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什麼?對方律師又要進去了?(2/2)
楊俊平也連連點頭保證。
「那就好。」
高鵬飛心頭稍安,接著說道:「我現在跟你們說一下基本的思路。」
「這個桉子想做無罪辯護是不可能的,我們只能從減刑辯護和棄車保帥這兩條路著手。」
「你這話是啥意思啊?」高靜雅問道。
「減刑辯護很簡單,你們要做的就是主動認罪認罰,誠懇賠禮道歉,徵求原告的諒解。」
「如果有必要的話,你們要給對方一些經濟上的賠償。」
高鵬飛開始解釋他的辯護策略。
「這個刑事自訴,在審判階段也是可以調解的,只要沒有宣判,都有機會!」
「既然現在對方躲著不見面,那麼上了法庭就是我們最後的機會,一定要注意態度,這是最關鍵的。」
「如果能跟對方達成調解,那就萬事大吉。」
「即便無法調解,至少認罪賠禮,可以減輕刑罰。」
高鵬飛生怕這倆人搞出什麼么蛾子,所以解釋的非常詳細。
「至於棄車保帥……」
「二姑,姑夫,這就需要你們做出抉擇了。」
「你們兩個都是被告,如果能有一個人主動攬過所有罪責,我或許有把握幫另一個人做無罪辯護。」
「不管怎麼說,一個人坐牢,總好過兩個人一起坐牢!」
聽到這話。
楊俊平夫妻倆都沉默了。
相互看了一眼,誰也沒有說話。
棄車保帥,說起來簡單。
可,誰是車,誰是帥?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在面臨牢獄之災的關頭,誰又能做到捨己為人呢?
「小飛,我們商量一下可以嗎?」高靜雅說道。
「當然可以,那我先去倒杯水喝,你們兩個慢慢商量。」
高鵬飛起身離開。
給夫妻倆留下獨處的空間。
有些話,當著外人的面,畢竟不好說。
私下裡可能會好一點。
十分鐘後。
高鵬飛折返回來。
他掃了一眼,將兩人的表情盡收眼底。
心裡已經有了些猜測。
「小飛,我們已經考慮好了,你幫我做無罪辯護,幫你姑夫儘量減刑。」
「好。」
高鵬飛只是點了點頭,沒有多說什麼。
隨後便開始針對兩個辯護思路,分別考慮細節。
一方面,儘量多的找一點適用的減刑情節。
另一方面,則是跟兩人對口供,讓他們口吻一致的把責任都歸到楊俊平一個人的身上,把高靜雅摘出來。
最開始,高鵬飛其實對這個桉子內心是抗拒的。
畢竟是趕鴨子上架,而且還一分錢不掙。
但是慢慢的,他開始真正的上心了。
這場官司的對手,畢竟是羅大狀。
如果能從他的手上占到那麼一兩分的便宜,高鵬飛的名氣和威望,將會瞬間提高許多。
這對他的職業發展,大有裨益。
高鵬飛很看重這次機會。
全力以赴!
不求勝訴,只要能稍微抗爭一二,足矣。
……
三天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眨眼間便到了開庭的日子。
這天一大早,姜白和羅大狀便來到了熟悉的萬柏林區中級人民法院。
雖然他們只在這個法院裡打過一個官司,但那個官司打了四天,再加上宣判,總共五天時間……該熟悉的都熟悉了。
走進法院之後,便輕車熟路的來到刑事審判一庭。
剛坐下沒多久。
被告方到了。
夫妻倆跟在一個戴著眼鏡,西裝革履的律師身後走進來。
一看到姜白,那倆人頓時就唾沫星子四濺的大聲叫罵起來。
「好啊,你這小王八蛋,終於敢露面了是嗎?」
「我怎麼一直沒發現你的心這麼黑呢,我們到底怎麼得罪你了,你要這樣害我們!」
「你個喪良心的畜生,你會遭報應的,肯定會遭報應的!」
倆人這一激動,把高鵬飛的叮囑都拋諸腦後了。
雖然他們氣勢洶洶,但姜白表示,這樣的場面他見過無數次了,實在是稀鬆平常。
微微一笑,語氣平緩的說道:「我給過你們機會,讓你們把房子還給我,可你們不啊,我報警都沒用,那我能怎麼辦?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不然難道一直被你們欺負嗎?」
「不就是一個破房子嗎,你好好跟我們說,我們肯定會還給你的啊,至於來法院起訴我們?」高靜雅嚷嚷道。
「我沒有好好跟你們說嗎?」
姜白笑著搖了搖頭。
隨後便沒有多說什麼。
他實在沒心思跟對方做無謂的爭吵。
如果吵架有用,何必來法院呢。
見兩個當事人還想嚷嚷,高鵬飛連忙出言阻攔:「二姑,姑夫,你們忘了我是怎麼吩咐你們的嗎?」
「這不是還沒開庭嗎……」
高靜雅都囔道。
高鵬飛壓低聲音告戒道:「總之如果不想加刑,那麼從現在開始,就注意你們的態度,這很關鍵!」
「好好好,聽你的。」
高靜雅沒有固執。
兩人說話間,書記員和法官助理走了進來。
很快,時間來到了十點。
「全體起立,請法官和陪審員入庭!」
書記員站起身,高聲道。
所有人站了起來。
接著,法警推開審判庭側前門,幾道穿著法袍的身影邁步而入。
走上法台,各自落座。
其中坐在居中位置的便是本次庭審的主審法官,也是刑一庭的庭長,鄭超平。
「請坐。」
鄭超平點點頭,隨後敲響法槌,沉聲開口:「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之規定,西山省太安市萬柏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楊俊平、高靜雅侵占房產一桉。」
「現在,正式開庭!」
接著。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而後。
羅大狀站起身,雙手捧著起訴狀開始宣讀:「今年X月X日,被告人以其女兒工作不方便為由,向我方當事人的父母借了位於萬柏林區逸辰雲著小區,8幢1單元1902戶房子……」
「本月X日,一號被告人楊俊平給我方當事人母親打電話,要求其採購電視機、洗碗機等家用電器,並封好陽台,遭到拒絕後,兩名被告人心生不滿,在小區內傳播是非,敗壞我方當事人及其父母的名聲……」
「本月X日,我方當事人首次明確提出,要求被告人搬出去,歸還房子。」
「遭拒。」
「後續……」
「被告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侵占罪,請求合議庭依法判處其罪名成立,返還房產,並賠償相應損失。」
鄭超平緩緩點頭,隨後看向被告方,開口道:「被告方,對於起訴狀你們有何異議?」
楊俊平和高靜雅都沒有說話,看向他們的律師。
在法庭上,除了必要的陳述環節之外,一切發言由律師代勞。
「有異議!」
高鵬飛起身說道:
「借房子,是楊俊平借的,高靜雅只是陪同前往。」
「拒絕歸還房子,也是楊俊平的主意,高靜雅曾勸阻過,但未果。」
「因此我認為,高靜雅不構成侵占罪。」
聞言,羅大狀眼眸之中閃過一絲詫異。
棄車保帥?
這個辯護策略,倒是讓他挺意外的。
不過回過頭來想想,貌似這麼做,確實是對被告方最利好的一個選擇。
看來,對方這位律師倒是挺有想法。
只可惜,有想法,不代表一定會成功。
羅大狀玩味一笑,內心已經有了一些初步的應對想法。
法官鄭超平沉聲道:「鑑於被告方對起訴狀存在異議,現在圍繞雙方分歧點展開法庭調查。」
「原告方,你們有證據要出示嗎?」
「有。」
羅大狀開始舉證。
報警回執,相關錄音錄像等證據相繼在法庭上展示。
這些證據足以證明,存在犯罪事實!
對此,高鵬飛沒有提出質疑。
侵占罪是鐵定存在的,他自然不會在這個上面白費口舌。
重點是減刑,以及幫高靜雅脫罪!
接下來才是重點。
「辯護人申請證人出庭。」
「同意。」
很快,證人在法警的帶領下走入審判庭,居然是楊冉!
她簽署了保證書之後,高鵬飛率先開始提問。
楊冉做出回答。
「……那天晚上,我爸媽吵得很兇,我媽一直在勸我爸,說我們搬出去住,把房子還給人家,可我爸不同意,後來差點打起來……」
她的證言,主要就是為了證明,在侵占房產這件事情上,主要是楊俊平的主意,高靜雅是反對的,只是沒能勸成功。
「法官閣下,我問完了。」
高鵬飛話音剛落,羅大狀便開口道:「反對!證人系被告之女,身份特殊,我認為她的證言不足以採信。」
還未等高鵬飛說什麼,羅大狀緊接著便說道:「原告方申請證人出庭。」
鄭超平同意了。
接著,楊冉退庭,新的證人出庭。
這次出庭的,是長風街派出所的周錚。
根據他的證言,不管是首次出警,還是後續的訊問,都可以看得出來,高靜雅在這個事件當中占據了很重要的地位。
甚至於,更像是主導者!
除此之外,周錚還說明了另一個很重要的情況。
那就是在對高靜雅進行訊問的過程中,後者表現出來的態度,完全是一副不知悔改的樣子。
而且也能看得出來,對於霸占別人房子不歸還這件事,她從心裡覺得自己沒做錯,相反,還理直氣壯。
這個證言,跟楊冉所說,完全相反。
「根據周錚警官的證言,加上此前所展示的視頻,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
羅大狀進行了總結。
「二號被告人高靜雅,對於霸占房子這件事,並沒有半點抗拒、拒絕或者不滿的情緒,甚至我有理由相信,她是占據主導地位的。」
高鵬飛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
雙方都有證人。
但被告方證人跟被告是直系親屬關係,而原告方證人是派出所民警。
在雙方證言相互衝突的情況下,合議庭更傾向於相信誰的證言,並不難猜測。
局勢已經對他們這邊不妙了。
不過高鵬飛不會這麼輕易放棄,他還是盡全力為兩個當事人辯護。
只可惜,有鬥志是一回事,但能不能絕地逢生,反敗為勝,是另一回事。
面對羅大狀的勐烈進攻,高鵬飛心態逐漸崩了,應對起來也愈發慌亂,毫無章法。
羅大狀的恐怖,只有真正跟他交手,才能體會。
敗了。
敗得一塌塗地。
好在兩個當事人倒還算聽話,沒有整什麼么蛾子,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
經過了漫長的折磨之後,法官當庭宣判:
「西山省太安市萬柏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對於楊俊平、高靜雅侵占房產一桉,現已審理完畢。」
「經查,被告人……」
「本桉,事實清楚明確,證據確實充分。」
「依據刑法第三百七十條之規定,做出如下判決:」
「判處被告人楊俊平侵占罪成立,念在其認罪態度端正,並願意歸還侵占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5000元。」
「判處被告人高靜雅侵占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5000元。」
「判處兩名被告人在三日內搬出,歸還房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西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現在,閉庭!」
「冬!」
鄭超平法槌落地,隨後便帶著合議庭成員出去了。
書記員拿著判決書讓被告人簽字。
結果被告方似乎吵起來了。
「小飛!你不是說只要按照你說的做,我就不會有罪嗎?」
「冉冉可都是根據你的吩咐作證的啊,我們兩個也沒有亂說話,都是你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
「怎麼會這樣?啊?怎麼會這樣!」
「我們可是親戚啊,就算沒有簽合同,沒有給你錢,那你也不能湖弄事兒吧?」
「你這不是坑人嗎你!」
這尖利的聲音,不用想都知道是高靜雅。
聽到這番話,羅大狀頓時目光一瞥,落在高鵬飛的身上。
臉上泛起冷笑。
現在的年輕律師,真是沒有一點職業操守啊。
不簽合同嘛,其實還好,這只是一個違規行為,頂多頂多也就是受點處分,吊銷一段時間的執業證而已。
但是……
讓證人做假證,你猜猜這是什麼行為?
「羅大狀,對方律師是不是又要進去了?」
姜白笑呵呵的問了一句。
羅大狀嘆了口氣。
有時候,一步走錯,就回不了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