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這是一場報復!(2/2)
雖然法官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需要保證客觀公正,需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去做出儘可能公平的判決。
但法官也是人,不是機器更不是神!
要想完全拋開個人情感的影響是不可能的。
而劉佳主打的,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一個案子,按照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五到七年都是合理的,那麼具體是判五年,判六年還是判七年,這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法官和陪審員的意見。
劉佳一開口就把陳雨桐塑造為痛失愛犬,悲傷過度的一個形象。
並且她還強調了一點,伯爵對於陳雨桐,不是普通的寵物,而是朋友和親人。
死了一個寵物和死了一個親人,這完全是兩種性質。
「法官閣下,辯護人申請提交證據。」
光口述自然是不夠的,劉佳還準備了證據。
在得到法官許可之後,她的證據被展示了出來。
是陳雨桐和伯爵日常的一些照片和視頻,還有陳雨桐發的朋友圈和帖子。
「從這些證據可以看出,我方當事人和伯爵的感情真的很好,整整五年時間的陪伴,讓他們成為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幾年前,我方當事人先後經歷了丟失工作和失戀兩個沉重的打擊,進入人生的低估,是伯爵陪著她走出來的。」
「我說這些並不是想為我方當事人脫罪,只是希望各位能稍微理解一下她的行為。」
「畢竟,人非草木啊。」
與此同時,陳雨桐也非常配合的抹起了眼淚,很是傷心的樣子。
劉佳說完之後,羅大狀立刻起身開口:
「我反對辯方律師的說法。」
「我本人並不贊成「法不容情」的理論,因為現實中確實有很多無奈的案例,比如為了拯救自己的孩子持刀搶劫奶粉……類似這種情況的犯罪,法律會在一定程度內給予寬容。」
「但是,被告人的行為顯然不符合這種條件!」
「因為她發帖的初衷完全是為了泄私憤,這就是一場純粹的報復行為!」
羅大狀聲音洪亮,條理清晰,強有力的反駁劉佳的話。
「不管被告人跟她的狗感情如何,她為了泄私憤而發帖誹謗我方當事人,並引發了一場針對我方當事人的網絡暴力,這是不
爭的事實。」
「有人逼她這麼做嗎?有不得不這麼做的理由嗎?並沒有。」
「這一切完全是被告人自主選擇的行為,那麼她就沒有理由要求法律對她格外開恩。」
「我們這個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需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如果人人都像被告人這般,有一個所謂的理由就可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踐踏法律的尊嚴,那我們這個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子!」
羅大狀這一番發言擲地有聲,有理有據。
直接把劉佳的言論給駁倒了。
但這還不算完。
羅大狀緊接著繼續說道:「在官方帳號發布通報澄清事實之後,被告人依舊沒有任何要停止的跡象,反而持續通過回帖、引導網友轉發等方式擴大影響。」
「此等行為直接導致針對我方當事人的網絡暴力愈演愈烈,在貼吧、逗音等多個平台都上了熱搜。」
「被告人僅僅是出於報復心理便罔顧法律,踐踏法律,誹謗他人,傷害他人!」
「這種行為極其惡劣,我懇請合議庭對其從重判處!」
羅大狀的話相當於是指著陳雨桐的鼻子在罵。
但她偏偏沒有辦法反駁。
因為羅大狀說的就是實情,她確實做了這些事,而且還證據確鑿。
劉佳的臉色也變得非常難看。
她主要的減刑策略被駁倒,這絕對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消息。
旁聽席上。
張偉緩緩搖了搖頭。
庭審進行到這一步,其實已經相當於提前結束了。
本身這個案子就很清楚,沒有什麼爭議點,再加上雙方律師根本不是一個水平的,就更加讓這個案子沒有懸念了。
果然如他所料,剛開局羅大狀就極其強勢的把對手打得喘不過氣來。
當然了。
張偉特意跑來旁聽這場庭審,可不是為了看羅大狀單方面的碾壓局。
他主要是奔著後面的反訴案來的。
真的很好奇,姜白和羅大狀給對方準備了什麼驚喜。
場上。
雖然出師不利,但劉佳並不會這麼輕易放棄。
依舊在全力辯護。
不過很可惜,她的每一條減刑的理由,都被羅大狀輕鬆駁倒。
當一場犯罪行為被定性為「報復」之後,想要獲得減刑自然會變得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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