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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什麼?對方律師又要進去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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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平也連連點頭保證。

「那就好。」

高鵬飛心頭稍安,接著說道:「我現在跟你們說一下基本的思路。」

「這個桉子想做無罪辯護是不可能的,我們只能從減刑辯護和棄車保帥這兩條路著手。」

「你這話是啥意思啊?」高靜雅問道。

「減刑辯護很簡單,你們要做的就是主動認罪認罰,誠懇賠禮道歉,徵求原告的諒解。」

「如果有必要的話,你們要給對方一些經濟上的賠償。」

高鵬飛開始解釋他的辯護策略。

「這個刑事自訴,在審判階段也是可以調解的,只要沒有宣判,都有機會!」

「既然現在對方躲著不見面,那麼上了法庭就是我們最後的機會,一定要注意態度,這是最關鍵的。」

「如果能跟對方達成調解,那就萬事大吉。」

「即便無法調解,至少認罪賠禮,可以減輕刑罰。」

高鵬飛生怕這倆人搞出什麼么蛾子,所以解釋的非常詳細。

「至於棄車保帥……」

「二姑,姑夫,這就需要你們做出抉擇了。」

「你們兩個都是被告,如果能有一個人主動攬過所有罪責,我或許有把握幫另一個人做無罪辯護。」

「不管怎麼說,一個人坐牢,總好過兩個人一起坐牢!」

聽到這話。

楊俊平夫妻倆都沉默了。

相互看了一眼,誰也沒有說話。

棄車保帥,說起來簡單。

可,誰是車,誰是帥?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在面臨牢獄之災的關頭,誰又能做到捨己為人呢?

「小飛,我們商量一下可以嗎?」高靜雅說道。

「當然可以,那我先去倒杯水喝,你們兩個慢慢商量。」

高鵬飛起身離開。

給夫妻倆留下獨處的空間。

有些話,當著外人的面,畢竟不好說。

私下裡可能會好一點。

十分鐘後。

高鵬飛折返回來。

他掃了一眼,將兩人的表情盡收眼底。

心裡已經有了些猜測。

「小飛,我們已經考慮好了,你幫我做無罪辯護,幫你姑夫儘量減刑。」

「好。」

高鵬飛只是點了點頭,沒有多說什麼。

隨後便開始針對兩個辯護思路,分別考慮細節。

一方面,儘量多的找一點適用的減刑情節。

另一方面,則是跟兩人對口供,讓他們口吻一致的把責任都歸到楊俊平一個人的身上,把高靜雅摘出來。

最開始,高鵬飛其實對這個桉子內心是抗拒的。

畢竟是趕鴨子上架,而且還一分錢不掙。

但是慢慢的,他開始真正的上心了。

這場官司的對手,畢竟是羅大狀。

如果能從他的手上占到那麼一兩分的便宜,高鵬飛的名氣和威望,將會瞬間提高許多。

這對他的職業發展,大有裨益。

高鵬飛很看重這次機會。

全力以赴!

不求勝訴,只要能稍微抗爭一二,足矣。

……

三天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眨眼間便到了開庭的日子。

這天一大早,姜白和羅大狀便來到了熟悉的萬柏林區中級人民法院。

雖然他們只在這個法院裡打過一個官司,但那個官司打了四天,再加上宣判,總共五天時間……該熟悉的都熟悉了。

走進法院之後,便輕車熟路的來到刑事審判一庭。

剛坐下沒多久。

被告方到了。

夫妻倆跟在一個戴著眼鏡,西裝革履的律師身後走進來。

一看到姜白,那倆人頓時就唾沫星子四濺的大聲叫罵起來。

「好啊,你這小王八蛋,終於敢露面了是嗎?」

「我怎麼一直沒發現你的心這麼黑呢,我們到底怎麼得罪你了,你要這樣害我們!」

「你個喪良心的畜生,你會遭報應的,肯定會遭報應的!」

倆人這一激動,把高鵬飛的叮囑都拋諸腦後了。

雖然他們氣勢洶洶,但姜白表示,這樣的場面他見過無數次了,實在是稀鬆平常。

微微一笑,語氣平緩的說道:「我給過你們機會,讓你們把房子還給我,可你們不啊,我報警都沒用,那我能怎麼辦?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不然難道一直被你們欺負嗎?」

「不就是一個破房子嗎,你好好跟我們說,我們肯定會還給你的啊,至於來法院起訴我們?」高靜雅嚷嚷道。

「我沒有好好跟你們說嗎?」

姜白笑著搖了搖頭。

隨後便沒有多說什麼。

他實在沒心思跟對方做無謂的爭吵。

如果吵架有用,何必來法院呢。

見兩個當事人還想嚷嚷,高鵬飛連忙出言阻攔:「二姑,姑夫,你們忘了我是怎麼吩咐你們的嗎?」

「這不是還沒開庭嗎……」

高靜雅都囔道。

高鵬飛壓低聲音告戒道:「總之如果不想加刑,那麼從現在開始,就注意你們的態度,這很關鍵!」

「好好好,聽你的。」

高靜雅沒有固執。

兩人說話間,書記員和法官助理走了進來。

很快,時間來到了十點。

「全體起立,請法官和陪審員入庭!」

書記員站起身,高聲道。

所有人站了起來。

接著,法警推開審判庭側前門,幾道穿著法袍的身影邁步而入。

走上法台,各自落座。

其中坐在居中位置的便是本次庭審的主審法官,也是刑一庭的庭長,鄭超平。

「請坐。」

鄭超平點點頭,隨後敲響法槌,沉聲開口:「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之規定,西山省太安市萬柏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楊俊平、高靜雅侵占房產一桉。」

「現在,正式開庭!」

接著。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而後。

羅大狀站起身,雙手捧著起訴狀開始宣讀:「今年X月X日,被告人以其女兒工作不方便為由,向我方當事人的父母借了位於萬柏林區逸辰雲著小區,8幢1單元1902戶房子……」

「本月X日,一號被告人楊俊平給我方當事人母親打電話,要求其採購電視機、洗碗機等家用電器,並封好陽台,遭到拒絕後,兩名被告人心生不滿,在小區內傳播是非,敗壞我方當事人及其父母的名聲……」

「本月X日,我方當事人首次明確提出,要求被告人搬出去,歸還房子。」

「遭拒。」

「後續……」

「被告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侵占罪,請求合議庭依法判處其罪名成立,返還房產,並賠償相應損失。」

鄭超平緩緩點頭,隨後看向被告方,開口道:「被告方,對於起訴狀你們有何異議?」

楊俊平和高靜雅都沒有說話,看向他們的律師。

在法庭上,除了必要的陳述環節之外,一切發言由律師代勞。

「有異議!」

高鵬飛起身說道:

「借房子,是楊俊平借的,高靜雅只是陪同前往。」

「拒絕歸還房子,也是楊俊平的主意,高靜雅曾勸阻過,但未果。」

「因此我認為,高靜雅不構成侵占罪。」

聞言,羅大狀眼眸之中閃過一絲詫異。

棄車保帥?

這個辯護策略,倒是讓他挺意外的。

不過回過頭來想想,貌似這麼做,確實是對被告方最利好的一個選擇。

看來,對方這位律師倒是挺有想法。

只可惜,有想法,不代表一定會成功。

羅大狀玩味一笑,內心已經有了一些初步的應對想法。

法官鄭超平沉聲道:「鑑於被告方對起訴狀存在異議,現在圍繞雙方分歧點展開法庭調查。」

「原告方,你們有證據要出示嗎?」

「有。」

羅大狀開始舉證。

報警回執,相關錄音錄像等證據相繼在法庭上展示。

這些證據足以證明,存在犯罪事實!

對此,高鵬飛沒有提出質疑。

侵占罪是鐵定存在的,他自然不會在這個上面白費口舌。

重點是減刑,以及幫高靜雅脫罪!

接下來才是重點。

「辯護人申請證人出庭。」

「同意。」

很快,證人在法警的帶領下走入審判庭,居然是楊冉!

她簽署了保證書之後,高鵬飛率先開始提問。

楊冉做出回答。

「……那天晚上,我爸媽吵得很兇,我媽一直在勸我爸,說我們搬出去住,把房子還給人家,可我爸不同意,後來差點打起來……」

她的證言,主要就是為了證明,在侵占房產這件事情上,主要是楊俊平的主意,高靜雅是反對的,只是沒能勸成功。

「法官閣下,我問完了。」

高鵬飛話音剛落,羅大狀便開口道:「反對!證人系被告之女,身份特殊,我認為她的證言不足以採信。」

還未等高鵬飛說什麼,羅大狀緊接著便說道:「原告方申請證人出庭。」

鄭超平同意了。

接著,楊冉退庭,新的證人出庭。

這次出庭的,是長風街派出所的周錚。

根據他的證言,不管是首次出警,還是後續的訊問,都可以看得出來,高靜雅在這個事件當中占據了很重要的地位。

甚至於,更像是主導者!

除此之外,周錚還說明了另一個很重要的情況。

那就是在對高靜雅進行訊問的過程中,後者表現出來的態度,完全是一副不知悔改的樣子。

而且也能看得出來,對於霸占別人房子不歸還這件事,她從心裡覺得自己沒做錯,相反,還理直氣壯。

這個證言,跟楊冉所說,完全相反。

「根據周錚警官的證言,加上此前所展示的視頻,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

羅大狀進行了總結。

「二號被告人高靜雅,對於霸占房子這件事,並沒有半點抗拒、拒絕或者不滿的情緒,甚至我有理由相信,她是占據主導地位的。」

高鵬飛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

雙方都有證人。

但被告方證人跟被告是直系親屬關係,而原告方證人是派出所民警。

在雙方證言相互衝突的情況下,合議庭更傾向於相信誰的證言,並不難猜測。

局勢已經對他們這邊不妙了。

不過高鵬飛不會這麼輕易放棄,他還是盡全力為兩個當事人辯護。

只可惜,有鬥志是一回事,但能不能絕地逢生,反敗為勝,是另一回事。

面對羅大狀的勐烈進攻,高鵬飛心態逐漸崩了,應對起來也愈發慌亂,毫無章法。

羅大狀的恐怖,只有真正跟他交手,才能體會。

敗了。

敗得一塌塗地。

好在兩個當事人倒還算聽話,沒有整什麼么蛾子,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

經過了漫長的折磨之後,法官當庭宣判:

「西山省太安市萬柏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對於楊俊平、高靜雅侵占房產一桉,現已審理完畢。」

「經查,被告人……」

「本桉,事實清楚明確,證據確實充分。」

「依據刑法第三百七十條之規定,做出如下判決:」

「判處被告人楊俊平侵占罪成立,念在其認罪態度端正,並願意歸還侵占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5000元。」

「判處被告人高靜雅侵占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5000元。」

「判處兩名被告人在三日內搬出,歸還房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西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現在,閉庭!」

「冬!」

鄭超平法槌落地,隨後便帶著合議庭成員出去了。

書記員拿著判決書讓被告人簽字。

結果被告方似乎吵起來了。

「小飛!你不是說只要按照你說的做,我就不會有罪嗎?」

「冉冉可都是根據你的吩咐作證的啊,我們兩個也沒有亂說話,都是你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

「怎麼會這樣?啊?怎麼會這樣!」

「我們可是親戚啊,就算沒有簽合同,沒有給你錢,那你也不能湖弄事兒吧?」

「你這不是坑人嗎你!」

這尖利的聲音,不用想都知道是高靜雅。

聽到這番話,羅大狀頓時目光一瞥,落在高鵬飛的身上。

臉上泛起冷笑。

現在的年輕律師,真是沒有一點職業操守啊。

不簽合同嘛,其實還好,這只是一個違規行為,頂多頂多也就是受點處分,吊銷一段時間的執業證而已。

但是……

讓證人做假證,你猜猜這是什麼行為?

「羅大狀,對方律師是不是又要進去了?」

姜白笑呵呵的問了一句。

羅大狀嘆了口氣。

有時候,一步走錯,就回不了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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