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我願意出五萬塊(1/2)
台下人無不被驚掉了下巴。
這可是兩萬塊啊!
這可是1997年啊!
齊市有多少人在這個年代每個月只能賺三五百塊,甚至一兩百塊呀!
就那麼短短几分鐘的一首歌,就能賣上兩萬塊錢,雪芹一出手這是多大的手筆啊!
「王總,你這是不是忽悠我們呢?反正這歌是你女兒寫的,你不會是左兜掏出來放右兜吧!」
台下有個膽大的已經開始質疑了。
秦齊往台下瞟了一眼,看上去那人是個愣頭青啊。
王雪芹款款往前邁了一步,朝台下微微鞠躬。
「謝謝這位男士的發言。首先我要聲明,這首歌的主創並不是我女兒,是她的兩個同學,秦齊和吳弋,我女兒只是第三順位創作人。
其次,我只能說很榮幸我的女兒能跟著她的兩個同學沾點光,最後這首歌還能由她來主唱,這樣算下來,確實能讓我少出一點兒!
最後,很榮幸今天有齊市電視台的記者朋友來到我們的現場,我會在他們鏡頭的見證下,跟三位創作者簽署正式合同,並當場兌現2萬塊。
所以,買歌這件事絕不是開玩笑。」
王雪芹這話說得真是太凡爾賽了!
台下多少人都開始眼紅了,恨自己咋沒有這麼一個多才多藝的女兒。
「最後的最後,我是真的很喜歡這首歌,也很羨慕他們年輕人一起寫歌、一起學習的寶貴友誼,希望我們雪芹今後的產品也能擁有這樣的品質!」
王雪芹一番話說得滴水不漏。
剛剛質疑的那位立馬偃旗息鼓了。
誰知另一個角落裡又站起來一位年輕小伙子。
「王總,那您簽下來這首歌是打算要做什麼?難道要轉型做音樂公司?說實話,我覺得您這想法未免太天真、太不切實際了吧。一個賣雪糕的食品公司有必要搞這些動作嘛?是不是有點譁眾取寵了?」
王雪芹不禁又意味深長地看了一眼這位勇於發言的主。
今天這都哪來的人呀?
怎麼一個個都像是來給自己拆台的?不像是來談合作的呢?那些快要把公司座機打爛的人,不是都信誓旦旦地說要跟自己合作的嘛。
來不及細究,王雪芹繼續回答問題。
所幸,剛剛的這個問題她不是沒思考過,她是早就想得清清楚楚了。
「我們並沒有做音樂公司的打算,我們只是簽下了這首歌,作為雪芹今明兩年主打產品的GG歌曲。
相信有了這首歌的魔力加持,我們的雪糕一定會更受消費者喜歡!我們希望每個人在吃冰激凌的時候,都能感受到一份甜蜜的愛意!
當然,如果後面還有唱片公司想來簽這首歌發行,那也是完全沒問題的,我很願意幫助三個孩子把這首歌推向更大的舞台。」
王雪芹笑意盈盈地說道。
秦齊站在後面一陣感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