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管?(2/2)
老太太怎麼可能同意。
「不是你這老太太怎麼就這麼軸呢!」
「良心?良心值幾個錢!」
劉志剛滿臉的不樂意,皺眉低吼道: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我看你真是摔了一下把腦子都摔湖塗了。」
「我就問問你,什麼東西能有錢重要?」
「我爸早就死了,你又沒本事,分逼不掙還靜拖累我們。」
「現在好不容易有這麼個好機會,你只要說句話就能有二十萬進帳,為什麼不呢?」
劉志剛情緒異常激動,臉都漲紅了。
這可是他夢寐以求的機會啊。
只要老傢伙同意打配合,他有把握從姜白身上薅一大把羊毛。
就算要不到二十萬,來回扯扯皮要個十二三萬還是有希望的,再不濟,八萬九萬沒問題吧?
反正這次天賜良機,劉志剛怎麼可能輕易錯過。
「畜生!畜生啊!」
「我怎麼會生出你這麼個混帳東西!」
鄭愛霞激動得手都在顫抖,指著劉志剛訓斥道:「那小伙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居然要訛人家,你……你給我滾!滾!」
「你老湖塗了吧,我是你兒子,他是什麼人,那就是個陌生人!」
「你現在你為了一個陌生人你這麼罵我?」
劉志剛氣急敗壞的喊道:「我跟你明說了吧,你如果同意要錢,這幾天在醫院我就守著你照顧你,你要是不同意,我現在就走絕對不會管你。」
「到時候你就看你的救命恩人會不會管你!哼!」
鄭愛霞依舊態度堅決,衝著劉志剛吼道:「滾!我不用你管,你滾!咳!咳咳……」
「你個老湖塗,你要氣死我!」
劉志剛氣得直跳腳:「你說你還有幾年好活?你就算不管我這個兒子,好歹也得管管你孫子吧?」
「小波再有兩年可就大學畢業了,我反正是沒錢給他買房買車,現在這個時代,沒房沒車的,哪個女孩子會跟他?」
「你難道忍心看你親孫子打一輩子光棍?」
劉志剛眼看沒辦法說服鄭愛霞,只好搬出自己兒子來說事兒。
都說老人隔代親。
就算是看在孫子的份上,鄭愛霞也得點頭吧?
然而……
鄭愛霞只是滿臉失望的看了劉志剛一眼,然後就躺在床上,翻身扭到了另一邊。
「你走吧。」
鄭愛霞開口,語氣非常平靜,幾乎沒有任何情緒上的波動。
她對這個唯一一個願意來醫院的小兒子也非常失望。
原來他之所以過來,並不是為了照顧母親,而是為了訛錢!
自己這是做了什麼孽啊,怎麼三個子女一個個都是這樣的。
看到鄭愛霞這個動作,劉志剛就知道他再說什麼也沒用。
頓時氣得破口大罵。
多好的發財機會啊。
這老東西怎麼就不知道把握住呢!
劉志剛發泄了一通,氣沖沖的走出病房。
來到姜白面前。
「我媽說了,就是你把她推倒的,不過念在你幫忙打了120,還墊了一點點醫藥費的份上,我呢也不為難你。」
「賠個三萬塊錢就算了。」
劉志剛還是沒放棄。
雖然沒有鄭愛霞的配合,想訛一大筆錢是不可能了,但他見姜白年輕,想著嚇唬嚇唬說不定能搞點兒錢。
成了自然好,沒成也沒關係。
「小子,你最好趁我沒改變主意之前趕緊給錢,再磨嘰下去,就不是一萬塊能解決的事兒了。」
「而且我告訴你,你這種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如果我報警的話,你是要坐牢的知道嗎?三年以下啊!」
劉志剛直勾勾盯著姜白,壓低聲音咬牙說道。
「哦。」
姜白輕輕抬了抬眼皮,滿臉的無所謂:「那你報警吧。」
「你!……」
劉志剛沒想到他居然會這麼剛!
「小子,我現在讓你賠錢是願意跟你私了,是給你機會!」
「你最好想清楚,是坐三年牢出來工作找不到對象找不到,還是願意賠三萬塊錢這件事翻篇兒。」
「三年和三萬,不難選吧?」
姜白冷冷一笑,沒有說話,而是直接拿出手機就開始撥打報警電話:「餵你好,我要報警,有人敲詐我三萬塊錢。我在市三院住院部五樓,嗯,好,我等你們。」
「你他媽神經病吧!你報警干雞毛啊!」
劉志剛心態崩了。
這人特麼玩兒不起他啊,咋一言不合就報警呢?
「我突然身體不適先回家了,但是這事兒沒完昂我告訴你。」
撂下一句話,劉志剛落荒而逃。
他可沒底氣在這兒等警察。
姜白也沒阻攔。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反正自己已經錄音了,警察總能找到他。
姜白搖了搖頭,起身返回病房。
「小伙子,我替我兒子給你道歉了,唉,實在是對不住啊。」鄭愛霞眼睛紅紅的,滿臉歉意。
姜白擺了擺手表示沒關係。
他知道鄭愛霞沒同意劉志剛的做法。
否則以後者那德性,怎麼可能從二十萬降到三萬。
剛才肯定是劉志剛唬人呢,如果碰到一個沒有社會經驗,膽子又小的人,還真有可能被他連唬帶騙的把錢掏了。
但是很可惜,他遇到的是姜白。
這可是個一言不合就報警,二言不合就起訴的靚仔。
原本姜白打算等鄭愛霞的家裡人過來,他就離開了。
至於鄭愛霞的兒女對她孝順不孝順的,說實話,姜白雖然看不順眼,但他也不是聖人,不可能什麼事情都管。
天底下可憐的人多了去了,要是見一個管一個,類似姜白也管不過來。
但是這劉志剛好死不死的,居然訛他錢。
姜某人表示,自己什麼時候吃過這虧?
所以他直接報警。
但是以劉志剛的行為,想成立敲詐勒索罪是很難的,甚至可以說幾乎沒可能。
充其量也就是個違法行為,估摸著拘留幾天,再發幾百塊錢就完事兒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劉志剛敲詐勒索的這個行為不算特別惡劣。
但是他這個人,是個徹頭徹尾的人渣!
這麼輕微的處罰,簡直太便宜他了。
不光劉志剛,還有他的大哥劉志華,大姐劉美玲。
三個子女,居然沒有一個人孝順老母親,平日裡不聞不問,不管不顧也就罷了,現在她都住了醫院,居然也不來看看。
唯一來的小兒子,還是衝著訛錢來的。
一看訛錢失敗,拔腿就走。
這種人,不光要受到道德的譴責,還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姜白曾經在某次跟羅大狀的聊天中,聽他提到過一個罪名,叫做「遺棄罪」。
很多人聽到「遺棄」這兩個字,可能第一反應想到的就是拋棄嬰兒。
這沒錯,但不準確。
遺棄罪的對象,可不僅僅是嬰兒,還包括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
如果負有扶養義務的人拒絕扶養他們,情節惡劣,那麼就構成遺棄罪。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是「扶養」而非「撫養」。
這個用詞上的區別,體現了法律的嚴謹。
一般來說,撫養指的是「保護並教養」,撫養關係是長輩和晚輩之間的,並且是長輩對無行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護並教養,強調的是教育和保護。
但扶養的概念相對來說要更大一些。
泛指特定親屬之間,根據法律的明確規定而存在的,經濟上相互供養、生活上相互輔助照顧的權利義務關係。
囊括了長輩親屬對晚輩親屬的「撫養」,平輩親屬之間的「扶養」和晚輩親屬對長輩親屬的「贍養」三種具體形態。
鄭愛霞的三個子女對她拒絕履行贍養義務,這種行為,可能涉嫌遺棄罪!
這次,姜白準備幫鄭愛霞較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