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就從《blow in the wind》開始吧(1/2)
「秦齊,秦齊,我的walkman到了!我爸這次說買就買可痛快了,快來聽!」
吳弋擺弄著手裡那個方方正正像塊黑色小磚頭似的隨身聽,一臉陶醉。
是啊,這時候擁有一台小巧的索尼隨身聽,拉風程度絲毫不遜於後世任天堂的switch、索尼的PS4。
聽收音機、播放磁帶、錄音、復讀,簡直不要太完美。
「嗯,那就簡單聽一首吧,多了可不行,我們還要學習呢。」
秦齊佯裝嚴厲。
吳弋吐了吐舌,然後鄭重其事地掏出一盒磁帶。
黑色封面上襯著幾個冷峻酷斃的長髮男人,前面有顯眼的兩個大字——唐朝。
「這可是絕品,一般人我可不告訴他。」
聽著《飛翔鳥》前奏中密集得令人窒息的鼓點,秦齊只覺得體內熱血奔突,怎麼會有這麼絕的音樂。
秦齊前世初中那會從沒接觸過音樂課堂之外的音樂。
既然有機會重返這個黃金年代她一定要好好享受享受。
被音樂愛過的人生,多幸福啊。
不過馬上秦齊就想到,吳弋的這個新玩具還能發揮重要作用,那就是學英語。
秦齊後來英語水平高,可離不開英語歌曲和英美劇的功勞。
「嗯,你聽過鮑勃·迪倫嗎?」
意猶未盡地聽完歌,秦齊問道。
吳弋還沒從躁動的氣氛中緩過勁來,一臉興奮地回道,「沒聽過,這是誰啊?」
秦齊輕笑,「我猜,他有可能是你偶像的偶像。不過接下來,他會幫助你學英語。我想,我們的學習,要是跟其他老師上課的模式一樣,你可能很快就會厭倦的。
所以既然你有walkman,那就從你最喜歡的音樂開始學起吧。」
吳弋眼前一亮,他就知道秦齊跟正經的輔導老師不一樣,「這個我喜歡!」
秦齊之所以打算就從鮑勃·迪倫開始。
這並不是因為她精通音樂,而是因為她對鮑勃的歌詞記得最熟。
畢竟2016年,鮑勃·迪倫作為歌手榮獲了諾貝爾文學獎。
秦齊前世的最後十年裡,文學是她的摯友,每年的諾獎都是她必看的文學清單。
鮑勃就那樣進入她的視野。
聽著歌就把英語學了,最適合吳弋這種痴迷音樂的孩子,還能順道練習口語。
吳弋開心歸開心,卻依然是一臉的不可置信。
秦齊低頭唰唰唰地寫起來,就從《blow in the wind》開始吧!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before she sleep in the sand;
yes,and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balls fly,before they are forever banned。
the answer,my friend,is blowing in the wind……」
秦齊一邊哼唱,一邊寫完了整首歌詞。
太好了!自己這記憶力寶刀未老,這歌詞竟然記得一清二楚。
吳弋那敏銳的耳朵一下就感受到這是一首好歌。
他一把搶過秦齊手裡的歌詞。
誰知拿到手裡一看,都是他最討厭的英文。
「為什麼好聽的曲子要配上這麼難懂的英文!」
吳弋一聲哀嚎!
「你仔細看看,其實沒那麼難懂的,英文比中文簡單多了,用的都是最簡單的單詞!」
吳弋這才低頭去看。
「嗯,這個how many我知道,那是多少的意思,這個man我知道,是男人的意思,不過這r-o-a-d是什麼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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