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林恩,你眼熟嗎(2/2)
蝙蝠俠指著林恩的身後:「你看誰來了。」
林恩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他突然很想把老蝙蝠推下去。
好在,老蝙蝠的回應讓林恩確信,自己的能力還沒有失效。
想那麼多有個屁用,無非是心底的一種折射罷了。
「不一定啊……」
那是一張林恩無比熟悉的臉。
「我這套裝甲的面部做了升級,配合智能元件,可以看清超過……」
「這是你的能力嗎林恩。」
「林。」
但,林恩從來都沒有要求他改變,要求他必須做些什麼,要求他一定要按照什麼樣的方式去拯救哥譚。
他相信林恩會有自己的判斷,也相信林恩不會辜負他。
林恩聽完後,笑的差點從樓頂折下去。
「感謝個啥啊,我雨傘都沒了,自行車也讓摔壞了,他們才賠給我20塊錢!你放他們走了,你來賠。」
「喵喵!」
「喵!對,要一萬塊,還要上周時裝秀上的衣服,還要50個貓罐頭!」
結果呢,老蝙蝠一個頭盔15萬,一身裝甲200多萬。
一看林恩就是沒有錢的人,連勒索都這么小氣。
於是,那些不尊重和打擾,瞬間消失不見,空氣里開始散發著祥和的氣息。
林恩他自己的臉。
看著身後兩個頹坐在地,連爬都爬不動的小混混,林恩雖然嘴上不服,但心裡還是得承認,在如今的哥譚,只有一個站在恐懼原點的人,就是老蝙蝠這個傢伙。
於是,林恩從諫如流,對著那兩個躺著一動不敢動的傢伙擺了擺手:「再見啦~很高興遇到你們,能留下一個收貨地址嗎,有驚喜禮物呦~~」
但,蝙蝠俠可就不一樣了。
「就這麼兩個錢還敢出來混?鐵管是不是工地偷的,我問你是不是工地偷的!
拆自己家……你們也是有想法……
林恩對他拯救哥譚的方式不滿意也不認同,這一點蝙蝠俠從來都知道,不然林恩也不會對他說那些話,說他辜負了這座城市。
這涉及到原則問題。
那兩個人雖然不是什麼精英人士,但好歹不是傻子,當然聽得出對方是在放自己活命離開。
去找戈登自首吧。就說我讓你們去的,走吧。」
「林恩,那是你的能力,是一種預言嗎,又或者,是其他的什麼。」
這回輪到林恩沉默了,他盯著蝙蝠俠好半天才問到:「全身盔甲?!」
老蝙蝠的聲音依舊那麼的低沉沙啞,林恩聽著是覺得有點難受,後面雨地上躺著的那二位聽著這聲音已經開始打擺子了。
林恩坐在樓頂的邊緣位置,向下看了一眼,又往後縮了縮,又縮了縮,坐穩了之後,把自己的技能效果跟蝙蝠俠說了一下。
出發點或許沒問題,但實際操作價值不大,而且很容易適得其反,把本來就瘋的弄的更瘋,最後不得不下手殺掉他們。
他害怕自己?怕自己失控?
林恩瞬間想到了某平行世界腦瓜子上擰螺絲的狂笑蝙蝠。
於是一言不發的扶起對方,連滾帶爬的就想要離開。
一人一貓充分表達了什麼叫寵物隨主人。
「嗐,說這個幹什麼,我都畢業了,難道還會回去跟他們一起作死受刑麼。」
蝙蝠俠走到林恩身邊,輕聲道:「謝謝你的尊重和理解。」
一直端坐的蝙蝠俠緩緩回身站起,在夜色籠罩下,佇立於猙獰的滴水獸上,夜風吹動他的斗篷,呼啦作響,這時候的蝙蝠俠,就像一尊魔神一樣凌然而不可視。
害怕蝙蝠?這個林恩倒是知道。
戈登掏出了一張畫像。
林恩的聲音淡然的響起。
抬手就是一槍打在泥水裡,兩個人的發抖病果然瞬間就被林恩給治好了。
「想不起來?太便宜的價格自己都記不……」
臥槽!
林恩知道,蝙蝠俠這個人吧,就是一個究極擰巴的傢伙,他雖然能容許林恩殺人而不去管,但,當著他的面殺人肯定還是不太行的。
林恩一回頭,一個棕色頭髮,戴著眼鏡的小老頭推開天台的門,氣沖沖的走了過來。
還特麼有人怕水龍頭和消防栓呢,不比這個離譜?
林恩突然很想知道老蝙蝠的心裡是不是也在害怕著什麼。
畢竟,林恩上電視的次數少,普通市民沒有什麼了解到他的方式,即使看了半夜十二點的新聞台,也多半當成了什麼故弄玄虛的笑話來看。
那天去大採購的時候,林恩和小貓咪第一次見識到了100萬美元的購買力究竟有多離譜,就以剛才那幾位搶錢的小伙子來說,一單20塊,他得把哥譚每一個有正式工作的人都搶一遍才能湊夠這100萬。
幾年以來,不管是大案小案,甚至包括街頭搶麵包的人都算上,這哥譚市好像就沒有百特曼老爺管不到的事情。
「15萬。」
老蝙蝠沉默的端坐在滴水獸上,俯瞰著哥譚的芸芸眾生。
「什麼啊?」
技能和光環發動,但林恩卻一點聲音也沒聽到。
也正因如此,林恩在哥譚做過很多事情,但,除了少數人和阿卡姆那幫人之外,很少有普通民眾知道,當初在新聞上看到的那個坐在氣球上飛來飛去的怪人,實際上和法爾科內的覆滅有著直接的關係。
然而這份獅子大開口的「勒索」,卻直接把蝙蝠俠給逗笑了。
「這就是他們說的,看到的惡魔,看到的鬼,看到在幻覺里作惡的人。
林恩……眼熟麼。」
日萬日萬!大年初一也日萬!
什麼叫寫作精神,這就叫寫作精神!
還有一章,12點前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