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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和宋倩聊內娛(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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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倩感嘆著:「是呀,他可是韓國家喻戶曉的主持人了,才拿著十三萬一期的酬勞,你覺得這個我們當初才出道會拿多少呢?我實話給你說吧,當初我出演節目,一期是兩百萬。而且當時拍攝的節目一期是兩天計算的,等於一百萬韓元一天,則算下來6000塊!」

李瑜直接的詢問道:「的確,這個價格有點低了。我出演《來自星星的你》片酬也才一集三千萬韓元。這還是在我們EXO《咆哮》這首歌爆發之後開出來的價格,我和智妍拍攝《學習之神》才一千伍佰萬韓元一集的價格。你回來後,出演華夏電視劇的片酬很高吧?」

「比你在韓國肯定要高一些了。」宋倩只是『謙虛』的回應著。因為李瑜出演《星星的你》的價格才二十萬不到。整部電視劇拍攝完成,他也不過收穫了四百萬的演出酬勞。

而且劇組這邊還只是提前付一半的價格,剩下的一半要等著電視劇結束後的一季度內才支付。因為要等著電視台播出後結算給了投資方,投資方才會拿錢給演員。

這也是為什麼韓國常常鬧出演員被欠薪,然後罷演,亦或者演出結束後,遲遲收不到後續款而鬧上新聞版面的原因。

而李瑜要是現在回國了,他可能片酬翻三倍以上,而且加上華夏的電視劇動不動就是三十集以上。所以李瑜只要回國發展,一部劇怎麼都會收穫千萬的演出費了。而且這還是資本沒有大規模進入的時間,如果等著資本大規模進入了,李瑜年收入破億絕對比吳簽要容易很多。

說不定他出演電影的片酬也會高達一億!當然李瑜絕對不會偷稅漏稅!

李瑜看著宋倩說著:「等有機會的話,我肯定會願意回來發展的,畢竟這裡才是我的根。只是暫時沒有什麼電視劇找我來出演..」

宋倩說著:「沒有暫時電視劇找你,你可以發行專輯嘛。當然現在支持正版專輯的人可能會很少。但,我覺得華夏這麼多人,你怎麼都能賣出十萬張唱片吧?然後在舉行一些個人見面會什麼的,一年比在首爾輕鬆不說,賺得絕對比首爾多。」

李瑜笑著說道:「說起唱片,對了,你回國之後還沒有發自己的唱片呢。要不,我給你寫兩首,用來作為你個人的代表曲?」

宋倩笑盈盈的看著李瑜說道:「免費?」

李瑜回應道:「找公司拿錢呀,你說你要發行中文歌曲。或者你給我個十萬塊作為潤筆費吧?」

宋倩是無語的翻著白眼說著:「哇,我看你鑽錢眼裡去了吧?十萬塊?在華夏就沒有賣出十萬塊的歌。」

「你說周董給方文山填詞的潤筆費是多少?」

宋倩微微搖頭:「我哪知道呢?方文山那樣的頂級詞作家,一首歌應該不會少。」

李瑜這時笑著舉起了啤酒杯,邀請著宋倩碰了一下,接著他才開口說著:「那不就對了,我也算頂級音樂製作人吧?當然,你可以要求公司幫忙付錢嘛。」

宋倩罷了罷手說著:「算了,算了。我就不想著什麼代表作了。」

李瑜看著宋倩的拒絕,他馬上就說著:「我是真的有很不錯的歌曲喲。免費送給你,我覺得有點吃虧。要不,你象徵意義的給點?哪怕按照華夏的市場價呢?」

宋倩說著:「華夏市場價可是買斷喲。你要把歌曲買斷給我?」

李瑜非常無奈的說著:「我就算自己留著版權,可有用嗎?反正我也拿不到任何的版權費。」

「那可未必,你的歌曲無論是《那些年》,還是後來的《不為誰而做的歌》你都可以要求平台給你付版權費的。」

李瑜說著:「他們要是不呢?」

宋倩說著:「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權呀。我相信這些音樂平台肯定會付錢的。但,多少,就得你自己去和他們協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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