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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偶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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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百姓切實感受到亂世終結,享受到平安,甚至連最具有威脅的吐谷渾都被大唐給解決掉了,這讓百姓們對現在的生活非常滿意,所以自然看得出這節日氣氛很是熱烈。

李泰帶著小女孩一路走,不知不覺卻是來到了富安門,突然間,徐小娘子拉了拉自己的衣袖,可憐兮兮道,「貴人,能不能小坐一會兒,我們走了好遠好遠的路了!」

「好好好!」李泰倒見到了一家孔雀投資的店鋪,上面有孔雀標誌,便是順路過來。

這店鋪門口有個巨大的燈論,少說也有兩三層樓高,在這燈輪上,懸掛著五顏六色的絲綢錦緞,用黃金白銀作為燈飾,更懸掛著一張張燈籠,看起來相當美輪美奐。

小書亭

「好漂亮!」徐小娘子看著這個燈籠,忍不住發出感嘆之聲。

「那就這家了,去看看!」李泰隨意便決定了去處,許小娘子連連點頭。

李泰與徐小娘子走近,卻見到這店的小二迎了上來,對李泰道,「郎君可是要為小娘子取花燈?」

「取?」李泰咀嚼著這個字,從容笑了笑,說道,「怎麼個取法?」

「若郎君有財,一吊錢一盞花燈,本店絕無二話,若郎君有才,只需要寫下一句詩句,得入我掌柜之眼,那便能獲得這花燈。

若郎君能被評為詩句第一,以後來我旅店用餐用宿,盡皆免費。」小二回答道。

李泰倒是轉過頭看著徐小娘子道,「可有喜歡的花燈?」

徐小娘子的臉上帶著幾分的猶豫,最後還是臉紅彤彤的把手舉了起來,指了指一個青鳥樣式的燈籠,怯怯道,「我想要那個!」

「好!」李泰倒是笑了笑說道,「小二,準備筆墨!」

「好嘞!」這時候的小二,倒是馬上伸出手來,對著李泰說說道,「郎君請這邊來!」

很快的,李泰被店小二引到了一側,這裡已經準備好了文房四寶,李泰正準備去研磨,不過這時候徐小娘子倒已經搶過墨硯,道,「貴人,我來研磨!」

李泰笑了笑,倒也沒有拒絕,便任由這徐小娘子研磨,不得不說,她的手法還是很標準的,很是顯然平時的她怕是少不了功課。

而李泰沾了沾墨水,便寫到:「銀花映火樹,獨行無歸處。昂首上高樓,望盡天涯路。」

雖然李泰的字無神,但這麼多年練字練下來了,至少算得上相當工整,

至少外行看熱鬧的時候看著李泰一筆一划寫出來的字,忍不住的稱讚「好字,好字!」

不過,李泰每寫完一句,便旁邊有人應和的高聲朗誦,一直把整首詩讀完,尤其在讀到了最後一句時,所有人都能感覺到一股昂揚向上的渾厚情緒噴涌而出。

「好詩,好詩!」周圍的人們或多或少都能在這一首詩中找到幾分共情。

而李泰這一首詩自然是取自晏殊的蝶戀花。

但自己整首詞背不過來,就算是會背,在唐朝來寫也並不合適,所以取最著名的一句精華,然後將其裝點起來。

當然多少有幾分割裂感,但至少李泰能夠堂堂正正的說,這首詩是自己寫出來的,頂多就是自己抄了最重要的那一句話而已,讀書人的事,能算抄嗎,頂多算是借鑑!

而很多唐詩本來就如此,一整首詩詞,最終也不過只是記住了一句話而已。

當然,未來晏殊繼續寫他的蝶戀花,雖然多少會有影響,但不至於名詞消失啊!

此刻,看著李泰揮毫寫好這詩詞,徐小娘子看得兩眼放光,甚至呼吸都有幾分急促了。

「小二,這首詩是否入得了,你掌柜的眼!」李泰從容的道,「把那青鳥燈籠拿來!」

說實話,如果沒有晏殊蝶戀花的點睛之筆,那這首詩幾乎一文不值,但有了那句點睛之筆,那這一首詩說不定還有收錄唐詩三百首的資格。

所以,李泰反正不相信這樣的詩詞還算不上詩詞中的上品。

果然,那店家小二連忙送來了花燈,然後對李泰道,「這花燈便送給此位小娘子!」

這時候,徐小娘子卻死死抓著這份詩詞,略帶著幾分哀求的說道,「貴人,我不要燈籠了,能不能把這詩詞給我!」

「你倒是會來事!」李泰聽到了徐小娘子的話,笑了笑道,「剛才要燈籠的是你,不要燈籠的也是你,君子豈可言而無信!」

「花燈雖然是我喜歡之物,但此字此詩更是世間難得,我豈可換之!」徐小娘子道。

李泰原本還以為徐小娘子會說自己是女的,所以不是君子呢。

但現在看起來徐小娘子的家教倒是不錯,李泰拍拍徐小娘子的頭道,

「你選這詩詞倒是眼光,不過,我既然承諾了要給你青雀花燈,那自然是會給你。

掌柜,我出一貫,把這花燈買下來了!」

「郎君說得是哪裡話,既然女公子想要郎君的親筆,我等怎能奪人所好。」

這時候的掌柜冒出來道,「只是請允許我們專門派人卷抄一份,參加評比也就是了!」

「嗯?」李泰聽到掌柜的話,笑了笑道:「那算我占便宜了,不過這詩詞倒是還沒提名,且讓我提名才是!」

李泰說著便在這上面寫道,偶遇徐小娘子於上元節,寫完便蓋上了自己的私印,等到了印泥稍稍的干,才把這詩詞收了起來交給徐小娘子,道,

「你可是第一個真心誇我字寫得好的人,這禮物就算是回禮了,且收下吧!」

徐小娘子連忙伸出手來,一隻手抱著捲軸,一隻手拿著花燈,倒是小心翼翼的樣子。

這感覺就仿佛是自己得了寶貝似的,歡喜得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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