佳的話,姜白淡淡的說道:「我的意思就是……不好意思,我不接受調解。」

聞言,陳雨桐臉色頓時就沉了下來。

如果不是劉佳按了下她的手臂,可能已經發作了。

「姜先生,如果你對我們的條件不滿意可以說出來嘛,都是可以談的。」劉佳依舊是笑眯眯的樣子,不急不躁。

姜白掃了眼旁邊那個本不應該出現的人,心念一動說道:「如果只是道歉和恢復名譽外加經濟補償的話,我們就沒有必要再談下去了。」

「輕飄飄的道歉沒有任何意義,恢復名譽也沒必要,至於經濟補償,說實話,我對錢沒有興趣。」

「我知道你們還有別的準備,不妨說出來聽聽。」

「姜先生,你看你這是何必呢?其實你並沒有受到多麼嚴重的影響……」

劉佳的話還沒說完,便被姜白打斷了:「劉律師,因為那個貼子的緣故,我遭受了非常嚴重的網絡暴力,直到現在依舊有人在網上罵我,你管這叫『沒有嚴重影響』?」

聽到這裡,陳雨桐終於是控制不住體內的洪荒之力了,猛地一拍桌子道:「你說你一個大男人,怎麼就這么小氣呢?我都已經給你道歉和賠錢了,你還想怎麼樣!?」

來了來了!

就是這個味兒,賊坤巴正宗!

姜白冷冷一笑,「哪條法律規定了你道歉我就一定要諒解?哪條法律規定了你賠錢我就一定得接受?」

「如果你不撤訴,我就反訴!」

欸?

你要是說這個我可就不困了啊!

在旁邊百無聊賴的羅大狀聽到「反訴」這個詞,瞬間就精神了。

鏡片似乎都在反射著精芒。

「反訴?」姜白疑惑。

他也打過不少場官司了,但只知道有起訴,上訴,撤訴,抗訴什麼的,這個反訴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反訴就是……」

羅大狀小聲給姜白解釋了一下。

後者聽完了之後,臉色變得有些怪異,看向陳雨桐問道:「你說你要反訴,可是你反訴什麼呢?」

「你耍流氓,當街猥褻!」陳雨桐說道。

「啊?我跟誰耍流氓了?我猥褻誰了?等等,她說的不會是你吧?」

姜白瞬間想到了什麼,看向對面始終沒有說話的趙蓓。

想明白了。

一切都想明白了。

怪不得趙蓓會出現在今天這個場合,而且還是跟陳雨桐一起過來的。

原來打的是這個主意啊。

「當然是趙蓓了!」

陳雨桐在那邊說道:「那天你對趙蓓耍流氓,還動手動腳的,我的伯爵發現了你的罪行才衝過去制止,結果卻被你殘忍殺害!」

「我告訴你,我的律師已經準備好了反訴的所有材料,如果你……」

劉佳連忙眼神制止。

畢竟談判是需要技巧的,尤其是法律方面的談判,更是得謹言慎行。

稍有不慎,就會被對方抓住把柄,反告你一個敲詐勒索或者威脅恐嚇,那可就弄巧成拙了。

劉佳生怕陳雨桐說錯話,連忙制止她,換成自己開口:「姜先生,我是覺得沒必要弄得兩敗俱傷,冤家宜解不宜結嘛,大家各退一步,皆大歡喜多好。」

姜白沒有理會,而是雙眼直勾勾看著趙蓓,問道:「我對你動手動腳了?」

趙蓓目光閃爍了兩下。

多少有些心虛。

但很快便胸脯一挺說道:「對啊,就是你!那天看我穿著瑜伽褲身材好,你見色起意,你……你摸我!」

「呵呵,刑啊,你可真刑。」

姜白自嘲一笑,向著趙蓓豎起大拇指。

那天發生什麼事,他知道,趙蓓更清楚。

當時趙蓓不想給自己惹麻煩,沒有出面幫他澄清也就算了,這頂多算是不道德,沒良心。

但她居然反過來誣告他耍流氓!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道德層面的問題了。

這是違法犯罪!

嚴重的話可能成立誣告陷害罪!

忘恩負義,以怨報德,恩將仇報,農夫與蛇!

很刑。

姜白臉色瞬間就陰沉了下來,也不跟對面廢話,跟羅大狀對視了一眼。

兩人一言不發,同時站起來就往外走。

「哎,姜先生,姜先生等一下,你這是什麼意思呢?」

劉佳連忙挽留。

姜白回頭掃了一眼,冷冷的說道:「你們不是要反訴麼?我不攔著,你們想幹啥幹啥。至於調解……我只能說夢裡啥都有。」

「不是你這人有病啊,大家相安無事不好嗎?非要魚死網破兩敗俱傷你才開心!?」

陳雨桐氣急敗壞的大喊起來。

這是她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姜白會不會承擔法律責任,會不會身敗名裂啥的,對她來說並不重要,她只是不想坐牢。

提起反訴也只是想逼姜白撤訴而已。

但她萬萬沒想到,姜白就好像那農村茅廁里的石頭,又臭又硬!

神經病!

姜白面無表情的說道:「我這人吃軟不吃硬,你越是威脅我,我就越不可能妥協,不就是反訴麼?儘管放馬過來!」

說完轉身便走。

羅大狀則是看著劉佳說道:「劉律師是吧,我很期待跟你在法庭上交手。」

隨後也轉身離開。

看著兩人的背影,劉佳眉頭微皺,總覺得心跳突然加快,有種不祥的預感。

「神經病!神經病!」

陳雨桐無能狂怒的發泄了一番,隨後看向劉佳咬牙道:「劉律師,反訴!立刻去法院提起反訴!既然他不讓我痛快,我也不會讓他好過!」

劉佳晃了晃腦袋,把心頭的不安驅散,接著點頭道:「好……吧,這事兒交給我。」

……

「拿來吧。」

從咖啡館出來,坐在車裡後,羅大狀向著姜白伸出了手。

「啥?」

姜白眨了眨眼。

「證據啊,作為一個頭上自帶攝像頭的男人,你別告訴我這事兒你沒拍下來。」羅大狀斜眼瞥著他調侃了一句。

姜白頓時笑了:「知我者,羅大狀也。」

「你說的沒錯,我確實拍下來了,只不過之前也沒啥必要拿出來,但現在看來,這份證據還是能派上用場的。」

說著,他拿出手機在相冊里找到了當時的視頻。

這時候就不得不再感慨一句。

無線航拍器,yyds!

如果沒有這玩意兒,說不定這次還真會有點麻煩。

但是很可惜,沒有如果。

只能說對面要倒霉了。

姜白是個非常小心眼兒的人,對方都準備捏造犯罪事實來誣告他了,他自然也不會慣著對方。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對待這種人,就得用刑法讓他們明白。

不過,姜白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羅大狀,在開庭前雙方是需要交換證據的吧?」

「沒錯。」

羅大狀點頭。

在正式庭審之前,原被告雙方要進行證據交換。

所謂證據交換,簡單來說就是原告方把自己準備的證據給被告方看,被告方亦然。

之所以有這麼個規定,主要是為了固定證據,防止證據突襲。

證據突襲是當事人訴權的濫用,使對方當事人在庭審之前由於信息不對稱,在開庭時陷入被動的局面。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就需要進行證據交換。

一般來說,沒有經過交換的證據,是不能出現在法庭上的,即便出現了,也會被對方以「證據突襲」為由進行反對,從而不會被合議庭採納。

證據交換的第二個好處,是可以明確爭議焦點,提高庭審效率。

最後,就是有利於促進和解。

通過庭前交換證據,雙方當事人對對方的證據信息得以充分了解,對訴訟的結果可以有比較準確的預測。

對當事人而言,與其將無懸念的訴訟進行到底,不如早日和解解決糾紛更為明智。

而姜白擔心的恰恰是最後這點。

如果對方看到他提交的這份視頻證據,就會知道她們沒有希望勝訴,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她們不傻,就肯定會撤訴。

但這樣一來,就很難成立誣告陷害罪了。

你說氣氛都烘托到這兒了,結果搞了半天不刑。

這多尷尬。

聽了姜白的擔憂,羅大狀微微一笑,老神在在的說道:「這個你不需要擔心,山人自有妙計。」

姜白眼睛一亮。

既然羅大狀說刑,那還有啥好擔心的。

對方要是放棄也就算了,如果她們真的提起反訴,那就相當於提前給自己預訂了監獄裡的床位!

……

前面有關陳雨桐視頻發朋友圈和貼吧的情節改掉了,改成只發給馬景龍一個人。最開始的處理方式確實不合適,感謝幾位書友的提醒和建議。

不影響後續閱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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