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籌謀開始(1/2)
第272章 籌謀開始
別人難處不難處的,林恩完全不知道。他這邊做完了事,大模大樣的留下了自己的名字之後,就巴巴的住在了城裡,天天什麼事兒也不干,就去街上閒逛。
說實話,整個康市,林恩是那人多去哪,什麼地方顯眼就往哪走。每天出入於各大商場、公園、景點,甚至是藝術展之類的地方,就差弄個牌子頂自己腦門上,寫上他林恩的大名了。
可,即便是林恩這麼主動的「求死」,一心一意的在這裡作妖,終究是……
「無事發生啊……唉……又特麼一天。」
躺在公園的草坪上,林恩美滋滋的又睡了一覺,醒了之後一陣哈欠打完,左右看了又看,還是沒有他想像中的那種,一大堆黑色的商務車,各種別著耳麥,端著長槍短炮的黑衣人把這圍的水泄不通,一個穿風衣的傢伙站在他身前,巷張口就是一句:林恩先生。恭候多時了。
沒有,完全沒有。
「喵啊,你說,我是不是有點高估那些傢伙了。」
林恩輕撫著也同樣剛剛睡醒的小貓咪:「他們不能……別是不認識字吧!還是說,那塊木頭太隱蔽了,根本就沒被找到啊。」
想了一下,林恩覺得應該是不能。
林恩用那塊木頭砸死了最後一個倒霉蛋,那玩意兒就接在那人的脖子上面,怎麼也不至於看不見吶。
「所以……還是不識字的問題嗎……」
「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現在一點也不想吃炸雞薯條了。」
這幾天的時間,林恩天天在城裡轉悠,別的地方沒去,到了飯點就直奔快餐店,這些天,當地已經有神秘流浪漢虐待動物,天天餵貓喝可樂吃薯條還不給蘸番茄醬的傳說在瘋傳了。
說實話,林恩覺得,可能再這麼待幾天,動物保護組織沒準兒都比那些辦案的傢伙先一步找到他。
「林恩,咱們什麼時候回家啊~」
很顯然,小貓咪這一回是徹底的吃厭了炸雞薯條這些東西了,估計一兩年之內,林恩應該是聽不到這隻口味獨特的小貓再吵著要吃快餐了。
「你還著急了,我都沒著急呢。怎麼了。你是想家了?」
「嗯。」
說起來倒也是,林恩好像已經很久沒怎麼在家裡住過了。
上次回家還是什麼時候?是那個緘默冒充老蝙蝠的時候吧,好像從那之後,林恩就一直沒來得及回家住兩天。
雖然那地方被林恩和小貓咪破壞的有點慘,不過到底還是林恩來到這的第一個安居之所,小貓咪更是直接就是在那個老宅「出生」的,因此,那個房子還真就挺有特殊意義的。
「林恩,我看,要不然咱們直接衝進那個什麼大樓,把那裡面的都幹掉得了,他們好像根本就不想來找你哦,這麼等,好像大傻子。」
「胡說!你一點都不傻。」
「喵!我說你是大傻子!」
每當林恩和小貓咪的生活中出現些許的,也許都不能稱之為憂鬱的情緒時,林恩和小貓咪的解決方法差不多就是像現在這樣,你來我往的互相傷害一波,很快身體上的疼痛就會完全的超過精神上的疼痛。
屢試不爽。
不過,導致情緒不佳的原因還在,所以,還是得想辦法解決的。
「行吧,可能你說的對。這幫傢伙是真能忍吶!
我以為我這次做的就夠過分的了,怎麼著也得明刀明槍的做過一場,才能給那幫傢伙一點提醒。
沒想到啊,這群人是真怕死。楞是把這個虧吃下去了。連個屁也不敢放!」
事實上,也差不多如林恩所想。
這件事做完之後,雖然有平時總是充當透明人,各種玩消失,但關鍵時刻總能有點用的火星哥出手幫忙。可說到底,火星哥的能量有限的很,連他自己都不被那群人完全信任,他是沒有能力這麼大包大攬的完全幫林恩背下這個大鍋的。
內外的真實原因,還是欺軟怕硬。
眾所周知,正聯七巨頭,其實有八個,沒準兒有九個。但說到底,其實是三個。
平時統籌一切,內外兼修,有事百特曼,沒事老蝙蝠的:蝙蝠俠。
平常什麼麻煩都解決不了,平均每天碰到5個比他跑的快的反派,但關鍵時刻,絕境中最靠譜甚至是唯一靠譜的dc最速秒男:閃電俠。
以及,有困難找大超,沒有困難自己人就會主動變成困難瘋狂上強度的官方合法外掛:超人。
並不是林恩有意輕慢其他的幾位選手,尤其是某兜帽男,事實上確實差不多是這樣的,有這三位在的情況下,大多數的問題,基本就可以全程看戲了。
可是,明明這三人之中,以外掛男超人先生最為強大,最難以被打敗,最具有壓倒性的戰場統治力。
但,整個正聯,甚至把目標擴散到所有的正派反派當中,超人也是最委屈,最受氣,最容易被欺負的那個。
究其原因嘛,倒也簡單。
你敢欺負他,他就敢委屈自己。
老好人吶~
林恩總說,大超每天活的都像個聖人一樣,其實地球上的這些人類也的確按照一個聖人的標準在要求大超。
甚至於,有的報紙還刊登過超人飛行的時候聲音太大擾民的新聞。
嘖嘖嘖……
做聖人就是有這點不好,因為當一個人的品行足夠高潔的時候,每一個人在他面前都會相應的變成「品行低下者」。
不過林恩和蝙蝠俠,康斯坦丁這樣的傢伙就完全不會被這種道德綁架所束縛。
你一杯酒澆在超人的腦袋上,他是左思右想,步步退縮,他都不敢生氣,他怕自己生氣了,再把人給打死。
同樣的一杯酒澆在蝙蝠俠頭上,保證哪只手舉起的杯子,哪只手打上石膏。
這杯酒要是澆在康斯坦丁頭上,這人估計這輩子都過不好,得天天做噩夢,莫名其妙的各種遭災。
要是這杯酒澆在林恩頭上呢?
嗯……地獄是個好地方。至少林恩還是在人間待的時間長點,不總下地獄溜達。
是以,每一個多少了解林恩的人都知道,如果惹到了這位,寫遺書的時候一定要多寫幾份發出去,不然不保險。
也正因林恩美名在外,所以他才能暢通無阻,隨心所欲。
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
前面那半句,大概是林恩。
後面那半句,肯定是超人。
林恩自己也知道這一點,所以他才會以如此挑釁的方式,在這座城市各種晃蕩。只不過,他好像低估了自己的赫赫威名。
沒人來。根本沒人來。大家都活的好好的,誰閒著沒事自己找不痛快。
……
「走,咱們不在這了,你不是一直想回家麼,咱們回家待兩天。」
林恩站起身拍拍屁股:「正好啊,又快到聖誕節了……
聖誕節好啊,聖誕節吃火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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